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写的珍妃,那个光绪很宠爱,慈禧很讨厌,最后被投进井里的珍妃。
可能最近每天写短文,有点习惯了,一不小心写了1000字,结果组长说,有一部分太简略。
简略不好吗?不是,是应该详略得当。
什么是详略得当?自从开始写小短文,我逐渐有了一点体会。
讲故事讲到名场面,要详,无关紧要的,要略。
冲突和高潮,要详,过渡部分,要简。
对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部分,要详,细枝末节,可以不写就不写。
最重要的,通过详写的部分,使读者脑海中自动形成一幅幅画面,引起读者的喜悦,愤怒,悲悯等情绪,这些情绪应该是在作者计划内的。
最后,讲道理或用金句结尾。
这样会不会字数太多,不怕,好故事,字数多也能一口气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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