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芳华》的书,我想更多的人是很难真正理解的。因为刘峰的好,现在已经消失了。那样的一个人,是那个年代特有的产物。当然,我也没那么老,在我的童年,依稀有那种人的影子。
仅仅是书,真的没有那么感人,就是一个男人与三个女人的片段组成的。如果不会在脑海中形成画面,这本书可能根本就读不下去。
刘峰爱丁丁,但是丁丁不爱他。而刘峰误会的一个抚摸,毁了自己的前途。这也是那个年代才会有的。书的英文名是《You touched me》。我真的很喜欢这个名字,有意蕴在里面。
老好人刘峰的挺身而出,让小曼爱上了他。深沉的爱。没有结果的爱。小曼第一任丈夫死了之后,她跟随着刘峰,把过去的感情慢慢倾吐出来。最后以最亲密朋友的身份,送刘峰离开。
那个写书的,第三人的视角,穿起了整个故事。
书是好书,画面感很强,我相信电影会更好,会让人懂刘峰的好。
书的装帧也很独特,绿色的基调,那个年代的军装。
总之,我很喜欢。
《芳华》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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