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个不太人性化的成文的制度,个人原因未打卡考勤补签次数每月每人限3次,上班卡及下班卡各计1次,超过3次按0.5天实际薪资进行扣款。
这个月的我,记忆经常离脑出走,很不幸地在仅剩1次补签机会的那天忘记了带员工卡。本来可以趁中午吃饭时间回家取趟,谁知一个上午的会议妥妥地略过午饭时间,开到了下午,饭都没扒上几口。本着试试的心态想找HR说明下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求放过,老百姓赚钱不易,可以兢兢业业,只求不扣工资。一问HR,说跟经理沟通,一沟通就到周一,回复是按照制度。好吧,那我可以算调休吗?呵呵,调半天还不行,得调一天。调就调咯,可把我郁闷得……我曾说过,如果有一天我离开这家公司,要么是自己能力有限而退,要么就是对HR的制度太寒心。什么鬼制度,不明摆着就是为了扣工资吗?对于铁板一块的HR,我也只有呵呵了。所谓激励,只激不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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