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与神同行
灵修经文:申12:15“然而,在你各城里都可以照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福分,随心所欲宰牲吃肉,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
我的默想:
摩西在这里突然提到了吃肉的问题,这并不是不相干的话题,这是与“所选择的地方”有关的。在向神献上平安祭之后,一同吃,一同欢乐,这是必须到“所选择的地方”进行的。而现在作为不是献祭给神的食物,是可以在“各城里”宰牲吃肉。不必再到指定的地方吃,也没有礼仪上的洁净与不洁净之人的区别。这与利未记17章3~7节相比,似乎有所差异,那是因为在旷野,他们都居住在一起,他们就必须将献祭用的或食用的牲畜带到会幕门口宰杀一起享用。当他们进入迦南地后,因为要分散在各地居住,所以神给他们制定这种生活律例。但对于宰杀后牲畜的血,神严禁命令他们不可吃,因血是生命的象征。
这里提到以色列人的生活规范。上帝许可他们享受生活,吃他们想吃的,享用他们想要的。但都有一个规范和限度,即必须是在律法界定的范围之内,不可以吃血,不可以吃不洁净的动物。否则便违背了圣经的教训。同样。神许可我们享受自己的生活,但要杜绝恶习和贪恋。洁净的食物足够养活身体,享受品味。但若一味贪恋,想要占有更多,满足自己的嗜好私欲,便是对神圣律法的违背,便是犯罪了。传道者曾提醒我们: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时当快乐。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欢畅,行你心所愿行的,看你眼所爱看的;却要知道,为这一切的事,神必审问你(传11:9)。神喜悦我们在祂划定的安全线内,好好享受我们的生活。
我的祷告:
天父:感谢祢赐给我律法书!祢藉此将我的灵魂唤醒,使我的里面充满祢话语的灵感。祢以祢的圣道激活我良性的细胞,使我的生命焕发真实的光彩。祢用美物使我们所愿的得以知足,以致我们如鹰返老还童。祢藉着祢的话,将愚昧从我里面拿走,用智慧之泉使我全然苏醒。祢归正我的心思,矫正我的意念,使我思想睿智,我的灵魂律例得享安息。奉主耶稣基督名的名求。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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