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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2

路加福音2

作者: 娜日 | 来源:发表于2017-07-18 20:59 被阅读0次

    施洗约翰出生及童年(路1章)

    http://mp.weixin.qq.com/s/QKHO9yLdz6MwPDZ4D1PQIA《路加福音》第二课

    来自好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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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1:1-4是整卷书的序言。路加按照当时希腊人写作的格式,说出写书的目的是要帮助受信人提阿非罗大人,能知道自己所学之道,也就是所听的福音和有关耶稣基督的真理都是确确实实的。路加说他所写的是根据那些目击者及献身传福音的人所提供的可靠的资料,因为1:2的“传给”是专门用语,指传递那些可被当作权威传统的资料。根据这些资料,路加多方考证,再按着时间次序写出耶稣基督的一生。

    1:5-25记载耶稣的先锋施洗约翰的出生。当时是犹太希律王的时候,这位希律王也就是后来杀婴孩的希律大王,他被罗马帝国封为巴勒斯坦地犹太人的王,管理犹太、以土买、加利利等地区。而约翰的父母撒迦利亚和以利沙伯都出自亚伦谱系的祭司家族,二人都是遵守摩西律法无可指摘的义人,但可惜的是没有孩子,这对犹太人的传统来说是个耻辱,因为没有后代可以传承,而妇女不孕更是羞耻。1:5记载撒迦利亚是亚比雅班里的祭司,从大卫时代起,祭司被分为24班,亚比雅是第八班(代上24;1-19),按规定每班祭司每年都要在圣殿供职两星期,而进殿烧香是祭司职份中最尊贵的一项,就是要确保至圣所前的香坛上的香日夜燃烧,所以祭司在献早祭和晚祭的时候要换上新香,而每个祭司一生中最多只能有一次机会,因此必须掣签,而撒迦利亚得着了这宝贵的机会。

    当撒迦利亚进殿烧香时,天使迦百列突然向他显现,这名字有神是我的英雄或神大能的勇士的意思,在圣经中,只提过两位天使的名字,分别是加百列(但8:16、9:21)和米迦勒(但10:13、21、犹9、启12:7)。加百列向撒迦利亚宣告他将老来得子,并要起名叫约翰也就是耶和华满有恩典的意思,这孩子要守拿细耳人的誓愿,并且在母腹中就被圣灵充满大有能力,要像旧约先知以利亚一样,使百姓的心归向神,成为弥赛亚的先锋。撒迦利亚不相信,并向天使要求凭证,所以受责罚变成哑巴。这时众百姓都等在圣殿的外边,等待撒迦利亚出来为他们祝福,未料撒迦利亚竟猛打手势,不能说话,大家就知道撒迦利亚在圣殿里看见异象了。

    供职的日子也就是祭司每隔六个月在圣殿中供职七天的限期过了,撒迦利亚和以利沙伯就回家乡。

    当以利沙伯怀孕六个月的时候,1:26-38记载天使加百列向马利亚显现,宣告她将从圣灵怀孕生下神的儿子耶稣,也就是耶和华拯救的意思,他是至高者的儿子,这有两种含意,第一就是那神圣之神的儿子,第二就是旧约所预言要降生于世界的弥赛亚。这至高者的儿子是大卫的后裔,因为耶稣的肉身的父母约瑟和马利亚都是大卫的后代。天使以以利沙伯怀孕之事来印证神的大能,而马利亚虽不明白天使的宣告如何成就,并且她也许配给约瑟,但她却愿意顺服神的旨意,冒未婚怀孕的危险,马利亚的顺服可以说是人类史上最美的顺服榜样之一!

    听完天使的宣告,马利亚就去拜访以利沙伯。1:39-56记载了以利沙伯一见马利亚,腹中胎儿就跳动欢喜,以利沙伯并被圣灵充满,宣告马利亚为有福的女子,接着就是有名的尊主颂,马利亚赞美神借着她将要成就的事,就是弥赛亚降生成就救恩大能,这也是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神按着他的信实和慈爱成就他的应许。

    要注意的是马利亚的尊主颂,差不多每一句都是引用旧约的经文(1:47=赛61:10;1:48=撒上1:11;1:49=诗126:3;1:50=诗103:17;1:51=诗89:10;1:52=伯5:11;1:53=诗107:9;1:54=诗98:3),这证明耶稣成长的家庭如何熟悉圣经!马利亚待了三个月,也就是施洗约翰出世后才回家乡拿撒勒去。

    1:57-80记载施洗约翰出生的经过和他的成长。按着犹太人的古老风俗,凡是男丁出生后八天须受割礼,这样才有资格享受宗教和社会上的公权,也表示神和亚伯拉罕立约的记号显在肉身上,若有外邦人归化犹太教,也需要接受割礼的。另一方面犹太人的习俗,儿子往往会继承父亲的名字,但天使早就宣告这孩子要叫约翰,所以撒迦利亚在一块写字的板上,也就是一块涂了腊的小木板上写下约翰这个名字,因约翰的出生印证神的大能和同在!

    这时撒迦利亚的口也开了并被圣灵充满,说出了另一首有名的我袓颂,满有先知的预言,预告弥赛亚将要降临,在大卫家兴起拯救的角,角是旧约常用的暗喻,因为动物的力量是表现在头角上,因此角有权力、能力的意思,而拯救的角是指满有能力的救主,而撒迦利亚的孩子约翰则要成为这位救主的先锋。

    1:80提及“孩子渐渐长大,心灵强健,住在旷野,直到他显明在以色列人面前的日子。”约翰住在旷野,有可能约翰的父母在他出生之时已年老,所以在他年轻时就已去世,因此约翰似乎是在犹太的旷野长大,这地方是在耶路撒冷和死海之间。新约时代,犹太人中有一个爱色尼教派,教中的人生活严谨,刻苦舍己,隐居旷野,自食其力,有学者相信约翰可能就是这个教派的,后来蒙神呼召出来传道,作耶稣的先锋。而“直到他显明在以色列人面前的日子”指的是约翰开始公开传道,显明自己在百姓面前,当时他大约三十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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