乡政府只给政策,不出钱解决地的事情,不象现在的扶贪搬迁,什么也管。地怎么解决,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村是村留地上建的,有的村是村民平摊的地。我们村以上两种情况都不能照搬。只能另想办法,当时有一个包产量的不成文做法:就是每亩地每年包产1000元。当时推祘,整个村20年搬清,包产量按20年计,共计2万元。每年包1000元群众又担心以后不给了,因此村委会研究决定,一次性补到位2万元。
群众担心村里复耕的地,没有堤外的好,因此又决定多补2分地,因此就有了1亩补1.2亩的合同。
因为建设之前,咱们让规划局规划了。堤外占500亩。堤内复耕后能整出1200亩地。从多出的地中把堤外的地䃼上。当时赵发青是乡书记,这都报乡党委同意的。致于有没有形成文件我就不知道了。
当时开工时,也没有群众提出反对意见,或者有不同意见的提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