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柳一伊写了一本情书。
“很久很久以前,勇敢的王遇到圣洁的仙,又过了很久很久,后来……”
后来,麻二苟来了:“这是什么?”麻二苟是位后天性面部肌肉拉张僵硬症患者,俗称面瘫。他的木头脸动了动,展现出一副极为诡异的抽搐。
后来,胖子孙也来了:“ 陆贱疯,你这写的什么狗屁。”嘶啦几声。
后来,天气很好,风在吹,鸟在叫,人在笑,我打得胖子孙呱呱叫。我追着胖子孙跑过三条大道,拐入十条小巷,钻通一个狗洞,打烂两双草鞋。啊,天气真好啊!
胖子孙顶着满头包求饶:“停停停,我有个方法可以恢复你的情书。”
“说,什么方法?”
“你重新写一遍……”
“呵呵!”
“嘶,停停停啊喂,这不是吗,再写一遍不就回来了吗?!啊——你给我留一个,就一个……我要死了,陆贱疯,你杀了我吧!”
呸,你想得美!我把胖子孙身上最后一枚铜板放入兜里,披荆斩棘所向披靡的胖子孙终于轰然倒下,阵亡。尽管胖子孙有无爱的防护罩,但是钱无往不胜。
胖子孙几乎没有弱点,除了穷,哦,他还是个300多斤的大胖子,可以说生活非常地绝望。生活活生生把他逼成个爱无能患者,他会不会有痊愈的那天不得而知,反正他至今为止对男女爱情无动于衷了整整25年。
所以胖子孙无法理解喜欢一个人却也知道永远无法靠近的痛苦呢。
至于情书,我记得开头,记得各种细节,完全可以再写一次。但是,亲手递给她的勇气和时机,我只有一次。
算了,不写了。
夜晚,窗外的月光白晃晃,一只老鼠从墙根出来,迷迷糊糊往椅子腿爬上去,到了窗口它忽然不动了,趴在那仿佛在晒月光。
我爬起来,拿起笔,就在刚刚,我看到那只老鼠砸了咂嘴,似乎正做美梦,随后我悟到,送情书的勇气我没有了,不过,做梦的欲望我好像还有一点点。再差劲,情书始终是情书啊。
我喜欢柳一伊这件事情整个镇的人都知道。
情书开头我就撒了个谎,柳一伊确是圣洁的仙,可我既不是王,也一点都不勇敢。从她搬来小镇开始,我也只敢帮她打打水砍砍柴,干活的时候偷偷不时看几眼,然后觉得她果真是仙女下凡尘。
昨天胖子孙还问我,陆贱疯你不会累吗?
会呀
那你还那么孜孜不倦?
昨天晚上睡觉前我对自己说,明天目光就不要再追随她了,也不要再对她有多余的感情了吧。
其实我每天晚上都这样对自己说,但到了第二天,我的目光还是会去搜寻她的身影,我还是对她抱有幻想,抱有别有用心。
不怨恨吗?一直付出却得不到。
你不说我还忘了。
不恨,但怨是存在的。偶尔我会怨她为什么不喜欢我却也不板起脸来呵斥我让我滚远点,尽管我知道如果她让我滚我是会滚的。我从未恨她,相反,我对她充满了爱和感激。我感激她肯让我爱她,单是这一点,就已经足够让我死心塌地。
她明确拒绝过我从未给我甜头,是我自己一直对她抱有非分之想。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会一直喜欢她喜欢到不喜欢为止,而这个过程究竟会有多长我并没有勇气去猜测,在这喜欢里,她的允许,是我唯一渴求的东西。
在这四五年里,我想喜欢一个人,我确实在喜欢一个人,而那个人并没有暴力地死活要扼杀我的喜欢,她拒绝过我,却同样尊重我的喜欢,这已经是无比幸福的事情,比得到她拥抱她更幸福的事情。
她很善良,另人们总觉得善良只有一种,那就是不喜欢别人的话就要一巴掌把他打到地狱去从而让他在浴火中得到重生,这样他可以不浪费过多的时间再去爱别人。
我只承认这是一种善良。
但是人们似乎忘记了,世界上有一些人,他们头脑简单,只有一根筋,他们竟会愚蠢地相信这样一句谎言——这个世界会有一个人在等着你,永远地等着你。明明他们才是等待的那个人,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喜欢的时候是浪费时间,不喜欢的时候也是浪费时间,这样一种人如果依旧像对上一种人那样剥夺掉他喜欢一个人的权利,他依然可以活得不错,但到了独身一个的夜晚,面对自己的时候,却麻木地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毫无感情冲动的自己。
她肯定了我,她尊重了我,她理解我,哪怕她不爱我。
她肯让我爱她,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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