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床上休息,看到年轻简友写的懵懂的爱情,忽然想起我的少女时代。
他很帅,班长,白皙的皮肤,近1.8米的大个子,流行的军装绿,妥妥的堪比现在的小鲜肉。
上自习课时,我常用手捂着半边脸,半歪着头,透过指缝去偷看他,因为他在我侧后方。他坐姿帅气的看书,拿笔的手还不时的写着什么,谢天谢地,应该没有人看到我偷看吧!像做贼!我想做他的女朋友,以后毕业了,和他谈场心动的恋爱,然后嫁给他。
有天早晨,早自习我收作业,一个男同学故意捣乱,我批评了他,结果两个人起了争执。老师过后找到我,说那个班长举报,全班反应我扰乱大家学习,他是班长,我是课代表。我解释,委屈,眼泪直流,他胡说,为什么不说是那男孩捣乱。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批评我,要求我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我记了一辈子的话。
爱恋的火苗还没燃烧,就被浇灭了,还无人知晓。从此后,我不再关注他,也不再偷看他。多年以后,我发现我不记得他姓啥,样子也模糊了。而那个捣蛋的男孩子名字还有长相我还记得清清楚楚,他长得像黄渤。
有没有什么在心里流过,都曾经懵懂的少年,只是从此后一没有在主动喜欢过谁,也没谈恋爱就结婚了,有人愿意娶我,对我好就OK。
夭折的懵懂,人生的某一节课,不是因为你喜欢别人,别人也喜欢你,有时更有可能是一种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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