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我买了很多童书,不记得当时为什么要买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或许就是为了凑单买的。我家哥哥读过这本书,我也读过,寒假又拿出来给弟弟讲了一遍。
偶然的事情有时候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一只蟋蟀也是这样。
这是一个童话故事:一只来自于康涅狄格州的蟋蟀柴斯特,因为贪恋野餐篮里香肠的诱惑,跳进了篮子里,被压在面包底下,然后被带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
在那里,男孩玛利欧的家人经营着一个勉强维持的报摊,玛利欧发现了这只蟋蟀并收留了它,后来蟋蟀又结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他们三个又成了好朋友。
在蟋蟀、老鼠和猫的一次晚宴上,蟋蟀演奏的了动听的音乐,它们完全陶醉其中,有些忘乎所以,于是导致了一场火灾。
玛利欧的妈妈非常生气,她认为蟋蟀是不祥之物,要赶走它。为了挽回,它演奏了一段动人心弦的乐曲,玛利欧妈妈被感动了,终于同意它留下来。
后来一位音乐学者史迈德利先生给报刊写了文章,于是蟋蟀的音乐才华被全纽约所瞩目。大家都来听蟋蟀的演奏会。玛利欧一家的报摊生意也有了起色。
可是最后,蟋蟀柴斯特厌倦了没完没了的演出,他日渐思念故乡,于是依依惜别了玛利欧,以及它的好朋友们踏上了回乡的火车。
这次是我第二遍读,还是觉得很有趣。
童话总是美好的,书中那种纯粹的友谊特别打动人心。书中的语言描写也很活泼,生动,读到精彩的地方,小朋友总会乐得哈哈哈大笑。
我家弟弟终于长大了,可以给他读一些有深度的书了,这本书我用了十五天给他读完。用不了一两年,他就能自己去读书了,到时候我也就失去了读童书的乐趣。
我想世上的万事万物如果赋予它感情和语言,一定会写不完的神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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