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瑞和奔驰,在我们眼中两个天差地别的汽车品牌最近发生了紧密联系。各自为自己的商标权而战,最后却以“共享商标”达成合作共识。拥有eQ品牌名称的奇瑞将认可并同意奔驰所在的戴姆勒集团在中国市场使用EQ品牌名称,戴姆勒集团将认可并同意奇瑞对eQ品牌名称和产品命名在全球范围内使用。
eQ和EQ,只是一个字母大小写的区分,却引起了两个汽车品牌的争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看似一场简单的品牌命名纠纷,背后却主导着两个品牌在不同市场的商业宣传和销售命运。
“eQ”为奇瑞汽车于2014年6月11日正式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并于2015年7月21日核准注册。
EQ为奔驰于2016年7月28日提出申请注册的商标。从时间节点来看,奇瑞早于奔驰注册,两个相似度极高的商标显然对先于注册的奇瑞非常被动,尽管对方是叱咤风云的知名品牌奔驰,奇瑞也要为自己的商标权打响保卫战。
就在今年3月,奇瑞以奔驰构成近似商标为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际处递交了材料申请仲裁,对奔驰申请注册的“EQ”商标提出异议。经过数月沟通与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握手言和,于是就有了共用相同发音,书写却不同的商标共识。
直白一点说,戴姆勒需要中国市场,而奇瑞需要国际市场,双方利益互不损害,显然这是最好的处理结果。
注册商标,为企业穿上“防弹衣”
知识产权纠纷是近几年企业之间屡见不鲜的无形资产竞争,成为了火药味十足的自我防御战和“侵略战”。但我们需要知道的是,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商标申请始终坚持在先注册原则,也就是说在无其他社会不良影响的前提下,谁先申请,谁就拥有商标权。商标保护不但有利于自身防御,在他人侵权时法律也会倾向于拥有商标权的一方。
商标保护是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重要环节,唯有将重视商标才能在竞争中占得上风,让大众取得品牌认知。身为民族企业、国产品牌,毋庸置疑,奇瑞在这一点上做得非常到位。eQ商标是一张王牌,属于奇瑞的无形品牌资产,展示了奇瑞在汽车行业的技术实力和品牌形象。此次奇瑞在极力维护自身商标权的前提下与奔驰达成和解,也是奇瑞基于对国际市场的考量。
如何避免商标侵权?
小冰认为,如果没有和解之说,双方对薄公堂,奔驰所持有的“EQ”商标将会处于被无效掉的风险。
难道奔驰在注册商标之前没有做到商标检索吗?
奇瑞在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所递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中写道:“戴姆勒为全球知名汽车公司,进入中国时间较长,对中国汽车市场具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应当关注到“奇瑞eQ”的商标使用和推广情况。在明知奇瑞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eQ商标情况下,仍然申请注册EQ商标,构成《商标法》第32条规定的“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情形,应当不予核准注册。”
这段话直截了当的“讨伐”戴姆勒公司没有对“eQ”商标进行必要的前期检索和了解,又间接否定了商标局对“EQ”商标予以注册通过的行为。的确,注册商标、对商标进行保护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成长,但企业更应对所注册的商标进行提前检索,避免侵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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