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家种了一些花生,起下来之后,装在袋子里,带到城里来,三个姑姑一个姐姐,各家都分一些。
侄媳妇说,三姑,得晒晒行(hang),别捂着了。其实,几斤花生,我基本上不用等到捂着就吃了了。我喜欢吃生的,而且,特别是刚从地里起出来的。
不过,也还是放在院里晒晒了。也得给娘和儿子留点吃。娘吃不动生的,儿子不喜欢吃生的。晒干了,放得久,慢慢打花生汁喝。
生的湿花生,别有一番香味。生吃晒得半干不干的瘪花生,实在是所有的吃法里最最自然美味的吃法。如果,你再配上馒头,一口馒头,几粒瘪花生米,那就又是一种吃法嘞,鲜香满齿,回味无穷。
粒子饱满的生花生,壳子鼓鼓的,不容易剥,吃到嘴里硌牙不说,连腮帮子都硌得疼,但瘪子就不同了。没有长满壳的花生,密度低,脆得很,不费劲就嚼得碎,还带着一丝丝甜味儿。特别是这种甜味儿,是长得很成(饱满熟透)的花生所没有的味道。
放在太阳下晒晒,饱满的花生,外壳越晒越硬,越晒越不好剥皮。瘪子则不同,正因为只长好了外壳,里面的米才只填充了一半,太阳一晒,外壳迅速萎缩皱巴,颜色也变得比平常时要深黄一些,你一眼就看得见哪些适合生吃。
这些花生,虽然隔着花生壳,依然被太阳晒得越发缩小了个头。吃到嘴里,不硬也不软,不干也不湿,刚刚好。
作为消遣,这种吃法,健康又养胃。一上午的时光,每看完两页《阿勒泰的角落》,看李娟《和哈甫娜做朋友》,如何的自责自省,无可奈何,惆怅之余,有时又有相似的感觉时,我就放下书去院子里再找几个瘪子来吃。不断地放下书,不断地去院子里。从昨天到今天,从最瘪子到次瘪子,一个一个地来。
瘪子,有时,确实比不瘪子好。
吃豌豆也是如此。凡是吃过生豌豆的人,凡是喜欢生吃豌豆的人,一定会认可我的说法的。
吃生小麦粒也是如此,绝对不能等到它成熟。喜欢的人还可以把它放在火上燎熟了吃。
说起这些吃法,我孩子像听天书。他们喝饮料,喝咖啡,喝五元钱一瓶的矿泉水(我不知道它哪里值这么多钱)喝奶茶。对我的吃甚是惊讶。
我孩子和我外甥女儿外甥儿,甚至对吃西瓜都不感兴趣。买一个大西瓜来,我一刀两半,儿子最多弄几勺放碗里慢慢吃。也有的人,非得用牙签一块块地挑起来再吃,也有的人非得把它打成汁再吃。科技的进步,让本来简单的吃变得文绉绉了。
哪里需要这么麻烦。坐在桌旁,抱着那半球体,拿着汤匙,一匙一匙地吃,我已觉得相当斯文了。
真是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胃的记忆。
不知是否,都一定是进步。
闲言少叙啦,回到瘪子花生。真是觉得, 生活中,有很多时候,不满也有不满的用处,不是什么东西都非得长得粒大腰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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