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进过了一个漫长的辞职路程,我花了八天的时间才完成了《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这本书的阅读。
初接触哈利波特的时候还是小学的时候,去同学家玩的时候看到的。不喜欢,一点也不喜欢,那时候我还沉迷于迪士尼那样的明亮色彩里,自然是不喜欢哈利波特这样暗暗的色彩。
一直到高中之后才第一次认真的看了哈利波特系列的电影,这一看就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了。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全部重新刷一遍的。
实在是拍的太好了,我觉得书也大抵如此吧!所以一直都并未想要去看书。直到工作以后,看冰与火之歌然后刷书,我发现文字的描写似乎要更细腻一些,于是萌生了要把哈利波特的书刷一遍的念头,当然我一开始自不量力的买了英文原著,然后我发现我实在太高估自己了,我实在是没有能力完成原文阅读,于是又买了中文全集。
阅读的时候我一度怀疑是不是因为哈利波特被定义为青年文学,所以翻译过来的文字看着都略显稚嫩,是应该这样说吗?我总觉得自己用词不大准确。
不过转念一想我又觉得这对于我这样写作小白来说,实在是大有益处,比如那片被形容为天鹅绒的天空,听着就颇为质感。
好了好了言归正传。我发现书本却是跟影片是有差异的。经过我无数次刷哈利波特之后,其实对于哈利赫敏荣恩这个铁三角我是很喜欢的,对于西弗勒斯我也是打心底里认可的。哈哈,但是读了书之后,我觉得电影似乎对角色进行了美化,不管怎么样电影里的西弗勒斯还是很帅气的,就算是讨厌也是讨厌的内敛。而书里的西弗勒斯是真的很讨厌。油头发,蜡黄脸,黄牙齿,怎么想也是一个让人讨厌是的面孔。何况他公报私仇。我都觉得他找茬找的有点过分了。完全没能把他往正面角色上靠。
要说看完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是谁,出来邓布利多,就是城堡里的幽灵了。我居然觉得这些幽灵都可爱的不行了。爱捣乱的皮皮鬼,是真的很皮,皮的让人讨厌,还有被小天狼星吓到躲起来的胖女士,怀有一个星期换很多次口令的爵士。我总觉的他们很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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