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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南安寺塔下的故事

蔚县南安寺塔下的故事

作者: 老的山羊 | 来源:发表于2023-08-21 08:34 被阅读0次

    自从2005年10月和老克等太原的朋友,与京城摄友速度等大侠在河北蔚县会合,同行动共拍摄后,多次利用出差路过的机会前往蔚县。

    蔚县位于河北省西北部,属张家口市管辖,它东邻北京房山、门头沟,西接山西广灵,北靠张家口阳原、涿鹿,南接保定涞源。壶流河自西向东横穿全境,太行山、燕山分南北环峙,水源充足,土地肥沃。

    蔚县也是父亲与母亲在抗战时期战斗、生活过的地方之一,他们在最困难艰苦的日子里,团结、带领全县人民一同抗击日本侵略者......这是另外的话题。当然也拍了一些片片,遗憾的是大部分在计算机里找不到。

    到蔚县,拍过几次南安寺塔,今年8月又到了蔚县,自然也要拍摄南安寺塔。时间充足,我们索性走进的南安寺里参观拍摄。

    北周大象二年(580年)建蔚州城时,南安寺已具有规模,蔚县有“先有南安寺,后有蔚州城”的传说。现在的南安寺是清朝新建的,面积不大,没有多大意思,供奉着水神菩萨,她的故事与事迹和太原晋祠水母娘娘的情节差不多,也是坐化在水缸上等等。

    塔位于南安寺的东边,是一座始建于北魏佛教盛行时期,重修于辽代的八面十三级实心密檐砖塔,因坐落在南安寺,故名南安寺塔。后寺虽废,塔名仍用旧称。

    此塔凌空入云,整体造型优美,塔身高竣,拔地而起。塔由塔基、塔座、塔身、塔刹四部分组成,塔高三十二点一米,是佛教规制中的最高等级佛塔。塔有着规格严谨的须弥座,雕刻精美的塔身,紧密相叠的实心密檐。塔基由石条垒砌成须弥座,高三点五米,上置八角形砖砌塔座,塔座东西南北四面正中浮雕一个兽头,另外四面雕篆字"福、禄"。其上为仿木砖檐,檐上雕砌仰莲瓣三周,塔身坐于莲花瓣中,宛若被莲花托起,十分挺拔壮观。

    塔身第一层较高,各角设浮塔柱,东西南北四正面置砖券拱形假隔扇门,门券浮雕二龙戏珠,另四面饰花緑盲窗。斗拱上托密檐塔身十三层,各层出叠涩檐,布瓦收顶,不设门窗。每层东西南北四正面中间都镶嵌铜镜一面,塔檐逐层递次内收,使塔的外形轮廓呈现缓和的卷刹形状。每层各挑檐翼角下均悬铁铎,共一百零四个(铁锋,像铜铃一样的乐器,也可以叫塔铃,有人统计为一百二十个)。塔刹为铁铸,由一砖雕仰覆莲承托,由覆钵、相轮、圆光、仰月、宝珠、宝盖等组成。

    该塔除底部东侧有一处1926年(民国十五年)军阀混战时下的弹痕外,整个塔身,虽历经风雨和沧桑,但仍保存完好。200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突然在院里看到一块矛盾百出、错误迭生的文字牌子,简介着南安寺塔下发生的故事,充满混乱。回来又找了一些资料,大致搞清楚了这个有趣的故事。

    2011年3月9日上午,居住在南安寺塔附近的居民张某向蔚县公安局报案,说他回到长期没有居住的老宅,看到屋里堆放着大量装有泥土的编织袋,地面还散乱着一些铁锨、镐头等工具,还有很多的烟头和矿泉水瓶。

    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在东屋北墙处隐藏着一个盗洞,目测方位直通不远处的南安寺塔,来到屋外查看,原来这间老宅背后是一条小街,街后面就是古塔,离地洞民居直线距离也就十二三米,

    南安寺塔是蔚县的地标建筑,民间一直有传说塔底有地宫,里面有很多宝贝。作为典型的辽代古塔,虽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因为技术原因,一直没有进行考古挖掘。

    现在的地道挖掘方向和长度,正通古塔底部。进入洞口,发现地洞连着一条地道,在漆黑的地道前行十几米,尽头是一个密室地宫,密室一点三平方米。警方勘查发现,塔下地宫被盗,里面什么都没有,诸多文物不知去向。

    国家、省、市、县公安、文物部门高度重视,公安部五局、国家文物局督查司,以及省公安厅刑侦局、省文物局、张家口市公安局、蔚县县委和县政府派员赶赴现场坐镇指挥,公安部和河北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2011年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中挂牌督办案件,河北省公安厅刑侦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专案督导组,张家口市公安局成立由副局长兼蔚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的“3·09”专案组,迅速展开侦破工作。

    专案组专案组先后派出调查组分赴河北省内的石家庄、承德、张家口以及北京、山西、山东等九省(市)十三市(区)开展侦查、调查,从4月底至9月6日,经历六个月的艰苦奋战,终于先后在山东和河北将12名偷盗南安寺塔地宫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缴获了被隐匿在山东临淄的被盗文物,追回辽代舍利金塔、彩绘木雕四大天王像等109件珍贵文物。

    经过大致是这样的:

    专家的推断结论为侦破工作提供了专业支撑,根据现场房屋用电情况和遗留食品包装生产日期综合分析,专案组初步确定,案发时间应为2010年3月到11月之间,对遗留烟蒂、剃须刀、衣物、牙刷等进行DNA检验分析,确定犯罪嫌疑人数为9人以上。

    对此,专案组决定从11个方面开展工作,包括:对现场周围居住人员进行细致调查访问,重点是2010年1—10月份案发现场周围出入的可疑人员;梳理现场提取物证;根据遗留物证特征,在周边旅店、商店查找物证来源及嫌疑人踪迹;排查报案人张某的租住房情况、活动范围、接触人员及其经济状况等;摸排本地及周围市、县有文物犯罪前科人员;提审文物犯罪在押人员,了解文物犯罪特点、规律及有可能作案的可疑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对有盗塔技能的高危人员进行摸排调查;咨询文物部门的专业人士,了解可能被盗的相关文物。向文物市场管理部门及海关通报案情,部署查控发现赃物,防止出境;在从事文物贩卖、文物收藏相关人群中布控;通过网监等技术部门进行案件分析、查找嫌疑人踪迹;协调省内、省外公安机关串并类似案件,从中发现线索。

    专案组分析发案现场情况,发现作案时间不少于半年,报案人房产主张某,难道一点觉察都没有吗?了解到他在更换院门、房锁、租房、交电费及其他经济情况等方面存在诸多疑点,2011年4月6日,专案组对张某进行了询问。三问两问张某就承认在2010年1月收取3万元租金将房屋租给了外地人,7月下旬,曾发现租户在租房内挖地洞,但拿了人家的钱就没有及时向公安及有关部门报告。

    按照张某供认有的关嫌疑人口音、相貌,专案组先后派出十八个调查组分赴省内石家庄、承德、张家口以及北京,山西、山东等九省(市)十三市(区)开展侦查、调查,聘请部级专家对嫌疑人进行模拟画像,并号召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同时对相关的旅店、商店等店铺进行调查,共筛查人员60余万人,筛选重点人100多名,结合前期调查的信息进行分析,终于发现了一个以山东文物犯罪人员和张家口不法分子组成的团伙,他们自2010年以来频繁在蔚县南安寺塔一带出现,其中的刘某、闫某亮、崔某保、徐某、王某安等人有较大的作案嫌疑。

    2011年4月28日,在山东临淄警方的协助下,专案组将闫某亮成功抓获。闫某亮交代出潍坊的刘某和张家口的尚某宇参加了盗塔活动。

    5月3日,刘某、崔某保在山东潍坊、淄博分别被抓获。尚某宇、郑某蛟、赵某焕在张家口被抓。接着,5月13日,王某安在临沂市兰山区一古玩店落网。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专案组即刻展开了突审。他们均对盗掘南安寺塔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都不承认打开过地宫,也没见过什么地宫文物。他们咬定当年阴历八月十五前就停止了挖掘,然后四散回家,再也没到过现场。周围宾馆的住宿记录也证实,这些人在阴历八月十五以后没在蔚县出现过。

    那么地宫是谁打开的,地宫文物怎么被盗的?

    专案组再审讯时,潍坊的刘某不经意间交代,他来蔚县都是租用山东昌乐县王某东的车,王某东到过作案现场,知道挖塔的事。这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

    专案组开始在蔚县周围宾馆进行调查、走访和筛查,发现山东昌乐的王某东不但在2010年7、8、9月在蔚县有住宿记录,而且在刘某、郑某蛟、赵某焕等人撤离蔚县后的10月、11月仍有住宿记录,同时还有其他几个山东人的登记、退房记录。

    专案组赶赴山东潍坊市昌乐县,2011年6月28日,将王某东抓获。王某东供述了另一伙盗塔团伙。他伙同刘某光等人窜至蔚县,于2010年1 0月,盗开南安寺塔地宫,分两次盗窃贩卖文物的犯罪事实。至此,2010年以来,几批犯罪分子先后盗掘盗窃塔基地宫文物,倒卖文物的犯罪事实真相大白。

    2009年11月,在张家口做生意的山东人石某河(另案处理)来到了河北省蔚县蔚州镇南关西,找到蔚州镇六街塔巷20号院的张某,想租他的房子,俩人达成意向并留下了联系的方式。

    回到张家口,石某河找到了在张家口做生意的浙江人郑某蛟,说蔚县有古塔,下面有好东西,希望他出资,如果挖出了宝贝就给他几件,郑给了石某河4万元。

    2009年底,俩人来到蔚县,找房主张某,先给3万元订金,敲定租房的事。

    2010年1月,石某河在张家口给山东老乡、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前宅村和寨里镇北黄村的农民崔某保、徐某打电话说张家口蔚县有活干,请他们帮忙,并打了二千元路费。崔、俆二人赶到蔚县。

    这天晚上,石某河带着俩人来到张某家打开房门,石某河和徐某用镐把东屋地上的几块砖刨开,算是开了工。三人见工程量不小,商量暂时将洞口回填,铺上地砖,伪装好,就回山东老家过年。

    2010年3月份,石某河准备了挖地道的工具,带着山东临沂市兰山区的王某安等四人来到蔚县。他们挖开了年前回填的洞口,然后向下挖到3.7米左右时开始向北偏东方向掏洞,直对南安寺塔方向。第三天,地道挖到北面小马路的下面,上面机动车来回路过振动,时有黄土掉落,有胆小的怕被砸死,提出不干了,于是再次回填了地道,散伙回山东了。

    2010年7月底,郑某蛟联系同在张家口的浙江老乡赵某焕说蔚县有个塔,里面有宝贝,希望他一起加入,挖出宝贝卖了钱给他分一部分,赵某爽快答应并约了自己在张家口结识的朋友尚某宇,叫他过来帮着监视挖洞的人,防止出东西后私分。而尚某宇又请来了山东潍坊人刘某。刘某则联系了同乡崔某保和虞某胜,同时找到自己的朋友山东昌乐人王某东,叫他送自己去张家口。听说到张家口干活人不够,王某东还找了两个帮手。

    郑某蛟安排王某东带领刘某一伙下洞挖掘,尚某宇监视,郑某蛟和赵某焕、石某和负责后勤保障。

    这天下午,王某东带着这些人开始挖掘,连续掏了五六天,接近塔基砖墙附近。

    当时组团来蔚县时,刘某并没跟虞某胜他们说干什么活。看见到了犯罪的边缘,虞某胜害怕起来。和王某东介绍的俩人一起编个瞎话,提出不干了。郑某蛟没强留,给了些路费,放他们回了山东。

    王某东始终认为塔下有东西,看到人手不够,他又从山东找到了闫某亮等俩人继续挖掘。

    又过了三天的中午,房主张某的妻子,路过自己的房子,想顺道进去看看,王某东他们没敢开门,隔着门缝搪塞了几句,女人也没有坚持,此事过去了。

    在里面挖地道的人被女人的叫喊吓了个半死,到了傍晚,几个人都跑了出来,回宾馆睡了一觉。第二天,崔某保生病发烧,眼看到阴历八月十五,其他几个人纷纷表示不想继续干了。

    石某河、郑某蛟、赵某焕无可奈何,商量了一番后,达成一致:散伙,彻底不干了。

    当初,为了处理挖出的泥土,他们事先准备了大量编织袋,在一个多月的挖掘中,已经掏出了不少的泥土,把泥土装在准备好的编织袋里并一袋一袋整整齐齐堆放在堂屋和西屋内,不细看还以为这里是化肥、水泥仓库。为了避免撤退后张某家北面的小马路坍塌而暴露,他们用盛满泥土的编织袋回填了地道。回填过程中,房主也赶了过来,郑某蛟又给了张某九千块钱。处理完现场,他们急急忙忙赶往张家口。

    傍晚,赵某焕和郑某蛟、尚某宇、刘某四个人聚集在张家口鱼儿山,赵某焕将手机卡扔进了旁边的大清河。郑某蛟、尚某宇和刘某点火,焚烧了三人的手机卡、电池,接着几人商定不再联系,随后散伙回家。

    刘某电话叫昌乐的朋友王某东接他们回潍坊,路上说没挖到东西。

    一个月后,山东昌乐临县安丘市做古玩生意的小刘找王某东玩耍,闲谈中他问王某东有什么生意可做。王某东想起了刘某在河北蔚县挖塔的事,并告诉小刘说先前挖塔的一伙人已经不干了。小刘一听,说咱们干。王某东于是和小刘合计。而后王某东找到朋友刘某良,小刘又网络了两个人。

    2010年10月的一天,王某东某等五人开车窜至蔚县。晚上,他把小刘四人送到张某家。

    一连几天,王东某白天在南安寺塔附近望风,晚上回蔚州大酒店睡觉,小刘四个人进屋连续挖掘。由于先前的几波盗贼已经挖到塔基地宫附近,并触碰到了塔基砖墙,所以,小刘四人把以前的回填物清理干净后很快就挖到地宫砖墙,几个人捣毁了地宫西南方向的部分墙砖,刘某良迅速进入,寻找宝物。两个多小时后,他们找到了彩绘天王木像,小金属佛像,还有十几个小木塔。小刘找的两个帮手,头一次干这事,此时已吓得冷汗淋漓,刘某良和小刘,看同伙吓成这样也不敢多耽搁,四人一起撤了出来。

    他们给王某东打电话,王某东听后大喜过望,看到几件东西后十分满意,看到有人不想干了,也就没再坚持继续再去找东西。当天晚上9点多,就带着东西,拉上四人赶回山东。

    王某东回到淄博就联系当地的文物贩子袁某强,袁某强将几件天王木像,两个小金属佛像,还有几个木塔收下,付给王某东30万人民币。王某东给小刘10万元,刘某良和另外两个人分了10万元。自己留了10万。

    王某东他感觉塔基应该还有宝物。于是联系小刘再回蔚县。小刘原先找的那两个人害怕,回绝了,刘某良又找了两个人,五个人再杀了个回马枪。

    他们钻入先前盗窃过的砖室内,确实再找不到供奉物,但又发现下面还有一个砖室。王某东他们进入地宫后,将瘗埋其中的金塔、银塔在内的供奉物品盗窃了个干净。

    王某东一伙再次得手后迅速逃回山东,并以140万元的价钱将文物卖给袁某强。王某东净得70万元,小刘分得43万元,刘某良和另外两个人每人分得9万元。

    王某东一伙到案后,专案组马上奔赴山东淄博市,抓捕犯罪嫌疑人袁某强。袁某强于2011年9月5日通过山东警方投案并交代了被盗文物的藏匿地点,9月6日凌晨,专案组民警起获了包括舍利金塔、舍利银塔、彩绘木雕四大天王像、花口盘瓷器在内的被盗文物132件。

    经河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被盗文物全部为辽、宋时期,有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15件,三级文物35件,一般文物78件。其中的舍利金塔和辽彩绘木雕四大天王像是河北省首次发现,北宋后期景德镇产花口盘工艺精湛,在河北少见,这批文物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价值。后来,有关部门对盗洞进行了填埋,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安全隐患。

    2013年9月17日,张家口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王某东、刘某光、郑某蛟、赵某焕、王某安、刘某、尚某宇、张某、崔某保、徐某、闫亮某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根据被各被告人在犯罪当中所处的地位、所起到的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判处王某东等11人15至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上面就是蔚县南安寺辽塔下发生的故事。

    无独有偶,我见过或听说过盗贼们在好些地方用这种老鼠打洞的办法盗窃地宫文物,比如1980年左右,在山西临猗县,盗贼们租房打洞近千余米,意图盗窃当地宋塔的地宫文物,被及时发现未得逞。我曾到实地看过现场。

    2008年,山东兖州兴隆塔地宫被盗案,嫌疑人是在离地宫最近的地方租了间房子,挖通了地宫的地道,将里面的珍贵文物洗劫一空。

    2015年,我们自驾游到阳曲县西盘威村,看到废弃的古庙侧殿内当地有一孔黝黑黑的大洞,观察了周边环境后,我断定它是盗贼想挖地道去盗窃近千米外的元代“明泰大师塔”的地宫,而挖掘的地道入口。不知挖地道得逞了没有,反正那时大师塔无人看管,盗贼或者不耐烦了,或者是另一伙盗贼,就在塔下直接挖掘进入地宫。我们还看到塔下裸露着盗洞(我在《鸿泥撷零》书中有一篇专门写到过此事)。

    蔚县南安寺辽塔是幸运的,好歹破了案子,收缴回全部文物,现在陈列于蔚县博物馆,其他的古塔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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