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吃水果的时候收到简书提醒发现自己被加精专题了:
受宠若惊,吓坏了我手头的瓜这可吓坏了正在吃瓜的我,受宠若惊,因为一直以来我都是无意识地扮演一个吃瓜的角色存在于世的,无辜的很,抱着试一试但肯定失败的想法是我最常有的想法。但想不到这次王婆卖瓜,我居然成功打入了组织,我从来都不知道我不仅姓赵姓王,其实还信毛,毛遂的毛。
这个页面我朝思暮想了好久最明显的改变是浏览量从鲜有人浏览的两位数到我码这篇时的快破700,真是一个不小的惊喜,这说明至少有了600多人的样子在上下班的路上,抽烟时蹲厕时等女朋友下班时陪女朋友做头发时等星巴克咖啡排队时,都不约而同的点了进来。我很知足,这意味着假使我之后百年了,尘归尘了,这些浏览量和这本小说也证明我在这个世界上确实留下过了点东西。我实在想不到除了捐精的精和艺术方面的作品之外,人类死了还会留下哪些痕迹,该怎么证明我来过这里,虽没征服过,但我确实来了?
感谢那些在这个饿死文字工作者的时代依然选择眯着个眼盯着个屏上下翻动页面跟着剧情跳动或感慨或流泪或捧腹的人们。
我现在已经有了一位不沾亲带故的忠实读者,迫不及待地看完之后他很激动地私下表示,很好,爱情方面似乎写的比牢狱方面还要棒。
哥,我的意思是,我就没看过几本爱情方面的书,情情爱爱的不适合我,虽然我是个直的不能再直的直男,但女人这个群体我很懵懂,我很久没有深入过这个群体了,写不来,写不好。深入,汉字的博大精深,希望你理解,不要想歪。
我不是那种喜欢到处让人转发的人,恨不得矗立在地铁口告诉过往的行人,“我写的书,了解一下。”我认为这种形式很不健康,我是个卖瓜的,虽然我其实不姓王,我也不是婆娘,但这怎么能强卖呢?这违背老百姓的意愿,强扭的瓜不甜,强留的粉丝必馊。
我还是信奉“酒香不怕巷子深”这个道理。记得我上次引用这句话的时候,是在大概10年前的网吧里,我吧嗒吧嗒的敲着键盘写类似遗书一样的东西,愤世嫉俗一番后,我便离家出走了。那年是世界杯,我已经忘记谁踢谁了,就记得好像挺轰动的,那天同时也是报高考分数的一天,我心如死水,我毫无波动。
你看,一个人,不忘初心,是多么重要。
之前在【小说上架了!】里面说过:
接下去的流程大概是这样的:
连载-收费连载-被人相中出版-被人相中购买版权-...-结婚-生子-入坟
这速度太快了,自我提出加精专题的毛遂自荐到正式收入用了总共9天的时间,照这么推算的速度来看,我可能将于30岁正式入坟,正式尘归尘。
但其实不是这样的,我现在已经跳过收费连载这步,无私的卡在第二和第三步之间。这是个好消息,我希望能早日卡在第三和第四步之间,这不三不四的情形,特别适合当下的我。
我申请了成为作者,这个不是现在完成时,是正在进行时。
目前最重要的是另开一篇小说开始码字,好充实【作者】这两个字,目前在堆腹稿理顺大纲,许久不见的人都说我壮了,可能就是这个原因。作家这两个字虽然不值钱,但是沉甸甸的,足以...嗯...足以微博申V吧。平凡人还是需要多点东西堆砌,毕竟我们都不是一辈子一首歌就能澎湃至今的张明敏。
目前看来,我只是个文字爱好者。但请你pick我,谢谢,能给我评论,能给评论,无论好坏,单就一个“好”字我都会笑的合不拢嘴。就像小说里写的那样:
说完我就走了,她也上去了,这次她没有再下来,我也没有多做停留。到家后我给她发了条“万分感谢,我到家了。”她回了个“好”。像是语文老师的批阅一样,严肃又有分量,好嘛,有女有子才是好。
福利:
作于199x年夏,幼儿园,大班。(我对文学方面的热爱可能就是那时染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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