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毫不起眼的小路穿过森林,小路的两边是茂密的丛林,零星的野花点缀在树下,一个人走在这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小路上还是有点害怕的,沙沙沙的风吹树叶声更带来了一种阴森恐怖感,脚下不由自主的加快了步伐,不禁后悔自己怎么会选了这么一个鬼地方?越想越后悔,越想越害怕,不由脚下生风般地飞奔了起来。
终于,感觉跑了一个世纪那么久的时候,小路变得宽敞起来,路的两边早已不再是茂密的丛林和野花,而是一大片美丽的玫瑰庄园。“呼!终于到了。”她心里想着。
这里,是她无意中发现,并瞬间爱上了的一处世外桃源。卖掉城里的房产,凑齐所有的积蓄,与原主人说了无尽好话才将这里买了过来。平时她自己并不会来,毕竟离工作地方太远了,只是请了附近的钟点工每天打扫。每到周末,她就会来此放空自己,体会独处的快乐!
脚步慢了下来,她才发现自己早已气喘吁吁,大汗淋漓,看着眼前开得娇艳的玫瑰花,她笑了。望向不远处一栋2层楼的花园洋房,这时,一只浅棕色的吉娃娃迎接式的跑过来在她的脚边舔了舔,因为吉娃娃一直长不大,故而她为它取名为小不点。她两只手抓起小不点举过头顶,在原地转了两圈后亲了亲小不点的脸颊,对它说:“宝贝,我回来了。”
她抱着小不点推门进屋,玄关处的鞋架上仅有一双粉红的毛茸茸拖鞋,将小不点放在地板上,她换了拖鞋就到楼上房间冲了个澡,换上最轻松的家居服下来,沐浴后的她看起来清爽干净。她平时不爱化妆,什么粉底液、眉笔、眼线笔、睫毛膏她一样都没有,但是,她的口红却有无数支,各个品牌、各种颜色,只要看到合心意的口红,她就买。即便是在家,即便是刚刚沐浴,即便她从不施粉黛,她也不会忘了涂上口红。因为她觉得,化不化妆不重要,但是不管化妆与否,只要涂上口红,整个人的气色和精神面貌看起来就完全不一样了。所以,她最钟爱口红。
小不点已跳到沙发上面躺着,安安静静地等待着主人的到来。淡绿色的皮沙发是她去欧洲旅游时一眼看中的,当时就付款买了下来。她就是这样,只要是自己一见钟情的东西都会毫不犹豫买回家。她总说,她从不会刻意去逛街买什么,都是无意中看到了喜欢就买。
从酒柜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坐在沙发上,将脚搁在了沙发前仅堆了几本杂志的茶几,望着千米开外潮起潮落的大海发呆,放空着自己的思绪。没错,沙发前并不是一般的电视背景墙,而是一面大大的落地窗,外边不远处是一望无际蔚蓝的大海。小不点看主人坐下来后并没理它,突然间跳着窜了过来往她身上一扑,正在发呆的她被吓了一跳,手中酒杯一时没拿稳,咚的一声,酒杯掉地板上,碎了,酒撒了一地。她正想对小不点发脾气的时候,铃铃铃....铃铃铃...电话铃声响不停。
铃铃铃...铃铃铃....一只手从被窝里伸出来,摸索着床边的闹钟,关掉。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从被窝里探出头来,揉着睡眼惺忪的眼睛。原来,只是一场梦而已,一场让人感到如此身临其境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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