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我离开乌市已经整整过去了十年,从24岁到34岁,过去的每一刻似乎只是重复着前一刻的百无聊赖然后开启下一刻的浑浑噩噩。但我总归会在某个酒后的夜晚想起那个女孩儿,想起她在我怀中柔软、温暖的身躯,想起她发间洗发水的香味,想起我落在她额头上的吻以及她在我耳边的轻语:“你可以把衣服脱掉。”我搂着她只是轻轻地摇了摇头。
可我唯独已经快想不起她的脸,那是一张怎样的脸呢?有着怎样的眉毛,怎样的眼睛,怎样的唇?可是我的脑中总会闪过一双黑眼圈,闪过她曾笑着对我说:“这是天生的,羡慕吧?”
过去的十年,或者说过去的这些年,从孩提时代起我就喜欢过很多女孩儿,有漂亮的,有温柔的,有既漂亮又温柔的;有喜欢我的,也有不喜欢我的,甚至还有明言厌恶我的;有跟我睡过觉的,有跟我没睡觉只是一块喝酒的。今后我可能还会喜欢很多女的,只是我早已深刻且悲观的知晓,我可以喜欢她们,喜欢她们的年轻、她们的美丽、她们的容颜、她们的肉体,可我大概率很难爱上她们了。非是不愿,而是不能。从十年前我在乌市踏上回家的火车前收到她最后一次的短信起,我就明白,我大概要永久失去爱的能力。
“你本可以的。”她说。
半个月前,我收到了一份出版社寄来的样刊,如无意见,我人生中的第一部小说、也许是此生唯一的一部就以这个样式出版了。说真的,收到样刊的那一刻起,我并没有如何激动的飞起,没有所谓的大喊大叫、捧脸哭泣,就只是拿着它坐在我的书桌前静静的发呆。
午后的阳光属实有些耀眼,雨点儿躺在落地窗前呼呼大睡,这是一只陪伴了我许久的边牧。我本来是想养一只金毛或者拉布拉多的,只是当我蹲坐在狗市的摊子前时,我却鬼使神差地选了一只边牧幼仔。我把它领回家着手准备它需要的一切用品时,我才明白原来不止养猫麻烦,养狗也很麻烦。我给它起名叫“雨点儿”,原因大概是我无来由的想起那只叫“雪花儿”的猫。
猫是她养的。
边牧也是她告诉我的。
我看着雨点儿一点点的长大,就像看着一个初始的生命在我的呵护下茁壮成长一样,我喂它吃,喂它喝,陪它打针,带它玩,说实话毫无经验的我养它长这么大属实不易。可在繁琐、无聊、一潭死水般的生活中,是雨点儿给了我莫大的安慰。与其说是我陪着它长大,倒不如说是它陪着我苟活,一人一狗组成了一个家。
我拿着样刊起身去了窗前盘腿坐着,雨点儿抬起头睁着惺忪的睡眼看了看我后又俯身大睡。我将它抱起放在我的腿上,胳膊搂着它的头,它躺在我并不舒适的怀中十分温顺。
我翻着手中的样刊,一些过往的记忆开始在我的心底冒了出来:
“迟早有一天,我要把你写进我的小说里。”
“好啊!我等着看。”
“到时候出版了,我一定给你寄一本亲笔签名的书。”
“不,你要寄十本,我要把它们都分给我的朋友们看。”
“好。”
时隔十年,从拿到样刊的那一刻起,我慢慢意识到,也许是时候该去一趟乌市了。
既是赴约,亦是忏悔。
乌市不止有她,还有我当年不告而别、从此杳无音信被我辜负了的老师。
晚间,我去了夜市,坐在了常去光顾的烧烤摊,要说回到家乡这么些年有什么让人留恋的地方,大抵就是下班后带着雨点儿与三三两两的哥们儿相约在烧烤摊吃着烧烤、喝着啤酒吧。等几瓶啤酒下肚,都开始挺着大肚子吐槽自己操蛋的生活和怀念自己年轻时的过去。只是,与年轻时的朝气蓬勃不同的是没有一个人再大谈特谈年轻时的梦想,也没有一个人再捧着酒瓶子吹着各种牛逼,仿佛过去的这些年我们都早已死在过去。每每酒后的深夜,他们各自的媳妇儿就会不约而同的出现在我们的酒桌前,有时甚至带着他们尚年幼的孩子,她们总是先彼此问好然后笑骂着带走自己的老公,临走之前还不忘叮嘱我早点回家。
我总是目送他们一个个的离开,小县城的另一个好处也许是实在太小,不需要走多么远的路就能安全到家。至于我,每次酒后基本上都是雨点儿陪着我一路回家,当然也不排除有女的来接我的时候,那自然就是另一种情景了。总之,大体上我与我哥们儿他们不同的是,我处于一种相对自由的状态,没有人管也不需要有人管,即使是我的爸妈也早已对我结婚生子不抱希望。对了,庆幸的是我还不像他们一样发福,虽早已踏过而立之年却还显得不那么油腻,这也许要归功于过去的这些年我一直保持着跑步、健身的习惯吧。
今晚的夜色没有什么不同,初夏之际,晚风习习,然而来的只有肥肥一人,其他人有事来不了。是啊,他们有生活有家庭有孩子,不像我看似拥有一切实则一无所有。
肥肥一屁股坐在我的面前,说:“吴哥,今天的局有点冷清啊。”他随手拿起眼前的酒杯递了过来,我同他碰杯,夏日冷藏后清凉甘冽的啤酒顺着口咽、食管一路到胃,他打了一个嗝又顺手拿起一串烤肉叼在嘴里。
雨点儿安静地坐在我的脚下,只是时不时扭头张望眼前路过的同类。
我从桌上抽了两支烟出来,一支扔给肥肥,他一把抓在手里,我拿起桌上的火机,“啪”的一声火光亮起,嘴里的烟点燃了。我深深地一吸,烟头火光泯灭,烟雾顺着弯曲分叉的气道到肺经过一个循环又原路返回从我的口鼻中吐出,青白色的烟雾打着旋儿缓缓的消散不见。肥肥继续同我举杯,从他坐下到现在我们也没有说其他的话,就只是一味地吃着烧烤喝着啤酒。
他总是这样,或者说我们两总是这样,很多时候我们两早已习惯了这样的沉默,也许是从少年时一路走来养成的默契,我们两沉默时总是代表着其中一个有事,因而另一个也就随之表达沉默。没多久,桌子上的空瓶子多了起来,我的脑中已然开始有了飘飘乎的感觉,不由得我记起曾经同佳慧第一次喝酒她问我为什么喜欢喝酒时,我回她:“我喜欢这种飘然欲仙的感觉。”
夜色渐深,华灯初上。
我背靠着椅背,雨点儿被我抱在腿上,霓虹的五颜六色在我的眼中闪烁,一下又一下,慢慢的幻化出了佳慧朦胧的脸,慢慢的她的脸开始变得清晰,乌黑发亮的长发,两道弯弯的眉,明亮的眼睛,还有她那天生的、好似画了眼影的黑眼圈。
没有别的神态,她只是在笑。
一瞬间,这张我过往有时极力忘却有时拼命回忆的脸如此清晰的映在我的脑中。
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从心头迸发,我的泪就这样毫无征兆地落了下来。
“吴哥,没事吧?”肥肥以同样的姿势斜靠在椅背上问我。
我赶紧揉了揉眼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说:“哥们儿今天高兴啊!这么多年了我的小说终于要出版了。你说哥们儿该不该高兴?”
肥肥闻言惊起,说:“真的吗?”他表现的似乎比我还要激动,“这可是天大的喜事啊,应该把兄弟们叫来一块儿为你庆祝啊。”说着,他就要拿起手机打电话,我赶紧将他拦下,“这么晚了就别打扰他们了,等小说正式出版后我给你们每人送一本,到时候再请大家伙儿吃饭。”
他终于坐回了椅子,却又转头喊:“老板,再来一扎啤酒。”许是太过兴奋,又许是酒精的缘故,他脸色涨红,再度举起酒杯同我一饮而尽。他知道我等这一天等了多久,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我这些年到底错过了多少。
又是几杯酒下肚,我跟肥肥都渐渐安静了下来。
“所以你要走了吗?”
“恩,打算去一趟。”
烟头的火光闪烁,我低着头回他。
“这么久了,还有......?”
他没有说完,但我知道他的意思。是啊,我离开乌市已经十年,十年了她是否还在那里也未可知,何况她在又能怎样呢。岁月悠悠,也许她早已将过去忘得一干二净。
“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去赴约,去见见自己想要见的人,去了却自己的牵挂和执念。”
“你要去多久?”他问。
“不知道。但不会太久。临走之前,我想把雨点儿托付给你。我不在的时候你帮我多照顾它。”
“什么时候走?”
“明天。”
肥肥没再说话,短暂的沉默后他递给我一支烟,又伸手帮我点燃,说:
“你放心好了。”
搞不清什么时间,肥肥的媳妇儿如往常一样笑骂着接走了他。他们走后,我又坐了一会儿,便结了账跌跌撞撞的一路回去了。
清晨,我从梦中醒来,雨点儿就窝在我的头前的地板上。我摸摸它的头,起身去洗漱。
行李早就收拾好了,其实也就一个背包,除了必要的物件儿,里边就装着我那本小说样刊——《杀死一位小说家》。
去乌市,我选择了火车,同十年前回来的时候一样。
我牵着雨点儿出门的那刻起,我的心怅然若失,好像此一去就再也回不来似的。
肥肥早已在火车站外等我,我将雨点儿交给他后转身进站,身后飘来他一句:“一路顺风,早些归来。”
过安检的时候,我透过大厅的玻璃看到外边的广场上,肥肥站在那里向我挥手,雨点儿蹲在他的脚下,我背身进了安检门,再也看不到他们了。
“我要来了。”我在心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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