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里,我们会遗忘很多不好不坏的事。试着用向前、向上的力量写点关于别人的文字,给自己留点念想。
——题记
我第一次感到新郎毛毛躁躁、活蹦乱跳是在初中一年级。那年,刚进入教室,兴奋得让人疲惫,只想趴在桌上睡觉。我为了睡得舒服些,就将手肘露出桌外。没一会儿,手肘就被坚硬的东西撞了。我叫了一声。他停下来,捂着左侧肚子,俯视着我,似乎在怪手肘硌了肋骨。被他追逐的同学跑过来,也俯视着我,忽然笑起来,树懒似的环扣在他脖子上:“这人好好耍,被撞了,叫起来的声音像《猫和老鼠》四川方言版里的‘假老练’一样。快点快点,你再撞他一个,听一盘。”他不会脑袋被驴后蹄子踢了,再撞我一次吧,我想。别人的行为总是会出乎自己意料,能够消化就挺好。他伸出手,用手背往我肘上再撞一次。毕竟是故意的,力量轻得明显,更像是示意。我又叫了一声,尽力与刚才叫得一样。“声音还真像!”三人异口同声的说。
我和新郎就是这样认识的。
他很爱跳。文昌宫二楼厕所对面的那一间教室里,随处可见他的指纹、掌纹。门框上有,黑板上框有,透气窗上有,吊扇上有,吊灯还差一点。天花板是他当年的终极目标,现在应该已经可以实现了。我问过他,为什么那么喜欢跳。“看NBA吗?晓得科比吗?跟腱有30厘米长,乔丹会飞,但只有28.3厘米。科比实在太牛叉了。喏,就是这里到这里的长度。”他很兴奋,曲着左腿,用拇指、食指在小腿根处度量,示意跟腱的位置与长度,“我的没那么长,网上的人说超过24厘米,多练习,就能跳得很高……”我似懂非懂,大概明白,他是在练习——让自己变得更好的练习。
新郎很讨人喜欢。不知因什么而起,课间,几近全班的同学将两人围起来,堵在墙角。离他俩最近的,大概两米远,像在等待一个预备好的节目。同学们用“亲一个!亲一个!亲一个……”的带有节奏的声调助威呐喊,用自己的情绪努力主导节目的发展。真扫兴!我是没法睡觉了,左挪右移挤进去,发现是他和一名女生——也就是现在的新娘被堵在里面。看他的样子:腼腆、害羞、难以为情。女孩倒是一点不扭捏,就在彼此欣赏,以及同学们的期许中完成了她们的第一次接吻。听计数的同学说,有8秒。
新郎洞察力很强。那几年,男生里流行起一款叫《梦幻西游》的收费游戏。那时候,谁能占用你时间,谁就是流行。我初尝其中,便感到乏味:二维的画面,重复着任务,重复的建筑,又遇见又告别怪物,偶尔见到个气泡形状的黄色异端,长得像健身球似的,有眼没鼻子,面带微笑,自己蹦跳。它是游戏里可遇不可求的“宝宝”,玩家会像见到梦中情人似的设法抓住它。若是没抓住,得怅然若失好一阵子。若是抓住了,得看情人的姿色。次品得让人白高兴一场。大概要遇到极品,接下来的日子才会进入人生的大欢喜大和谐当中。现在想来,集体无意识的大众舆论产生的当量真是可怕。刚开始,几个男生热情地开导我继续玩下去,劝我从收费角度与集体角度考虑。我不太喜欢冲突,便拒绝得扭捏。接着,好多人认定我是一个小气、吝啬、不为集体考虑的人。我说不清楚。直到他说:“你只是不喜欢吧。”我点点头,幅度小得可能只有我自己知道。虽然没有让他感受到我的认同,但确实说到心里去了。
新郎很爱分享。高中时,我被分到学校的平行班,以为因此跟别人再难有交集。他被分到实验班,也不知道是否有实验可做。开学,我坐第一排靠前门位置。课间,我一如既往的睡觉,正渐入佳境,头被用力一拍。那力度很熟悉,抬头已不见人影。我习惯性的转身,他果然在后门探出脑袋等着嘲笑我。让我无语,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我们的家离得近,晚自习后,会骑车一起走。路是那样长,要是能将六年的路重叠在一块儿,应该很厚重。在路上,他会讲他的自行车:“新的买来就是往旧了用的”。然后,将车把手上的海绵把套卸下来,免得下坠,免得影响美观。我想,功能上,他的手在冬天就难熬了。他会讲他的《完美世界》,讲虚拟世界里的“熊猫老爹”是个现实中的企业家,鼓励我们这帮玩游戏的高中生别沉迷,要学习,要创业。他会讲他的年轻的英语女老师竟听过韩国歌手seven的歌。他会讲耐克与阿迪达斯的区别。他会讲,我脚下的篮球鞋上的气垫不像电视广告里呈现的那样,让人跳得飞起来,而是落地时,能降低对脚的冲击,保护脚踝关节,他的物理老师甚至为此计算过……他总是讲着。我便听着。
新郎看上去很孤独。大学,他去了北方很好的学校学跳舞。这几年,联系少,是不知道聊什么好,倒是会时不时在社交软件上看看他的文字和图片:能劈叉自拍了,能跳起来“打勾”了,能横在电线杆上当旗子了,去解放军歌剧院了,去国家大剧院了……每年回家时,想着约出来见一见。毕竟,越来越难了。一次,他说在文化馆顶楼。我知道在哪儿。我家离文化馆不远,阳台上就能够看到那边的舞蹈室里若隐若现的女子们的身影与不知是不是里面传来的那些年至今依然流行的卡朋特乐队的《Yesterday Once More》(昨日重现)。那里一定有很多人吧,我猜。来到顶楼,发现只有他一个人在那儿。他正蹲在不远处,凝视着手机里自己的影像,检查手脚的协调程度。“这个转体动作,速度太快,脚背没有撑直,唉,不得行,再来一次。”他像自言自语,也像在告诉我。接着,他按下录制键,将手机立在台阶上,跳到舞台中央,继续刚才的练习。我便下楼买水去了。
眼前的新郎,已快一年没见。听他说,后来没有去从事与“跳”相关的工作。他正在县里的城中心——新广场的雕塑台上,穿着“烧火佬”衣服跳曳步。他的身后站着几位旗袍女装的伴郎助舞。台下置着一辆敞着门的车子,里面放着撩人情绪的音乐。迎亲的,围观的人们掏着手机,试图用摄像头与情绪延长节目的时间。面对这里的观众,他看上去依然腼腆、羞涩、扭捏,让我想起这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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