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1
一、法的定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力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的特征
⑴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⑵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⑶以权力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⑷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三、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⑴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⑵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⑶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律保障。
Day/2
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1、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定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
2、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现在,我国以宪法为核心,以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区性法规等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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