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不少法制节目,有一个案例至今记忆犹新。三名花季少女遇害,只因在果园里私自摘杏与守林人发生争执。在争吵推搡的过程中,一名少女失足落入水塘,另外两名女生大呼杀人啦,守林人杀心顿起,索性将另外一名女生也推入池塘,并追逐杀害了第三名女生。
在这个案子中,犯罪人未有前科,与被害人素昧平生,更无深仇大恨。犯罪人供述,当其错手将第一名女生推入水时,自己的大脑一片空白。当听到两名女生大呼有人杀人时,第一反应便是自保,索性杀人灭口。这就让我产生了一个设想,如果当时女孩子们的反应是喊赶紧想办法救人,也许事情就会有所转机。
有一种杀人叫做激情杀人。它是刑法理论上激情犯罪的一种,与预谋杀人相对应,即本无任何故意杀人动机,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失去理智,失控进而将他人杀死。我们都有过情绪激烈的时候,此时由于情绪的影响,很容易引起认识的局限和行为控制力上减弱,对于行为的性质、后果缺乏必要的考虑,此时很可能因为别人的一句话甚至一个动作做出下意识的反应。由己推人,在发生争执的时候,是大事化小还是上纲上线,可能导致不同的结局。
与他人的交往是场双人舞,我们共同决定着事情的走向。一句话里有很多个关键词,就好像一条路有很多个路口。同样的意思可以有正面和负面的多种表达,不同的表达可能导致截然不同的情绪。春晚里常说:一句话的事儿,一句话能成事,一句话也能坏事。知道了这一点,当遇到一个脾气暴躁的人时,与其咋咋呼呼地说怎么样,难道你还想动手么?不如叹口气说是年轻人脾气不要那么大。和家属争执时,与其说这日子不过了,不如委屈的一句,你就不能温柔点说话吗。
君子交绝,不出恶语。慎重发声,是为了不留遗憾,更为了避免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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