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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红·绮罗怨

酒红·绮罗怨

作者: Rui__ | 来源:发表于2017-05-29 20:55 被阅读0次

    *《玉簟凉》番外,因爆页问题未收入本子

    *民国军阀间谍paro,有博狼,be慎入

    *开头结尾致敬张爱玲《沉香屑》

    文/Rui

    请您寻出一件泛黄发霉的虾子红软缎长旗袍,抖抖上面的灰,听我说一段战前颍州的故事。您这一件旗袍熨平了,我的故事也该讲完了。在故事的末尾,一个叫红叶的女子,正是穿着这样一件旗袍,站在百乐门华灯煊煌的大厅深处,向车水马龙的窗户外头远远望过去。大厅二楼绕着阔绰的走廊,地上铺着红砖,炉台上陈列着各式各样精致的西洋摆件:这便是上个世纪初的中国,荒诞,精巧,滑稽,纸醉金迷。

    红叶对着玻璃镜子,简单描了描眉毛,心不在焉。她知道,她有着不需要修饰就能夺魂摄魄的美,长而媚的眼睛,双眼皮的深痕直扫入鬓角里去,最叫人觉得乏味的瓜子脸,生在她身上也别有一番妩媚风情。头发是油漆一样的乌黑,她半盘半散再夹上一个海棠花形状的夹子,就这么款款走出了房间。

    二十年代末这些风月场上的交际花里头,红叶是当仁不让的个中翘楚。歌吟,舞蹈,一颦一笑间流光璀璨,慕名而来的各路军阀为了一睹芳容,一掷千金根本就是家常便饭。正经人家的太太小姐,提到这样的女人总是半阴半阳,心知自己比不上,心知自己的丈夫总要被这样的女人迷了心智,也就愈发气闷,殊不知这气闷里也饱含无限的艳羡呢。

    “艳羡?我们这种人有什么可艳羡的,”听白狼说起这些流言蜚语,红叶笑得肩膀都在颤抖,“真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让她们来跟老娘换,叫她们过一天这种日子,老娘可是厌弃得很呢!”

    白狼听她说得泼辣轻松,秀眉却皱得很紧。毕竟刀头舔血、曲意逢迎的痛苦,不是同道中人不能理解一二。她不禁轻声叹息:“你这样下去也不是个法子……红叶,有些事情,该忘则忘罢。”

    红叶闻言渐渐敛了笑意,沉默良久方才轻启朱唇:“说得轻巧,你做得到么?等你彻底忘了源博雅,再来说教我也不迟。”

    曾经是一寸相思一寸血,半枕青丝半枕心;曾经是枯骨缠香眉入画,朱颜辞镜水无痕。恍惚间那人的英挺眉眼似乎又近在眼前,旖旎纠缠风月无边之际,只听得到他一声声的呼唤,珍重而亲昵,似乎是爱而不得的太息。

    红叶,红叶,你嫁我可好?

    无端便湿透了衣襟,泪水潺缓而下像是无声落地的誓言。她怀抱着一身伶仃枯骨如浮萍般漂泊了这样久,才惊觉原来自己并不是没有港湾。可是那个人那么着急,着急到连回答都没有等到,便永远走出了她的生命。

    酒吞第一次见到红叶,不出意外是在盛州最著名的歌舞厅里。那时他虽然手握重权,行事却十分低调,一身便服歇在角落,任谁都没发现这个不起眼的红发男人竟然就是大名鼎鼎的颖军督军。红叶寻遍全场,一个入得了眼的都没有,别说跳舞了,就是敷衍几句都累得慌。倒是酒吞这一副清心寡欲与世无争的样子,惹起了她的兴趣。

    “这位密斯,你挡着的是我的位子。”酒吞不过起身去了趟露台,回来便看见一位女子容貌冶艳的女子娉娉婷婷落在他座位上,他礼貌地出声提醒,语气中不含半分不悦。

    “那么,十分抱歉,”红叶理了理旗袍下摆,优雅地站起来,“先生是颍州人氏?”

    “我的北地口音这么明显么?”酒吞听到她这样问不禁失笑。红叶挑了挑眉,笑道:“无需从口音上分辨,先生长得就不像南方人。”

    “难道北方的人脸上就写着‘南北有别’二字?”听她这样说,酒吞不禁来了兴致。红叶笑盈盈道:“这倒不必写在脸上,常言道一方水土一方人,先生既是在北地长大,身上自然有北地风物的影子,识人多了,要看穿这个不是什么难事。”

    她说完这番话,兀自端起酒杯抿了一口,红酒余味悠长,呷在口里微微涩苦。坎肩上别着的绿宝石胸针爬在锁骨那里,像是一颗绿幽幽的青痣。这话说得轻盈,然而识人无数是多么沧桑的一件事,如此云淡风轻地说出来又需要多么强大的心智,不言而喻。

    酒吞沉默半晌,望着舞池里绚烂耀眼的彩光灯,突然开口:“赏脸跳支舞如何?”

    “请我跳舞代价可不小,好多人倾家荡产都见不到我呢,”她笑得鬼魅妖娆,揽住他的肩膀呵气如兰,“你打算出价多少呀,先生?”

    “若我告诉你我姓甚名谁,这价钱够不够?”他望着她星辰一般勾魂摄魄的眼睛,认真地问。

    “身家性命当然不够,我要你的半壁江山。”红叶巧笑嫣然,手掌覆着他藏在衣服里的枪盒,“督军大人答不答应?”

    酒吞看了她良久,突然勾起嘴角笑了,他伸手揽过她纤腰,铿锵字句掷地有声。

    “好啊,我等你来拿。”

    那个时候的红叶尚且年少,二十不到的年纪,却动辄便说自己阅人无数,在醉生梦死里挥霍着生命的温度,骄纵傲慢背后是无人得见的哀伤。然而世人因着对女人的恶意,自然是不会 顾及这些百转千回的心思,流言就好比大玻璃镜子上头粘的一道胶痕印子,碰上去嫌脏,搁在那儿碍眼。假设你要梳妆,势必要拿涂了弥陀色唇膏的嘴朝着镜子哈气,拿修得尖细的指甲去刮揩,于是粘腻就沾到了手上,借着打腮红的手指晕到了脸上。声色犬马,挥金如土,高层的淫靡看得越多,纵情狂欢的笑容就越是疯癫。

    何必做个明白人呢,糊涂有糊涂的好。

    她是不夜城的暗夜海棠,是安倍晴明最得意的棋子,是交际场上艳压群芳的魁首。然而再怎么得意和洒脱,她的生命也不过止步于“棋子”二字,白狼如是,红叶亦如是。

    多么可悲。

    酒残漏断,更深露重之时,她怀抱着无尽疲惫沉沉睡去,梦里一路草长莺飞,爹娘的面容因为许久不见而模糊成一团浑黄的影子,她无论怎么追,幸福的童年还是越来越远。红叶在恐惧与悲伤中啼哭着醒来,本以为还是只有空空荡荡的一间屋子,以及床头压制噩梦的一瓶西药,却没想到迎接她的是酒吞温暖的怀抱。

    “怎么了?做噩梦了?”他焦急的话语满含关切,她苍白脸上的泪痕被他小心吻干,“没事了,没事了……我在,我一直在你身边。”

    都说媚骨无情,那一刻她却真实地感到了心动。他的心跳一声声敲在她的耳朵里,轰隆作响。夜空璀璨如星河,床头堆着她的白缎子小荷包,纱绸织锦旗袍,漫长的黑夜里,他拍着她的脊背轻柔安抚,似乎这一刻就是地老天荒,他会陪着她,从暗无天日的长夜,一直到铁栏杆外面飘起濛濛的晨雾。

    “红叶,从今往后,你不要再干这行营生了,”酒吞从后面搂住她的腰身,“舞是能跳一辈子的么。”

    她梳妆的时候听他说起这句,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呛回去,她知道他说的什么,他甚至知道她就是安倍晴明的人,却还是固执地将她留在身边,该说他傻,还是笑自己痴。

    “我乐意,你管得着吗?”红叶眉梢一飞,娇柔冶艳的笑容夺人心魂,“你还是管好你自己,我就不信,北地五省的总司令是这么好当的。”

    酒吞闻言苦笑:“我真是拿你没办法。”

    “让你这酒鬼有了拿我的办法,我这头牌还要不要混了,”红叶巧笑,示威一样晃了晃手里的梳子,“你说呢?”

    他能说什么?酒吞叹气。想来重兵在手呼风唤雨的人,却对一个女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妥协,放在以前,他只怕要觉得自己真的疯了。无怪乎满大街疯传的风流公案,什么颖军提督醉心美色,南北和谈化为泡影云云,茨木看见那些头版头条,差点跟个地痞一样带人砸了报馆,但是他自己思来想去,竟不觉得这些传言有什么不对。

    疯了就疯了吧,为了这样一个星辰一样耀眼的女人疯了,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这次去北平谈完内阁候选人的事情,我回来有话跟你说,”酒吞整理完枪盒的系带,出门前望着红叶笑得神秘,“你等我回来。”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了,”红叶嗤笑,“有什么现在说了就是,我难道还会跑了不成?”

    他搂住她,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那可不行,现在太仓促了。”红叶猜到是什么,因而只在他怀里低低笑了一声:“死酒鬼。”

    她后来无数次地想过,那天她为什么没有拦住他。明知道北平暗流汹涌,明知道那些明枪暗箭他不一定能躲过,明知道各方势力都蠢蠢欲动,她到底为什么要相信他?聪明了半辈子的,在谍战场上有“鬼女”之称的红叶,为什么那个时候那么糊涂?!

    车子爆炸的时候他一定不在车上,一定不在,看了报纸她也不相信。酒吞知道她喜欢最紫燕斋的燕窝和酥饼,路经那里的时候一定会下车,她不信他死了,绝对不信。

    可是为什么那些人要办他的丧事?他是那样强大的一个人,为什么他们都相信他死了?那个大骗子还要回来求婚的,还要来娶她过门的,他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就死了?!

    她不信,她不信,她不相信。

    送葬的车过了百乐门门口,哀乐刺耳的悲鸣渐渐低下去了,街头的红绿灯一个接一个,她连看也不曾看一眼,汽车驶入黑黢黢的街巷,她没有追上去,甚至没有看过去,那不是他,她告诉自己,就是等上十年百年,她也能等到他回来的,他还会跟以前一样,问她看出他是颍州人的秘密,用江山和性命做赌注,请她跳一曲华尔兹。他不是不守信用的人,红叶把他生前最喜欢的雪茄呷在口里,堪堪想扬起嘴角,冷不防眼泪却打湿了手背。她记得从前她不喜欢雪茄,他就从不当着她的面抽这个。火光一亮,在那凛冽的寒夜里,她的嘴上仿佛开了一朵橙红色的花,花立时便谢了,接踵而来的,又是寒冷与无边的黑暗……

    Fin

    PS:由于是《玉簟凉》这部小说的补充番外,所以重点是交代酒吞(即颖军)最后的结局。这篇由于本子爆页没有收录,我这边就先发出来。另外,开头结尾有意致敬张爱玲的《沉香屑·第一炉香》。还有关于红叶的设定,我理解的红叶就是这种有着悲凉的风月气质的美人,将她设定为交际花没有任何恶意,还请意见不同的读者不要因为“风尘女子”的设定有什么不快。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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