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型链继承
许多OO语言都支持两种继承方式接口继承和实现继承,ES5只有实现继承,且主要依靠原型链继承。
那我们先来看看原型链。其基本思想是 利用原型让一个引用类型继承另一个引用类型的属性和方法。
我们回顾一下构造函数、原型、实例,每一个构造函数都有一个prototype属性(指针)指向它所对应的原型对象,每个原型对象都有一个constructor属性(指针)指向它多对应的构造函数,每个实例对象都有一个[[proto]]属性(指针)指向它所对应的原型对象。
它就是通过让一个构造函数A的原型对象A.prototype 等于 另一个构造函数B的实例对象b,那么A的原型对象中有了实例对象b的实例属性。我们来看一下:
原型链继承实现的本质是,SubType重写了原型对象,代之以新类型的实例,原来存在于SuperType中的所有属性和方法,现在也存在与SubType.prototype中,并且SubType内部还有一个指针[[proto]]指针指向SuperType的原型,即SubType的实例可以调用SuperType原型对象内的方法。
注意:1、因为原型重写,所以要给SubType添加方法需要在原型重写之后,不然无效。2、原型继承后,不能用对象字面量法重写原型,不然原型继承无效。
原型继承产生的问题,1、实例b上的引用类型实例成为了构造函数A的原型,原型对象上出现引用类型是要避免的,A的所有实例上都会共享这个引用类型并相互影响。2、在创建子类型的实例时,没有办法在不影响其他实例的情况下给超类型传值(因为共享)。
构造函数(apply/call)继承
于是,我们借用构造函数来实现继承。函数只不过是在特定环境中执行代码的对象,我们可以使用call()、apply()方法在子类型构造函数内部调用超类型构造函数。具体实现:
构造函数继承构造函数继承解决了原型继承 引用类型出现在原型对象的问题。但同时也存在问题,1、方法都在构造函数中定义,函数复用无从谈起。2、在超类型原型中定义的方法,对子类型而言是不可见的,无法继承。
组合继承
我们可以将原型链和借用构造函数的技术组合到一起,发挥两者之长来实现继承。通过在原型继承方法,通过构造函数继承实例属性。具体实现:
组合继承使用构造函数(apply/call)继承和原型继承后,子类型的原型上其实还有超类型的实例,只不过子类型的实例上也有超类型的继承,对子类型原型上的属性进行了覆盖,所以不会共享。而方法的继承是,子类型的原型有一个[[proto]]属性指向超类型原型,实现继承。
原型式继承
其实与原型链继承差别不大,但是它没有兴师动众的创建构造函数,它只想让一个对象与另一个对象保持相类似的情况。
没有构造函数,很简洁。让一个实例对象通过object.creat()复制一个类似的对象。object.creat()可以创建一个与参数1的[[proto]]相同的对象,参数2可以定义参数,会对原型参数进行覆盖。寄生式继承
寄生继承的思路和寄生构造函数和工厂模式类似,即创建一个用于封装继承过程的函数,该函数内部以某种方法来增强对象,最后再像真的是它做了所有工作一样返回对象。
寄生式继承注意:使用寄生式继承来为对象添加函数,会由于不能做到函数复用而降低效率,这点与构造函数模式类似。
寄生组合式继承
学了寄生式继承,我们回头来看组合式继承。它调用了两次superType()构造函数。
两次调用superType构造函数实际上第一次调用没有必要,可以避免在subType的原型上创建superType的实例属性(多余、不必要)。我们只要取一个superType的原型副本,然后把subType的原型指向superType的原型副本就可以了,这个寄生式继承就能实现。具体实现:
寄生组合式继承开发人员普遍认为寄生组合式继承是引用类型最理想的继承范式。
ES5继承的方法就写到这里。
后续会继续写ES6通过类实现继承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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