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晚最懒的时候便是从健身房回到宿舍,只想躺下,给自己打个标签——最累的人
但是,作业还没提交,笔记还没做完,最重要的是还有一堆吸尽我的汗液被浸湿了的化身恶魔的衣服等着我去消灭。
我总爱先干体力活,然后再舒舒坦坦地坐下休息……其实,真正原因是想逃避脑力活动。
所以,我选择先洗衣服。
从小带些洁癖,对公用洗衣机都是敬而远之。
这习惯实在不好,惯得我在大冬天也手洗棉衣。五一过后的烟台还是会吹几阵妖风,将人吹得心也凉凉,手也凉凉,水更凉凉。
当然,我别无选择。
而每当水经过手穿到心里去时,那透心凉的感觉真的让人有点委屈。
我承认我娇生惯养,以前总顶着学习繁忙的噱头理所应当享受着妈妈的辛劳。
尽管如此,我的手还是比同龄人粗糙些,娘胎里带出来的黑更是给这双与年龄并不十分相称的手带上点岁月的假象。
手如柔荑,庄姜是国君之妻,不需要自己洗衣服,手当然细嫩好看。而我当然不行,先不说洗衣服,光是洁癖这一点,护手霜再多也都不够我造的。
所以,每当看见那种细白的小女生的手,我就特别羡慕,别说男朋友,就算是我也愿意去牵来捏一捏,摸一摸。
我也尝试过减少洗手次数,但是从小在妈妈那里养成的习惯总能让我的潜意识保持得很好。
现在手下已经是漂洗的第二道水了,随着洗衣接近尾声,身心也由内到外轻松起来,不像是洗干净了衣服,倒像是将我颓懒的心情也涣洗了一番。如果不自己洗衣服,我可能从不会知道把自己的衣服浆洗得干干净净挂在阳光下泛出晶莹透亮的光线时的心情有多美妙,那种自豪和清爽远不是学业成功和夏天的风能给予的。
我似乎开始明白为什么妈妈总在以前洗衣服时变得活力四射,哼着小曲一下子就能把刚才还唠叨抱怨的烦恼忘记。
也开始坦然接受这双远不如妈妈那样粗糙的手,并感恩着这双为自己做过很多事情的手,一伸出便代表着勤劳。
但,让我要像妈妈一样,为别人洗衣服,我想我是不情愿的,妈妈为我洗过多少衣服,早已数不清,我为妈妈洗衣服,记忆中只有两次,一次是小时候捣蛋在家穿着妈妈的裙子找大人的感觉,不小心把裙子弄脏了,怕被责备,忙不迭洗了,也不知道妈妈后来有没有发现,因为实在不确定那时候的我能不能将洗衣粉漂干净;还有一次,是我在洗自己衣服时,顺便把妈妈放在柜子上两小件家居服也洗了,那天,妈妈回来时看见的欣喜到让我很是内疚了一段时间,一直以来,我为她做得太少了,以至于一件再小不过的事情都能让她满足。
水的洁净将她无私的心一遍一遍雕琢,并以此哺育出一个同她一样爱干净的娃娃,做人是该干干净净,但我还没有学会无私。
我长大了,能将自己打整得干干净净,也许等我再大一点,我能学会妈妈的无私,把未来不知道哪个时候会进入我生命里的小家伙也打理得干干净净,教她无私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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