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的世界里,人们都是实在主义者。人际交往的纽带中最主要的是利益。不论政治领域、经济领域还是文化领域,人们所求不过一个“利”字。做了什么,应该得到什么,似乎都有定论。这也是新时达所谓“平等”的一个追求所在吧。尤其在中国这样一个极具特色的国家,“好人好报”的思想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大家都相信好人必会得到好报,而做坏事则一定会受到惩罚。
也正是因为这个情感基调和集体归属感,人们自然而然地选择做一个好人。
好事易做,好人却不好当。好事,做也就做了,也许是出于一时之意,也许是情势所迫,也许本就是个性彰显。反倒是一心想做个好人的人,却免不了要犯嘀咕。做了一段时间好人,心里就盘算起来,我做了这些好事,老天也应该知晓了吧?这几天功德做得实在不错,也够了数吧?怎么还不见好报来,怎么还不听见喜鹊叫。然而,等下去,确无动静。时间一久,“好人”就愤愤然得出结论:好人没好报!这又是一个利字当头的实例了。
当你把“报”列在考量的范围内时,你的行好事就即时打上了价格标签。你的所做不过是为了取得一个相当的报酬,这不是好人,最多算个生意人。所以,在判断无“报”时,再去做好人就被认为是愚蠢的表现了。
其实,有好报还是没好报,这根本不应当作为做好人的第一要义。第一位的是照顾自己的内心,关照自己的良知。不论什么结果,本着自己的诚意去做,只要是道德、道义、道理所在,你一定能感知到事情本身对心灵的感召。这已然是“利”之所在。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