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淄博市“创建文明单位 共建文明社区”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精神,上周,淄博市能源监测中心文明志愿者第四分队走上街头,坚持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七点三十分,中心志愿者第四分队成员王振国、李明辉、崔洪生、苏波、刘健兵、路皓等6名同志集合后,到达交通较为拥堵,车流量较大的西五路与昌国路路口,展开了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途经的市民基本能够按照文明志愿者的指示和劝导来文明行走,不少市民纷纷为文明志愿者点赞,活动取得一定成效。早高峰结束以后,中心志愿者按照张店区文明办《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的通知》(张文明办〔2018〕7号)文件精神,随即开展了淄博市能源监测中心“我们的节日·清明节”呵护绿色清明、志愿者在行动的专项宣传活动,成效傲人。
按照《淄博市能源监测中心关于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劝导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劝导不排队上下车、不礼让斑马线、车辆乱停放灯不文明现象;劝导乱穿马路、闯红灯、拥挤插队、践踏草坪、采摘花草树枝、噪音扰民等不文明行为;协助职能部门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清理环境卫生,维护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等;宣传公民道德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十不”、文明出行等知识。
这次志愿服务活动中心做到,日常工作与文明建设“两不误、两促进”,同时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起到了弘扬和传承作用,展示了中心志愿者的良好形象,营造了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体现了中心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
中心文明志愿者第四分队集合 现场文明劝导 现场文明劝导 现场文明劝导 现场文明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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