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数次和媳妇的吵架中我总结出自己的一个情绪痛点,受不了被冤枉。什么是情绪痛点,就是当别人碰触到这个点时,你瞬间就会被引爆,丧失所有的理智和修养,只想拼命辩解自己是被冤枉的。
受不了被冤枉,这也可能是我走上法律职业道路的根本原因。这很大程度上源于我小时候的一场经历,尽管我当时只有六岁左右,现在回想起那个场面还历历在目,恍如昨日。简单的说那次我被一个和我同样年龄的小女孩冤枉做了一件不好的事情,并且那个女孩叫来了自己的妈妈,当时却没有人能够为我主持公道,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种感觉,愤怒、委屈、不甘。
今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我又经历了一次童年的噩梦,刷一次卡五块钱,我刷卡了,但食堂的女工作人员非说我没刷卡,总归是吵了一架,入职以来第一次和别人在食堂吵架,而且还是和一个食堂大妈。本来能吃完的饭吃了一半就倒掉了,实在是没心情。回到办公室也是意难平,想着下午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要调出刷卡记录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下午调出了刷卡记录发给了食堂的管理人员,吵架时他也在场,应该可以替自己平反了。被冤枉的滋味不好受,吃完饭的时候义愤填膺,下午调记录前想想还是算了,五块钱的事情何必呢,但拗不过内心的执念还是调了,一定要证明自己是被冤枉的。
办案久了觉得自己的心越来越硬,对待嫌疑人、被告人的方式也越来越粗暴,即便有些蒙冤的嫌疑人最终帮他们无罪释放但内心仍会觉得他们有问题,或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说一句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来表达一下对他们的不屑和唾弃。走的太久,忘记了初心。直到自己也遭遇到同样的事情。
其实想想挺好的,人需要经常反省自己,仰望星空和内心的道德同样重要的。位卑但不能对正义熟视无睹,权小但不能对公平视而不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尽量帮助那些受冤枉的人获得公平的对待。既是职责,亦是良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