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法

作者: 花无缺_0159 | 来源:发表于2019-04-03 10:46 被阅读0次

    除非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否则二审不能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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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管东西:过失应该赔偿,无偿且无过失不用赔

    不动产:登记。
    动产:交付时。

    利息:到还款日期不还的,要给约定的利息或者国家规定的利息。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不当得利:一方损失一方得利

    赌博:违法,不是不当得利

    决斗过程中,双方都是故意伤人(没死的情况下),不存在防卫关系

    因索债拘禁他人的,算非法拘禁不算绑架。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抢劫罪: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比如麻醉(喝酒))。
    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在认定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时,必须根据财务性质、形状、体积大小、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行为人的窃取样态等进行判断。在本题中,陈某在商店盗窃戒指时,已经将戒指“握在手中”;由于戒指体积很小,此时陈某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陈某的行为属于盗窃的既遂。对于一些结果犯,在犯罪人完成犯罪行为以后,如果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还可能成立犯罪中止;对于行为犯,一旦犯罪形态达到既遂状态,就不可能在成立犯罪中止。盗窃罪属于典型的行为犯,既然陈某属于盗窃的既遂,就不可能在出现犯罪中止。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只是在盗窃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即使这是营业员没有怀疑陈某,甚至没有发现少了一枚戒指,而是陈某主动将戒指扔回柜台,陈某的行为仍然属于盗窃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
    判定盗窃既遂的标准是“失控说”,也就是说,只要罪犯的行为导致被害人对自己的财产失去控制,就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本题中,李某将陈某主管的营业款盗走,虽然暂时藏在“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中”,当天也没有带出单位自由支配使用,但是对于陈某来说,他对这2万元营业款已经失控,因此李某属于盗窃既遂
    甲到商场盗窃财物,但其举动始终被商场保卫人员在监控录像中掌握。商场保安故意等到甲走出商场大门5米后才上前将其抓住。甲藏在身上的财物价值5000元。甲的举动始终被商场保卫人员在监控录像中掌握,财物没有脱离商场的掌控,甲不可能控制他人的财物,所以是未遂。

    共同犯罪:必须两个人都故意,过失不算。

    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即听之任之、满不在乎,容忍、同意危害结果的发生;(比如私自拉电网设陷阱)
    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希望结果发生或明知道 必然 发生的情况下放任结果发生。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已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

    病人在医院出事医院负全责。

    抵押物损坏抵押关系不中止,用其他的继续还。

    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实践中常遇到的情况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原三个月已被废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4、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
    ①委托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研发人若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
    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单位,单位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有优先购买权。
    ③合作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合作人共有的,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核心家庭:是由父母与未婚子女两代人组成的家庭。
    主干家庭:(又称直系家庭)是指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或外祖父母,父母及第三代组成的家庭。
    联合家庭:(又称复合家庭)是指父母与多对已婚子女组成的家庭或已婚同辈联合组成的家庭。
    双亲家庭:父母都在孩子身边。

    遗嘱:有公立看公立,无公立才看最后的其他。
    危机情况下的口头遗嘱,两个见证人以上,危机接触后如果可以用书面或录音形式,那么这个口头就无效了。

    雇工:工地所有人和管理人员对受伤的人负责。

    无因管理:全赔偿
    制止侵害:适当赔偿

    缓刑:又犯的数罪并罚。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故意犯罪的不适用累犯的规定,适用的是数罪并罚的规定。
    累犯: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包括两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
    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
    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
    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特殊共同犯罪:是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称为犯罪集团)。存在分工,属于复杂共同犯罪。
    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对这种形式的共同犯罪而言,共同犯罪人一般是为实施某种特定的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完成特定的犯罪后,其犯罪联盟就不复存在。
    一般共同犯罪:既可以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既可以是简单共同犯罪,也可以是复杂共同犯罪(有分工就是复杂的)。

    行政许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都不公开

    商标:申请以收到的时间为准。

    公司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找公司主管人或负责人负责

    公务员不录用: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或其他

    总则:简单、基本
    通则:广泛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期内的(军人择业费、复员费;知识产权收益......)都是,父母单独赠与的(动产/不动产)不算、是私人的。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还没有动手)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动手了没得逞)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动手了得逞了)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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