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本增效,但该花的钱必须花》
这两天从网上看了一则新闻,说是一个员工入职两个小时后,突发疾病死亡,死者家属要求工伤待遇,索赔一百四十万。这件事引起反响不小,家属和公司各执一词,肯定要等法院或者劳动仲裁部门判决,但是他所在的公司感觉很冤枉:其一就是此人尚处于试工期,根本没有建立完备的劳动关系;其二就是这个人哪怕认定为工伤,恐怕因为没给他交纳工伤保险,工伤待遇也要单位承担,这可是一笔大费用,即便到不了一百四十万,也是个百万级别数字,一个并不大的企业等于是全员给他打工了!
我研读过工伤待遇等法律文件,不得不说这件事恐怕企业不会有什么出路,只要入职,就等同于劳动关系建立,那么对应的社会保险责任和义务就要享受,所以这笔损失也只能承担,无论是劳动仲裁部门还是法院都会支持家属诉求。这位不幸倒下的员工也算是给亲属做了最后一份奉献。
很多人表示不合理,大家都觉得付出和收获应该成正比,工作两小时,拿走一百多万,这不是没有说理的地方吗?但是法律就是法律,它在制定之初就考虑到了保护弱者的隐形原则,所谓残酷都是相对的,毕竟这个公司有这个财力,我曾见过类似的私有企业主,因为出了伤亡事故落荒而逃,就此失踪。所以这一百万如果是让这个公司彻底破产,那就作为一个教训买了吧。
亡羊补牢,痛定思痛,对这个企业,乃至更多公司能从中学到什么呢?对于企业主也好、厂长经理也罢,是不是等事发之后才能感受到那种针扎之痛呢?要避免此类事件,可以有三类措施:首先做好入职查体是第一个重要的环节,其次就是要做好入职员工培训,防患于未然,他的病情如果及时发现甚至及时治疗可能就避免这种意外;最后就是购买工伤保险要及时,适当人身意外保险要提前购置,事情发生后就什么也来不及了。
不能不和身边一些事情联系起来,去年年底单位开职代会,领导制定决策,夸夸其谈就是要降本增效,其中更是让我们分组讨论时每个人都要提出降本增效方案。我并不反对领导主张,甚至觉得很对,国有企业内有太多的浪费:物资浪费、水电饮食的浪费、还有人力资源的浪费比比皆是,可是唯独在这种风险防范方面,不但是不能节约,恐怕还要增加投入,因为我们承担不起那种损失。去年单位上安全投入不到壹佰万元,可是一名职工长沙出差时突发脑溢血,前前后后救治费用就超过了这个数字(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未死亡不算工伤),我想如果早发现、早治疗、早避免,这笔钱可能就省下了,一百万纯利润是个什么概念,领导比我懂。
很多时候我们提倡节约,但节约应该是相对的,有些投入绝对不能列入节约范畴,你多投入一点就能给大家多一分安全,你能让员工平安健康,那最后的结果看似无形,却省了多少麻烦。我们在年底总结表扬别人创造了多少利润,加了多少班时,怎么不说那些致力于防范,给单位保护了多少资产呢,这大概就是一种误区!
严防死守是一种进步,增大投入则是一种态度,该省的钱坚决要省,但是该花的钱也一定要花,不然那就是愚蠢了。苏联的倒台不是它在阿富汗投入太多,而是他不肯在教育上花钱,没能让大家保持一种警觉和警惕,所以才造成后来的轰然倒下,富士康没被几连跳干到,是因为它痛定思痛增加了楼顶防护罩和员工教育,而不是靠降本增效。
好吧,花该花的钱,防范不该出现的风险,这才是企业发展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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