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近日宣布卸任董事长,郁亮接过万科大旗,早在多年前,王石就将总经理的宝座让位郁亮,那么,董事长应该分开还是合体?郁亮也正经历着考验。
我相信郁亮在上任董事长之后不久也会挂单,首先,毕竟万科被招安后也算混合所有制下的国企,2017年4月24日的国办发[2017]3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中提到,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开,国资委要求从管企业到管资本转变,这不失为一个具体措施。其次,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公司治理模式中可以看到,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一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两者合体的做法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违背了“决策者不执行,执行者不决策”的基本内控要求,通俗点说,如果合体就好比运动员兼任裁判员。
再看看深圳彼岸的旧英租地香港,其秉承英制规则,公司治理结构安排上与境内的内部人控制模式(有文献认为是转轨模式)不同,比如,带着这样的基因,于20161017成立的锋味(天津)食品技术有限公司,由CHEF NIC HOLDINGS LIMITED设立,为外国法人独资成立,谢霆锋担任董事长,就一位董事(没有董事会的,国内应该称执行董事),没有设经理(有限公司的经理是否设立由公司章程决定)。锋味之所以如此,还有一个很大的可能是:厨子办饭馆,老板伙计一人当。
当然,这是否是天津工商局一次有意义的尝试?我们拭目以待地方部门对公司法的创新,以及期待公司章程更大的自治权。
何物慰风尘?以律解烦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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