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睡的初中
我是稀里糊涂地考上了初中,初中所在地离家估计3公里左右,由于是土路,加上从初中开始就要上晚自习,因此,我就得考虑住校的问题。于是乎我的父母找到他们一个要好的朋友家,这个朋友家就在学校的隔壁,走路不到十分钟的路程,我叫这个朋友为叔叔,阿姨。记得是我的母亲送我过去的,当时叔叔答应在后屋的过道上放两条长板凳,上面放一扇门,这样就搭起来了一张床,铺上棉被就算是我晚上睡觉的地方了,尽管条件简陋,但我还是觉得 挺满意的,但不知为什么,从那以后,叔叔和阿姨经常吵架,有一次被我无形之中听到了,他们吵架的原因似乎和我有关,因为我的到来给他们增添了许多麻烦,让我第一次有了寄人篱下的感觉,因为当时我也没有办法,起初我是想住在学校的,但学校里的宿舍床位不够,而且条件更差,是一个班一间教室大小的房间,住上下铺且40多人挤在一起,每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又不一样,父母担心会影响我休息。这样的状况持续到了初三下学期。突然有一天晚上,叔叔让我从后屋过道搬到另外一个房间和他的儿子鲜宾住在一起,我也不知为什么,好像是叔叔的小儿子要到外地学手艺吧,要出去一段时间,鲜宾和我同岁,也是一个班级,他对我很好,这样我们就住在一起直到中考结束,直到现在,我都非常怀念那段时光,特别感谢叔叔阿姨及鲜宾同学对我的帮助。
曾学斌是我初一就认识的好朋友,他家在往张家场方向的刘庙村(不一定准确),他非常爱干净,我记得我上初中时还没有开始刷牙,看到他每天衣服穿的很干净,头发也是梳得油光可鉴,特别是一副洁白的牙齿,当时我感到非常汗颜。他的画画的非常好,特别是人物肖像,因为我们是同桌,有时我也学着画,其实他也没有请专门的老师,只是他喜欢琢磨,喜欢画而已,听他说去参加过美术学校的专业考试,最后没有通过。我对他是非常羡慕并且嫉妒,时常以他为榜样来鞭策自己。
我的第一把牙刷是我大姐结婚时送给我的,记得那时是五毛二分钱,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我每天早晨起来后开始刷牙,我依稀记得我大姐出嫁的那天的情景,家里来了很多人,迎亲队伍到村里后,我大姐抱着我失声痛哭,我也不是很懂事,只知道以后大姐就是别人家的人了。我家里种地多,那时大姐在家时还可以帮帮,现在出嫁了,以后就靠我二姐和我们几兄弟了。后来的情景是即便大姐嫁人了,但还是每年农忙时就回来帮我们收拾庄稼,搞双枪,直到我上大学后才慢慢少一些。总之,为了我读书,两个姐姐是我们村里最幸苦的。
我们基本上是从初二开始学习英语课程,我是那种天资非常一般的学生,英语成绩不是很好,到了初三,我们换了一个英语老师,他的名字我记不起来了,只知道他是我堂哥的同学,我堂哥和他打过招呼,希望能够帮助照顾照顾,从那时起英语老师就对我特别关注,令我没想到的是有一次镇上组织全镇初中生英语竞赛,他居然让我代表班级学校参加考试,要知道我的成绩不是那种拔尖的那种,我非常明白老师的良苦用心,他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刺激我,很可惜的是我当时受刺激后也没有特别的改进计划,一段时间后尽管英语短期内提高了一些,但没有真真找到学习英语的乐趣,这种状态只持续到中考结束就结束了。相反,我的同学曾学斌自从那次竞赛结束后他的英语成绩就一直名列前茅,直到今天我也没有弄清楚为什么,是他突然之间开窍了,还是在家里花了非常多的时间在复习。
在初三上学期,有次期中考试我的数学成绩全班第一,总分120分,我得了100分,为此,当时的班主任段仁兵老师还亲自到我们家祝贺。其实只有我知道,那次考试并不是我的真实水平,是碰巧而已,因为在考前,我看了我的一位同学借给我的一本北京市海定区教育局编写的《中考数学备考指南》,我的这位同学的哥哥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了北京,经常给他的弟弟买一些最新的参考书回来,恰好期中考试的数学题中有非常多的原题是从那本参考书上直接选取的,这样我就非常容易地将那几道爬坡题作对了,分数也不错。不过,我对数学的兴趣也是从那次考试之后培养起来的,我的数学成绩后来一直到保持在领先水平。
初中阶段,语文老师一直要求我们每天抄写课文,主要目的是要求我们联系钢笔字,老师会给每位同学的写字质量打分,我的字从小就写的比较好,因此我基本上保持在95分以上,因为字写的好,我的作文分数也非常高,往往语文试卷基础知识部分占60分,作文占60分,我的语文成绩一般在100分以上,并且作文成绩都会比基础语文部分占比要高。在临近中考前,学校选派曾学斌、王小红、田翠花和我代表学校参加镇里组织的作文比赛,我也不知道比赛结果如何,总之觉得能参加比赛是非常光荣的事情,我记忆深刻的是我们在当时镇里教育局长家里吃了一顿饭,那盆土豆肉丝的味道我一直记到现在。
说实在的是,今天能够记住的初中老师只有段仁斌老师,他当时年纪应该有50多了吧,教我们政治和地理,并兼任我们的班主任老师,他对我们非常严厉,因为他要求我们背诵的知识是不能蒙混过关的,每天早晨上课前,他会放一张课桌横倒教室门前,只有背会了的同学才允许进教室,因此,我们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在学校操场上,树林里开始读课文,背诵老师重点划出的知识点。当时觉得这样做非常不人道,但现在想起来如果不是当时被逼一下,可能就没有现在的我了。记住段老师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我提到过的我考了数学第一名,他非常开心的到我家里给我的父母道喜,我记得很清楚是一个夏天的傍晚,他坐在我们的堂屋,拿出试卷给我的父母看,我的父母非常开心,并且到了一杯加了红糖的开水给老师喝,要知道,只有家里大喜如生了小孩等之类的情况下才喝红糖茶。按照时间推算,现在段老师应该有八十多了吧,不知道他老人家是否还健在。
我很努力地想回忆起我英语老师的名字,很遗憾还是记不起来,我只知道他当时刚高中毕业,一脸青春痘,上身一件白色的T恤衫,下面一条泛白的牛仔裤,脚穿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当时这身装扮非常酷,但老师比较腼腆,讲课也比较死板,不是那种喜欢搞气氛的那种,在当时我是非常羡慕他有一双非常酷的运动鞋,因为那时我们除了穿上姐姐做的布鞋外,能有一双胶底球鞋就非常奢侈了,运动鞋是我想也不敢想的事情,但我当时好喜欢呀。
也不知是哪里来的热情,到了初三,全班同学都自觉的上晚自习到深夜,一般情况下学校要求最迟在晚上9点前就该回寝室休息,但大家都像打鸡血似的,每天看书到晚上12点,有时班主任老师不放心,就会在11点前催促同学们回宿舍休息,当时没有电灯,只有煤油灯,我记得那时我们会去村里买一瓶煤油作为备用,基本上煤油灯里的油最多使用三天吧就要加。可能是大家都是自愿加班看书吧,也不感到幸苦,但时间长了,眼睛就受不了了,很多同学都近视了,但大都是假性近视,我也不例外,最严重的时候我的眼睛看不到距离五十米的电线杆,为了治好眼睛,我就去了镇上的医院,医生确认是假性近视,但需要做刮痧处理,当时也不懂事,刮痧就刮痧吧,我记得医生用不知道什么工具在我的眼睛膜上乱刮,几分钟后就完工了,当时就觉得眼睛能看到东西了,一位眼睛就这样治好了,回到学校后又开始了复习备考。等到我中考录取后去医院体检,才知道我的左眼视力比以前下降了很多,右眼正常,我估计是当时在镇上刮痧时左眼收到了损伤,但直到今天我也没有确实的证据证明这点,只能是猜测。
我尽管很努力,但我的学习成绩一直没有亮点,所以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心目中没有留下太多的记忆,就像我也很难记起我的那些老师和同学的名字一样,但也有一些同学在我的大脑里也留下了一些印记,前面讲过的曾学斌就是一例,他初一初二成绩很一般,直到初三下开始发力,特别是英语成绩从中等偏下上升到全班第一,后来考上皂市中学文科班,再后来考上了川大法学系。在初中阶段我还去他家拜个年,他有两个弟弟,家境也不是很好,很可惜的是高中毕业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面。石蓉二家离我们家较近,她和我堂姐是表姐妹关系,因此经常见面,很有意思的是她也是厚积爆发,初三前都很普通,但初三起就开始用功,最后考上了高中,我对她记忆深刻的是她有次春节去我堂姐家拜年,她穿了一件软皮的咖啡色长款外套,当时我在想,等我有钱了,我也买一件类似的外套。再有就是上课时坐在我隔壁的一位小男生同学,他家很困难, 人长的很消瘦,一身衣服穿很长一段时间,坐在他傍边会闻到很浓的气味,他非常用功,成绩也不错,他希望自己今后能够念师范院校,因为师范院校不用交学费,后来听说他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华师大,再后来听说他到外地支教去了,现在也不知道他过的怎样,应该不错吧。郭志明是我联系最多的同学,初中时我们关系很好,就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没有什么印象深刻的事情,大学毕业分配后我们还在川沙见过面,很难得,最近又失联了。王小红也是我非常欣赏的同学,那是我们都非常单纯且传统,见面说话都脸红,但我们四大金刚(曾、段、王、田)在一起时会交流较多,至今我还能记得她长得模样,红润的脸蛋,白净的皮肤,内敛含蓄,很可惜的初三毕业后他就直接被接到北京去念高中了,据说他有个叔叔在北京军区当师长,托关系把她从农村户口转成了北京户口。田同学也一样,初三毕业后被他叔叔安排到了一个中等专业学校读中专,后来我们在田家湾见过一次面,再后来就了无音讯了。现在看来,给我们印象最深的要么是在我们看来非常优秀的学生,要么是非常调皮的学生,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如果我不能成为优秀生,那么我也会做一些出格的事情,哪怕是调皮的学生,总比碌碌无为的平庸要好很多。
在初三,我学会了骑自行车,学车用的自行车是我大姐夫借给我的,后来我们三弟兄和父亲一起拖着一板车稻谷到村里的粮站里卖了,换了165元钱,才买了我们家人生当中第一辆永久牌自行车。车买回来的当天,天气很好,我骑着车往返王霸岭几次,在路上还遇到了段仁斌老师,尽管车技不好,但溜溜歪歪还是能在土路上往返。自行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非常大的便捷,从此春节走亲戚串门都靠它了。在买到自行车前,还发生过与自行车还有关的一件事,有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位亲戚骑着一辆自行车回家,正好顺路,我在没打招呼的情况下,跳上了自行车的后座,由于不小心,我的脚被卡在了自行车后轮钢圈里,后来通过将钢丝剪断才将我的脚背拖出来,好在没有伤到骨头。每每想到这里,觉得孩子们那时都是充满了好奇心,什么都想尝试。
学生阶段,除了学习之外,几乎没有什么运动,学校的操场上一年四季都是长满了草,加上农村雨水多,没有柏油路,除了同学们之间踢踢垫子外几乎没有什么活动。记得初二那年,我们学校来了一位数学兼体育老师,姓张,张老师之前好像是荆州地区足球队的守门员,他带了一个足球,课余时间就叫我们踢球,这样我们才开始接触足球,课后一有时间同学们就将足球满操场踢,你追我赶,我们又多了一项运动。还有,每天晨跑是学校要求的必修课,每天早晨5点钟,老师就带领同学们满操场跑,至少要跑十圈,尽管这些运动简单,但因地制宜,也锻炼了我们的身体。
在农村,不是每个家庭都舍得花钱让孩子们读书,也不是每个孩子都愿意寒窗苦读,其实我心里最清楚,我们家是没有能力供我们五姊妹都上学念书的,那时每学期的学费可能不到20块钱,但这些钱在当时不是一个小数目,我记得有一次学校要交伙食费,我家当时没有钱,只能从亲戚朋友家借了17斤米,我二姐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帮我送到了学校,当时我的心里特别难受,这件事情我是一直记到现在,还有就是我平时住校,每周末回家一次,在烦嚣的时候带上下周所需的菜,因为当时学校只帮助学生炖饭,也就是自己到饭盒,自己带米,每天早上七点前将淘好米的饭盒放在食堂,食堂师傅会帮你把饭炖好,到点了只要去寻找自己的饭盒即可。菜是自带的,学校也没有烧菜的地方,这样我们只能带咸菜,这样可以放的时间长一点。儿时养成爱吃咸菜的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
令我骄傲的是,我从初三开始帮助家里写春联,开始只写给家里用,后来扩展到几乎全村,从年前的那月25开始,就每天写春联,儿时的冬天非常寒冷,遇到阳光好,我就搬到外面来写,那时对写毛笔字很感兴趣,一直写到高中毕业,后来念大学了,人们开始到集贸市场上买已经写好的春联,我也就慢慢不用再写毛笔字了,所以我的写字水平是在那个时候提高的,现在想想,如果当初能够拜个老师,一直坚持下来,现在的毛笔字应该会好很多。
我实在想不起其他的人和事,有一点可以肯定,初中三年是我人生当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人的思想很单纯,老师们也非常友好,由于离高考也很遥远,压力也不是那么大,在这样的环境中,人的天性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同学之间的友情也得以最大限度的发挥,那时我们同学之间还相互串门,相互拜年,很遗憾的是我们那帮儿时的同学玩伴今天不在身处何方,过的怎样?尤其是那些我记不住他们的名字也想不起他们的容貌的同学们,也感谢他们在我生命当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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