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读完《幸福的勇气》,最后章节是谈论“爱”的话题,即人类之爱。
一、人类之爱
人类之爱,主要涉及男女的爱情问题。
阿德勒认为,人类之爱既不是一味强调崇高、痛恨不纯洁、将对方神化的爱,可谓“神之爱”,也不是与之相反,受性冲动驱使的动物式的爱,可谓本能的“动物之爱”。
他认为,爱情既不是由命运决定的事情,也不是自发的事情。人们并不是被动坠入爱河。
既然爱不是被动坠入,那么到底是什么呢?
他说,爱需要培养。
如果仅仅是“被动坠入”的爱,很多人都可以做到,这样的事情不值得称为人生课题。正因为它需要在意志力的作用下慢慢培养起来,所以爱的课题才是郑重的。
学会“主动去爱”,才是人类之爱。
那么,“坠入爱情”是怎么回事呢?
阿德勒认为,有的人,追求爱情就如孩童时代被无法抑制的欲望“风暴”所袭击,一旦遇到有眼缘或心动的人,就拼命去追求,去爱,可是,“爱”一旦到手,半年不到就厌倦了。
他原本只是想要获得、拥有、征服“爱”而已。人们所说的“被动坠入的爱”,其实就是这种拥有欲和征服欲。此为一。
第二,阿德勒更为关注的,不是灰姑娘与王子结合之前的故事,而是两个人结合以后的“关系”。
即使从热烈相爱到结婚,那也不是爱的终点。结婚才是真正意义上考验两个人爱的开始。
他一贯主张能动的爱的方法,也就是“爱他人的方法”,而不是“被爱的方法”。
“爱他人”才是更要学习的课题,是人类之爱的课题。
二、爱是“由两个人共同完成的课题”
阿德勒关于幸福的结论,“幸福即贡献感”。
一般来说,人类的烦恼全都是人际关系的烦恼,而人类的幸福也全是人际关系的幸福。
我们都是只有在“我对某人有用”的时候,才能够体会到自己的价值,这就是“贡献感”。从贡献感中寻找幸福,从贡献感中获得喜悦。那么,彻底追求“我的幸福”的结果就是给别人带来幸福。
那么,爱的幸福是什么呢?
它既不是一味利己地追求“我的幸福”,也不只是利他主义的“你的幸福”,而是建立在双方共同基础上的“我们的幸福”,这就是爱。
比“我”或“你”更高级的,是“我们”。
关于人生的所有选择,都遵循这一顺序。既不优先考虑“我”的幸福,也不只是满足“你”的幸福,只有“我们”两个人都幸福才有意义。
爱,就是由“两个人共同完成的课题”。
“我”这一人生主语变成了“我们”,为了获得幸福生活,应该让“自我”消失,爱的课题才真正完成。
三、自立就是摆脱“自我”
小时候,孩子通过“脆弱”支配大人们。
孩童一来到世上,便君临了“世界中心”,周围的人都关心他,不分昼夜地哄他、喂他、照顾他,他就是家庭这一王国的独裁者。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些成人,由于心理发展不成熟,也试图以自己的脆弱或不幸、伤痛、不得志以及精神创伤为“武器”来控制他人,想让他人担心,支配他人。
阿德勒把这种人称为“被惯坏的孩子”,并严厉批判这种不自立的世界观。
自立就是“摆脱自我中心性”。
我们通过爱,从“自我”中解放出来,实现自立,在真正意义上接纳生活,接纳世界。
因而,会“爱”就是自立,就是成长。
为此,爱需要学习。学会爱,才能达到真正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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