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的开始喜欢自己紧凑充实的生活。要求一分一秒都有意义的研究生生活因为星期六的野外实习变得可爱。在水泥钢筋搭建的建筑里,总是多了一份麻木和冰冷。在自然里却可以发现内心和自由。
以前,总喜欢在清晨的湖边读书,微风浪漫的拂起杨柳的枝条。总是那么轻而易举地看到蓝天。幸运的话,一抬头可以看见朝霞。可惜,那个时候的自己太不珍惜,总天真地以为天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我喜欢和赵先生在一起。因为他的身上有自然的味道。因为他的到来让我改变了自己对北京城的看法。因为我和他一起骑车游览了北京一角。不然,我肯定还在自己的电脑前,做着无聊的实验。
他最近剪了头发,就像一个小土豆一般可爱。好想好想和他一起骑车去看整个地球表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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