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见过最娘的男人。
爱漂亮,每天要做面膜,卫生间里有一面墙的护肤品,对收拾自己有极大热情,出门倒垃圾都要描个眉画个眼。
老是见他对着镜子跺脚,原来是眉毛多拔了一根或者眼线画出了界。
所有人都说他衣品好,瘦瘦高高穿衣服帖又清爽,天知道他在家一套一套配了几个小时才能出门。
喜欢捂着嘴笑,嘻嘻索索的跟一堆女人聊八卦,细细声的说话,却毒舌得让人恨不得绞上他那张嘴。
经常发出娇羞的叫声,旁边的人只好man起来,去看看他又踩到了什么了不得的小强还是有只多么巨大的老鼠从他面前跑过。
我怎么知道这么多?
因为他是我三年的闺蜜和新婚的老公。
这不是一个同妻的故事。
或者,这也算是个同妻的故事?
我们一见面就知道我们要永远在一起,他一见面就帮我分析肤质、解剖痘痘的那个劲头真是太迷人了。当然,我以为我们将是相亲相爱一起住姑婆屋的,老话说得好啊,男人来来去去,gay蜜才是永恒。
那时候我就打定主意,这个男同志我承包了。
作为一个gay蜜,他真是很贴心了,我不吃早餐,他会很细心的提醒我:“你都肥成这样了,不吃早餐是想变元秋做包租婆么?来来来,改天我借几个烫发卷子给你就齐活了。”
我要是熬夜,只要QQ还亮着,他必然会在凌晨某个时间发张图给我,每次都是同一张,图上只有一张巨大的熊猫脸,占满整个画面,黑眼圈黑得耀眼。
偶尔周末到我的出租屋来做个饭,两人热火朝天的炒四五个菜,吃饭时他却冷艳的每个菜只吃一两口,理由是他要保持身材,而我既然已经这样了,多吃一点也看不出来。
毒舌损我是他的日常功课,还好我心胸宽广为人大气不与小子计较。
我经常悲悯的想,这世上,如果我不接收他做朋友,他怕是也没有什么朋友了。
然而时间长了,我发现并不是。
公司里居然每一个人都喜欢他,个个都说他虽然娘娘腔了一点,但长得好看呀,虽然娘娘腔,但没有娘娘脾气呀,做事细心人又体贴,连清洁阿婶都夸他嘴上抹了蜜,哄得人笑迷迷的。
我认真怀疑过他是不是有人格分裂,上我这就分裂成坏脾气弟弟,面对别人就是好好哥哥。
不过如果两个人格都这么爱美这么娘,那这人格分裂得也太失败了。
有时我也会生气,老是损我算个什么回事,老娘虽不是美如天仙也是五官端正前凸后翘要啥有啥好么?可是每当我甩起脸子要拂袖而去的时候,他又会过来抱住我,把我的脸按到他的胸口不让动,拍着我的后脑勺说:“好啦好啦,你最美你最可爱,你是最动人的小公主,不要生气啦。小公主一会我请你吃猪蹄。”
其实我还是生气的,但是有猪蹄啊,我虽然生他的气,也不能跟猪蹄过不去是吧?没有什么气是值得用一根猪蹄去赌的。实在不行,我相信我要吃两根他也是愿意掏钱的。
打打闹闹就跟他做了三年闺蜜,期间我交了一个男友,很快分手,暧昧了几个对象,却都成了他的朋友,便没了下文。我有时会想,gay蜜其实也很危险啊,会跟你抢男人啊。
但是一般的男人又怎么比得过能陪你啃猪蹄骂负心汉的gay蜜呢,我心虽摇摆不定,人却坚定不移的站在他这边了。
后来,我们去了拉斯维加斯。
公司里要做一个旅游特辑,汇总世界几大赌城,主要是拍几个短片回来,去个摄像就够,本来是没我这个小文案什么事儿的,他非得说自己英语不好,要带上我去当翻译加扛设备。
于是我俩十几个小时飞到美国,时差还没倒过来就开始沿着拉斯维加斯大道四处逛。
九月底的拉斯维加斯还是热得人心烦意乱,大概是美国的什么节假日,每个赌场外面都是人山人海的,我们在外面胡乱拍了几张照片,打算找个赌场乘乘凉。
半路上见到一个粉红色的教堂,他生了兴趣,非要停下来拍照。
拍完外面不够,他还要进去拍,真正到了教堂大门口,又好像敬畏神灵一样把相机收起来,说看看算了。
教堂里面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大约是更靠近上帝,天然有一种静谧神圣的气氛,外面的暑热一下子消了,心中似乎也平静了下来。
我们在最后一排坐了一会,他看着前方的圣像,突然像自言自语一般低声说:“要不我们结婚吧。”
我没听太清楚,疑惑的嗯了一声。
他笑了笑转过头来看着我,声音又变得轻佻起来:“我是说如果你以后嫁不出去,我勉为其难收了你也是可以的。”
我举拳想揍他,但教堂里又不好放肆,只好伸手捏住他胳膊上一小块肉,狠狠的拧了一把。
他痛得跳起来,踢到面前的椅背,前面坐的人回头看了我们一眼,把手指比在嘴唇边做了个安静的手势,我们俩都不好意思的赶紧离开了教堂。
一想到他咒我嫁不出去,我就不高兴,一路上也不跟他说话,气冲冲的就回酒店了。
第二天是中国的国庆节,公司真是算得太精了,派出差也选在法定假期前,酒店机票就给定三天,你说我是工作好呢还是不工作好呢?
老老实实的拍了一整天,他仿佛没昨天那事一样,照旧跟我斗了一天的嘴皮子。
傍晚,都是一身臭汗,我们回酒店洗了个澡,他来敲我门问我要不要去附近一个音乐节看表演。
我想想我这么大度,就原谅他昨天口没遮拦,陪他去看吧。
跟所有的音乐节一样,拿着啤酒,跟着人群蹦蹦跳跳,时间过得也挺快,很快就要收场了,闭幕歌手已经上台开唱了。
伴随着音乐突然响起了呯呯的声音,我还在好奇声音从哪里来,歌手居然不唱了,丢下吉它就跑,周围的人群也开始乱窜起来。
呯呯声持续的响起,不远处不断有人倒下,我有点懵,不知所措的呆住了,来自遥远的和平国家的我没见过这种大场面啊。
他将我扑倒在地,整个人压在我身上。
我害怕起来,拼命挣扎,想尖叫又叫不出来。
他用力压住我,大声说:“是枪击,你不要动。”
我瑟瑟发抖,他凑到我耳朵边说:“你别怕,我挡住你,不会有事的。”
“我一直都很喜欢你。”他喃喃的在我耳边说着。”要是昨天你嫁给我就好了。“
在一片尖叫声、枪声、推搡奔跑声中,他的每一个字都如同响雷一般传到我的耳中,他不断的诉说着从一开始到现在他对我的感情。
他不是Gay么?
他不是不喜欢女人么?
我脑中一片混乱。
突然他没有了声音,头垂到了我的肩膀上,我转过头去看他,他也努力看着我,眼中都是不舍,却终是缓缓的合上了。
我惊慌失措,用力摇他,想把他摇醒,然而却如同狗血电视剧一般,他没有了反应。
不知道过了多久,枪声停止了,有人过来将他拉起,把我从他身下拖了出来,把我们都拉上了救护车。
一路灯光闪烁,我恍恍惚惚,仿佛做梦一般,拼命想醒来,却越沉越深,最后居然掉入了黑暗。
你问我后来怎么样?
他当然没死啦,死了怎么做我新婚的丈夫呢?他被枪击中后腰,还好没打中任何器官,只是当时失血过多晕过去了。
救命大恩我还能怎么办呢,只能以身相许了。
结婚前我问他:”你不是不喜欢女人么?为什么会喜欢我要跟我结婚?“
他狡黠的笑笑看住我,说:”我是不喜欢女人啊,我只喜欢你。“
听了这个答案,我应该笑呢还是哭呢?
不过有件事我很确定,以后的日子要难过了,防火防盗防小三,以后既要防女小三,还得防男小三,两手都要抓。
面对未来生活之艰辛,我只能再啃一只猪蹄深深的安慰一下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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