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收到三个朋友的邀约,让我给她们推荐书单,一个是投资理财的,一个是财务入门的,还有一个是心理学的。我是一个很难拒绝别人的人,就都答应下来,但是这让我陷入苦恼中。我在反思自己,好像确实没看过那么多书,或者说虽然是读了一些书,但是没有成系统的读过,就是看心情三三两两的读,也就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有点沮丧。
小时候看书经常是偷偷的看,因为妈妈是完全的功用主义者,她认为读书就是把功课做好,其他的闲书都不要看。由于小时候我们全家从江苏辗转到河北,在河北都是租别人的房子住,经常需要搬家,在一个地方住几个月就要搬迁到其他地方。
爸爸也是个爱读书的人,家里存了大量的书,但是很多书都在搬家的过程中被我妈卖掉或者烧掉了,对于我妈来说这些书就是个累赘。后来我到北京工作,也是各种搬家,后来又随老史搬到天津再搬到河北,这些书也确实把我折腾的够呛,有点理解我妈那时候的无奈。
我爸现在说起这件事,对我妈都是满脸的不满,经常嘟嘟囔囔,都是我妈把他的书弄没了,年轻时写的文章也都不见了。
诚然,对于我妈来说,读书是为了应对考试,是取得学位,是教你谋生的技能,但是这些书对于我爸和我来说是没有所谓的意义的,如果读书不是用来享受的,那干脆合上书,去做其他你想做的事,没必要非要读书。所以千万别学我妈。
我们的想法与毛姆一样,阅读对于我们来说像是救命稻草,避难所。去哪里都可以随身携带一本书或者Kindle,你永远都不知道什么时候需要暂时逃离那样的处境:也许你在高铁上,在飞机上,在机场候机中,在你排队等待的队伍里,抑或是在吃饭时,虽然这会被诟病为不懂礼貌不文明,但是那又怎样?
想起斯蒂芬金在《写作这回事》里说:“如果我必须要在炼狱上受到一阵煎熬,然后才能上天堂或者下地狱,只要在炼狱里有一间能借书的图书馆,我就没问题。”哈哈,我怂,我承认还没到这样的境界,是因为我怕死,给什么我都不愿意换。
在毛姆的这本《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中,他说读书是一个愉悦的事情,但是他又说谁又能保证能带给一个人愉悦的书籍就一定能让另一个人愉悦呢?说来也是,马东也说过,他不愿意为他人推荐书单也是这样的原因。
毛姆是我最爱的作家。很早时候读他的《刀锋》,明白有些人一眼望过去就见了底,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他未来的归宿;而有些人的一生是寻找自我的过程,未来深不见底。就像主人公那样,在见证朋友的离开后,想不明白什么是恶什么是好,于是游历不同的城市,与形形色色的人人交谈,完全不理会俗世的所谓成功,只是追随自己内心的想法过完这一生,自由自在,这是我最想到达的状态。
还有他的《面纱》,都说毛姆讨厌女性,在这本书里表露无遗,凯蒂庸俗、物质、愚蠢,她有自己的小心思,所以嫁给瓦尔特。她这辈子都没爱上他丈夫,我喜欢这样的故事结尾,没有所谓的赎罪,最终也没有因为丈夫的牺牲就此爱上他。
她肤浅,她自负,她摆脱不了自己的欲望,就连瓦尔特死后,她也没有真正的悲痛,反而得到是一种解脱。这本书说是讲述的爱情,其实是欲望,看完真的很过瘾。
书中很多瓦尔特与凯蒂的对话都值得反复阅读,建议每一个女孩都去读这本书。这本书虽然在毛姆的小说中排名不是很靠前,但是这本书奠定我的寻找爱人的基础:他需要聪明,但是不刻意卖弄自己的聪明;他清高,但也只是对自己的高要求;他从不要求别人按照他的想法活着。
还有《人性的枷锁》,这本书一开始看的时候,看到一半就放弃了,后来毕业了才捡起来重新读,写的太枯燥了,只知道是毛姆的自传体,毛姆口吃,这是他一生最大的不如意。于是他写了有腿疾菲利普的成长史,在人生中不断摆脱枷锁的束缚,最后获取人生的真谛。
在这本书中,我学会正确看待自己的缺陷,我小时候胳膊上的疤痕简直是我过不去的一道坎,但是看到这本书后,我更坦然的面对我自己了,没必要让这个疤痕称为我自己的枷锁。
这几本书读下来,我简直爱死了毛姆的毒舌以及对于人性的洞察,就像有一种人,你只要站在他的面前就会被他看穿,无处遁形,但又羞愧不已。毛姆对于人性的把握永远让你瞠目结舌,像是拿刀一样戳你的心。
我也从毛姆那里了解到,世间最复杂的,莫过于人性,“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人性经不起判断,每个人既是天使又是魔鬼。
这本书《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是在火车上一口气读完的,是毛姆的读书随笔,有意思的是,在这本书中你会看到司汤达、巴尔扎克、狄更斯、托尔斯泰等大文豪的各种桃色八卦和性格障碍。
你会从他们很多人中看到了脆弱虚伪而又普通的自己;还有他们伟大作品创造产生的始末,你会怀疑你跟毛姆看的不是一本书。用毛姆的话来说,怎样的人就写出怎样的书,这些大文豪对于文章的写法以及作品的不足,还有他们的生平,带着这些问题再重新阅读这些大文豪的书应该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想想在那个科技一点也不发达的时代,他按图索骥的找到作家的生平与性格,想想就觉得很妙。不仅如此,他还对他们极尽毒舌之能事,把他们拉下神坛妥妥的,当然他不止于嘲讽,更多的是赞美,对于他喜爱的作家,他总是可以发现他们作品的不一样。
看完这本书深深折服于毛姆的爱读书,在他20多岁的时候的阅读量就已经深刻的建立了自己的哲学观,宗教观还涉猎很多各种各样的领域。所以,对比与大多数的作家,要不他们生平深受疾病和贫穷的困扰,要不呕心沥血一辈子才写出一本好的作品,反观毛姆,一生没有钱财的困扰,吃喝玩乐,没事写写书,依然写出大量优秀的作品,想想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这两天看完《写作这回事》和《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我在想我这之前写的文章写的什么嘛,越发丧失写作的勇气。但是毛姆也说,去读,去写,去思考,总归怎样思考就有怎样的人生,我要继续坚持下去。
我迫不及待要去读他的《寻欢作乐》了,听说这是他最爱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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