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

作者: 小威的男人 | 来源:发表于2019-03-06 12:37 被阅读0次

    记得是发生在零五年,我尚且不大,还算青春,较之现在除了丑陋没有改变,其他的倒是一点不剩。但是那时候遇见她,倒像是现在小说里的故事情节一般,不经意进来,却倏然而去,戛然而止。

    零五年也是我人生改变的重大转折点,因为这一年父母让我回家读书的决定改变了我对学习的看法,将自己大多无用的兴趣都改到了学习上去,我自己一个人从新疆阿克苏,一路火车,夕阳星辰,朝霞晚照,回到了故乡:河南南阳。而回来的时候,我唯一一直收藏的东西便是一个记有电话号码,贴有大头贴的一元纸币,当然还有她送我的他的手链。到现在已有十年之久,当然,这些东西早已不知去向,因为着实没有什么收藏价值,唯一有用的便是那个一块钱,我可以在天热的时候买一根冰棍解解暑。即使吃完以后我不会想起她,但至少我在吃的时候,还是会感激她的。

    或许用“情犊初开”来形容一个男生,似乎并不太好,但是又没有什么其他的合适词汇,所以姑且就先用着吧。

    那时候我应该算是“情窦初开”吧,虽然丑,但是也总有爱的权利。我在火车上初初与之相见,便觉得有十里春风,百味花香(虽然那时候是太阳已经可以把人烤成肉干的夏天)。不怕人笑话,我从小的梦想就是能够娶一个长发及腰的姑娘,而眼前这个便是长发盘身,笑的也很甜,我们说话也很投机,我觉得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天注定”。要不是我爸妈让我回家上学,我怎么会坐火车;我不做火车,又怎么会碰到她;碰到她也就算啦,还是长发及腰,我的娶妻标准,符合我的娶妻标准也就算了,竟然说话还那么投机。这些都只能说明:我们是天注定的。

    到了乌鲁木齐,她说:与君千里路,终须有一别。然后留下了照片、号码、地址和她带的手链。可我有什么?除了两天没洗澡的身上可以搓出“济公药丸”之外,别无他物,只好讪讪地说:六七载不曾回故乡,家中诸多东西不甚了解,也没什么可以相送,不知道可不可以送一个吻?她说:也好。就这样,我的初吻没了,至于是不是她的,我不知道,但至少我的初吻没了,就好像自己一直想要往外卖的东西,今天终于开张了一样,欣喜若狂。

    她下了车,我有种想一起下去的冲动,不管是我迷恋和她在一起的感觉也好,还是迷恋她的那个吻也好。可我还是抑制住了冲动,我是一个胆小的人。或许,也可以归结为见好就收,这也许也叫做无耻。

    其实,回到家里以后,我也曾给他回过电话,是她室友接的,她的室友说:她今年已经毕业了,回来收拾完就走了,说是回老家四川了。我听到这个,心里还是不太舒服的,像自己的爱人被某种力量生生将我们分开一样,即使爱情很伟大,但是面对这种现实,却又如狂风中落叶,暴雨里尘埃。

    自此我便开始了我自己的恋爱之旅,虽然我会尽量地去奉献出自己的东西,却在离开时未有过伤心,我如是想:我真心爱过,真心奉献过,若是依旧未能相守,不是爱的不够,只是胳膊太短,无法牵手。而我学着洒脱地生活,就是那时候,我内心中那些随性的因子便想火山爆发一样,迸发而出,画出了现在的我。

    黄沙随心聚为丘,

    丽人妖娆美作羞。

    再有清风拂明月,

    见景空明已忘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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