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口红#
——红是朱砂痣,还是墙上的蚊子血?
劣质口红孑然独我,不同流俗。
她是一颗星子,恰遇晚云收起,所以比凡人更明亮些。并非簪缨世族,豪门之后,凭冷艳倾城的容貌和空灵悠长的歌喉活跃在上海滩最繁华的烟雨红尘。她是一名歌妓,卖艺不卖身。
舞台上的她,着一身华美的旗袍,面容清秀,目光深邃,眉间自有一份孤傲和高远。最夺目的是那一抹红,似妖娆绽放的带血玫瑰。她只在夜晚吟唱,从雾霭迷蒙的晨晓,到烟霞云敛的黄昏,她素面朝天,恰似那夜晚的琉璃月色,干净,纯粹。
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独坐妆前,金银首饰,胭脂水粉数不胜数琳琅满目,她偏爱口红。她可以不戴任何首饰,但不能没有口红。她拿起最精美的一只上色,双唇微抿,端详镜子里的自己,飘逸中带着迷幻,冷傲里藏有温情。嗯,很好。
她也晓得,来这里醉生梦死的男人们背负着七零八落的贵族血统,前朝留下的家缠万贯,让他们依旧可以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但终有一天会坐吃山空。不过,这也没什么,我的口红不就是你们用钱堆出来的?罢了,一群只知道寄居的腐朽后裔,哪里懂得憎恶与羞耻。
男人们或在屋内吞云吐雾,或在外面纳妾嫖妓,她全然不顾。她只动情地释放自己,双手握着话筒头纱半掩面,当然,那抹红是怎也遮不住的。以一个没有瑕疵的尾音结束今天的表演,她缓缓睁开眸子,目光对上一个气质迥然的男子。没有风光旖旎的衣饰,没有轻浮颓废的眼神。他看起来卑微又骄傲。
她知道,他在看她。那个男人看起来好像在新旧陈杂的人生况味里进退两难,她不再闭着眼睛歌唱,四目相对是他们在隔着轩窗看纷呈万象。他听到她难以言状的伤感,她看到他落魄不达的悲哀。她仿佛开始理解,他在期望用一种与梦想大相径庭的快乐,来麻醉自我。
终于,这是她的第100次表演。她的目光游离回荡,寻觅着那个熟悉的身影。他不见了。梨花带雨地坚持到最后退场,她写到:“本想结束这百次吟哦与你共赴鹤发迟暮,如今越发觉得乱世之人,得过且过,没有真的家。”
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地晕染开来。
她不甘心就这么离去,她开始不分昼夜地表演。从霞光掩映到暮色低垂。想要放弃了,他不在,喧闹与岑寂与我何干?
终于,他气喘吁吁跑到她面前,扬了扬手中一只包装精美的口红,全然不顾大汗淋漓之狼狈不堪,“送给你。家中妻儿失散多日已寻回。愿你一生平安喜乐。”
原来在他眼里,自己也不过是一个隔江犹唱后庭花的歌女。
感情廉价,送我如此昂贵的口红做什么?她小心打开,像往常一样给双唇着色。他那里姹紫嫣红皆开遍,她这里江边独钓奈何天。
用力抿了抿,薄唇微启。红是朱砂痣烙印心口,红是蚊子血般平庸。
“呵,如此劣质的口红,不要也罢。”
匆匆旅途中,一次蓦然回首的遇见,也不过是惊鸿一瞥的留影。
亲爱的,不是因为你转身太急,根本没有人值得你去等到迟暮。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