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阅读英国作家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早有耳闻那是以画家高更的故事为原型创作的小说,终于最近有幸一读,过半未读完。
Strickland是书中主人公,他年过四十,抛妻弃子从伦敦来到巴黎,从一个小有成就的银行家成为落魄的艺术家。用作者的话来说,有种神秘的力量指引着他,即便他的行为对一个世俗眼中的四十岁有些出入和可笑。来到巴黎五年,他也很少卖出画作,也不屑别人的看法,只是想一个苦行僧一样每天靠一个面包和牛奶为生,画着他那些当下不被人喜欢和接受的画。而只有Stroeve一人欣赏他,并且是极端而自顾自地欣赏,即便Strickland不喜欢、轻视、甚至鄙夷他。Stroeve是一个奇怪的人,长相平平甚至搞笑,自己画得一般,但感情卑微而丰沛。在他的妻子爱上Strickland并决定抛弃他的时候,他因为不愿妻子住进Strickland肮脏而破败的阁楼里,决定把房子让给他们住,并认定妻子一定会因为受不了Strickland而回到他身边。最终妻子为Strickland自杀,他彻底垮掉了,但即便如此,他还是因为Strickland的一幅画而决定原谅这个他所认定的天才。
文章这个地方的描述让人感到时间都定格了:当Stroeve安葬过自己的妻子,回到他们曾经的家、同时也是他妻子临终前和Strickland居住的地方时,他看到Strickland落下的一幅画。那时那刻,满心悲愤的他拿起一把剪刀就像那幅画刺过去,但就在那个瞬间,他停了下来。因为“眼前的画太美了”,他称其为天才之作。
我不知道世上是否真的有Stroeve这样的人,他并非多喜欢Strickland本人,但他一次次原谅的是因为他所能够创造出的美、他是美的载体,仅此而已。这种美是稀有的,是世人常常忽略的,是应该远远凌驾于个人的爱恨情仇之上的。因此,为了留住世间的这种极美,Stroeve忽略了自己,忽略了Strickland给他带来的痛苦。这么看来,这样的Stroeve是伟大的。他的伟大之处在于为美而生。“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可能都达不到Stroeve那样的境界。“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只是在教育我们这些因为一己私欲私情就足以影响情绪和人生的凡人,平和地生活,而Stroeve恐怕已经不是凡人了,他是美的使者,他的任务就是发掘并保护世间的美,而非过好一个凡人七情六欲的生活。若七情六欲不可避免,其重量级也一定是远低于美的。
这样的人我不想把他称之为伟大,因为这也是在凡人的坐标系做出的评价。Stroeve稀有而坚定、坚定并孜孜不倦地举着美的大旗,把个人卑微的感情,低到尘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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