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村堰之1945
民国34年9月13日,贵州遵义县螺蛳堰乡新站堡十二甲(今遵义播州区三合镇长青村窝凼村民组)村民李福禄、李福海二人被通知参加乡公所的"国民兵操练"。主管乡公所国民兵操练的是同乡十四甲(今长青村水田村民组)拥有私地百亩的村民范维美。
按民国政府国民兵操练的有关规定,被指定参加操练的村民须向政府上交两斗(约50公斤)谷子作操练2个月的伙食。李福禄将两斗谷子送去乡公所报到后,和堂弟李福海等共二十人一起参加操练。
在参练8天后的 9日20日,李福禄、李福海等全部参练村民被告知操练结束各自回家。
李福禄去找范维美,说从前都是交两斗谷子吃一个月的饭,这次吃八天饭就喊回家。范维美当即喝令下属持枪人员将李福禄捆绑在村公所的大木柱上。李福禄之妻聂洪珍闻讯后喊上14岁的长子李永辉前去乡公所探望,在门口被持枪站岗的黄家堡人樊世贵拦下,只看见范维美在打捆在木柱上的李福禄的耳光。
三天后,李福禄向范维美交半斗米后放回家。
此五年后的1949年,国民政府丢失大陆缩踞小岛台湾。
1950年6月,范维美被新政府定为恶霸地主执行枪决。
蒋村堰之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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