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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薄纪年里的边走边爱

单薄纪年里的边走边爱

作者: 一杯无_ | 来源:发表于2019-12-19 22:44 被阅读0次

    这篇和前面的画风不太一样,因为这个是一本纯正的言情杂志里面的,杂志的名字叫《80后》。那为什么我单单忘不了这一篇呢?大概因为这个男主人公特别像我喜欢的那个黑水晶般的少年吧,我的白月光,我的意难平。


    chapter 1

            丁洛没有任何预兆地搬来这栋楼里,连同着一卡车的箱箱柜柜。苏采正百无聊赖地趴在自家窗户前漫无目的地打量着对面那栋新建的商品楼。所以她清楚地看见了丁洛以十分愚蠢的姿势从车上跳下来,可脖子上却挂着一把亮晶晶的钥匙,在八月的阳光下那把钥匙骄傲地摆出一条弧线,最后又安分地贴在那位少年的胸前。 

    苏采不自觉地扯起嘴角,貌似自我优越感在急剧膨胀。

    少年在这个时候突然转过身子,看向苏采。

    他的眼神像是一条线,一条由门口那根电线上每天如约而来的大蜘蛛吐出来的线,看似可有可无,却是柔韧透心。

    十三岁的苏采内心便忽然像是多出了一只嗡嗡叫的小蚊子。

    但是,无论怎样,少年是戴了眼镜的,还是那种后面有挂绳的厚眼镜。

    少年搬来的第二天,下起了暴雨。

    苏采卷起裤腿,无奈地站在屋子中间,单薄的两只脚浸在浑浊的雨水里,骨骼愈加清晰。爸妈正在用簸箕向外倒水,基本上等于做无用功。

    她小心地踩出门,站在走廊上,看向地势明显偏低的屋子,急流的水像小瀑布一样从高处流下来,下水道不是排水,而是向上冒水。

    她贴在墙上,发呆,静静等着雨变小。好让下水道可以排水,让家里的水退掉。

    可是,天知道,她有多么爱这样的暴雨。

    但是,很长一段时间,只要听见轰轰的雷声,她就开始惶恐起来,心里有一种巨大的不安感,随着雷光、雷声一起袭过来,不知所措。

    暴雨终于在苏采一遍一遍自觉不自觉的祈祷里安静下来,她光着脚下了走廊踩在松软粘湿的泥土上,喜笑颜开,然后,“嘭”“嘭”用力跺了两脚。

    “小采,回来!淋湿了头发又要长虱子!”妈妈疲倦地朝她叫着。

    苏采回过头,看见爸爸正盖上门口下水道的盖子,弯腰的姿态被动微弱。她动了动喉咙,却不知道要说什么,只是回到走廊上。

    他们说只要你乐观,只要你坚强,那么,所有的一切便都会好起来。更何况,苏采,你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幸,无非只是家里会漏雨有时进些水,无非只是你不可以有一个自己的房间,无非是不能有漂亮的衣服以及洋娃娃,无非是不可以像别的孩子那样被宠爱。

    少年丁洛站在自家五楼的窗子前透过干净的玻璃看走廊上的女孩苏采,雨有点急,所以视线模糊,可是他知道她是卷着裤腿光着脚的,他感觉她的头发一定是又粗又硬的,他想她心里一定是有点难过的,所以才会那样跺脚踩泥,却笑得开心。


    chapter  2

    暴雨过后的一周都是37度以上的大晴天,热到每家的狗都只会趴在门口吐舌头。苏采基本上也是半睁着眼晴过日子,本来就不白的皮肤先是晒到红色再晕成黑色,她觉得自己的形象糟糕极了,站在镜子面前一遍又一遍地搓着自己的脸,不经意间斜眼看见墙上已经被撕得只剩下小部分的黑白日历,最上面的一张薄到几近透明的纸被风吹得呼呼响,大黑数字是八月二十七,还有三天开学。

    苏采背好书包站在马小美家门口第三次嚷道:“马小美,你到底能不能快点!油条一样。”然后只见一个漂漂亮亮的女生从屋里小跑出来,手里还拿着两罐旺仔牛奶,递了一罐给苏采:“我妈说给你的,说你营养不良。”苏采接过来,朝屋里说了声谢谢阿姨。

    “小采,我们会被分在一个班,我妈问过老师了,说是按成绩来分的。”马小美挽着苏采边喝牛奶边念叨着,“这样就挺好的,还可以认识新的同学。”

    苏采正有一个字没一个字地听着,眼角余光忽然瞥见一把亮闪闪的钥匙,由一根蓝色的绳子系着安静地贴在校服第二条白杆上。马小美扭头也看见了丁洛,说“咦,也是我们学校的呢,好像不认识,是吧?”苏采“嗯”了声,说“好像是新来的同学吧,前几天刚搬来的,住我们家对面新建起的那栋楼里。”对话完毕时,少年丁洛已经超出她们几十米的距离,背上的大书包晃晃悠悠,好像随时都会把他整个人拉反过来。马小美笑着说:“他的眼镜好厚啊,会不会成绩很好呢”。

    丁洛自此成了苏采和马小美的同班同学。貌似是成绩优异、性格有点古怪的小孩。

    苏采每天在爸妈“认真读书”的叮嘱声中来返于学校和家,有时候等马小美,有时候一个人,有时候会碰上丁洛,但这个厚眼镜少年并没有要和她说一句话的意思,很快就会超过她十米二十米,最后在进大门之前消失在苏采视线可及范围之内。

    这期间,苏采家又被淹过两次。有过三次考试。吃了两顿红烧鸡。

    总之,一切都在轨道上。

    但凡地球之事总不会是直线进行的,所以在九月份的尾巴上发生了一件不算大也不算小的事。

    那就是,苏采捡到了少年丁洛那把亮晶晶的钥匙。并且,没有还给他。

    挑重点说就是,钥匙从绳子上逃下来,无声地趴在地上,主人丁洛并没有发现,依然直走。可是,那把钥匙总能够吸引住苏采的视线,所以这次她理所当然看见了地上的它,捡起来,本来想还给丁洛,却发现不知怎么叫住已走远的他,知道名字,但……这么一犹豫,便决定去了班里再还他,可是到了班里,发现更不知怎么说,因为她怎么就知道这是他的钥匙呢,如果是当时就看见掉了为什么不立即还了呢。

    结果,那把钥匙就留在了苏采的兜里。

    想,也没什么大不了,他只要去配一把就可以了,再换个绳子。

    除此以外,一切又还是直线。

    可是,忽然有一天,眼镜少年丁洛的眼镜变薄了,薄到可以清晰的看见他,好看的眼睛。

    这样就成了一个模样清清秀秀的小少年。马小美说那是一种更为先进的眼镜,比先前的薄,但看得一样清楚。

    她骄傲地抬眼:“是去我家小姨的眼镜店里换的,我妈推荐给丁洛他妈妈的。”然后又转过头来看着苏采,眼神光亮,神秘地说:“你有没有发现,原来丁洛长得很好看,成绩又那么好……”苏采嘻嘻笑了,说“你喜欢他呢。”马小美赶紧拍了下她的肩。

    班里开始有了丁洛和马小美的暧昧味儿,一句一句说得声色分明。比如“哎,今天看见丁洛和马小美一起回家呢……”再比如“听说没有呢,马小美常去丁洛家玩呐……”以及接下来的“是吗?怪不得了,他们应该……”

    苏采只是听着,如果不小心被拉进这样的对话里,也装模作样地附和着。心里就一层又一层地开始生茧,包裹住她那颗颤抖的小心,挣扎不了,渐留浅浅的伤痕。

    有时候她会看书包夹层里的那把钥匙,而后眼神晶亮。

    想,我比任何人都亲近你,丁洛,我有你家的钥匙。

    总有一天,我要潜进你的房间。

    她有时会碰见丁洛的眼神,但小小年纪已学会掩饰,装作漠不关心地扫过去,然后内心暗自一片汹涌。她想过去和丁洛说说话,多好的优势,住得这么近,又是同学。但是,班里的人都说马小美和他是一对,而马小美也先于她表明了对他的好感。

    一天早晨,起了很大的雾,苏采起了个大早,要去学校值日,而班级的钥匙刚好放在了丁洛那,所以他们就要先于所有同学来到班里。

    苏采站在二楼走廊上等着拿钥匙的同学来开门,湿湿的雾气清新美好。苏采仰着脖子半眯着眼靠在门上,呼吸再呼吸……然后睁开眼,一瞬间,有“啦……啦……啦……”的声音掠过,是空气在唱歌,面前站着的是少年丁洛,雾气微微打湿了他的头发,好像也潜进了他的眼睛,瞳孔清亮悠远,他笑笑地看着苏采,眼睛弯成了好看的细长形。苏采的脑中飞快掠过许多画面,好比小时候看到的大月亮,好比月光下的那片油菜花田……

    “等着开门呢,今天值日吧。”丁洛晃了晃钥匙。

    苏采闭了下眼睛,边回“嗯”。

    她的内心,早已一片汪洋,一片雾气蒸腾的汪洋大海。

    是的,这么多这么多日的喜欢,终在你的一句话里,终在这样的一个早晨里蹦出来。

    而这是你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chapter3

    你就住在我的对面,你就坐在我的前面,而你今天早上,就站在了我的面前。

    可是我,我的那颗长了厚厚茧子的小心终是没有勇敢挣扎出来。

    若干年后偶尔的初中同学聚会,总会有男生说她是个不好接近的人,印象中她都没说过话。而他们却可以清楚记得马小美,并且说出她的故事,比如谁谁喜欢过她。

    也就是,事过多年,马小美仍然让人觉得是个可以亲近的人,而她苏采,仍然是那个坐在教室里沉在一个人的世界里的怪小孩。

    那是因为,自从丁洛出现后,苏采的心神就没有转到过别的人身上,孤单而倔强地喜欢着他,甚至都忘了去想他喜不喜欢自己。

    而那个潜进他房间的计划根本就没有机会实现。

    初三的那个暑假,丁洛又随着一卡车的箱箱柜柜离开了,马小美说他的爸爸做了县城里的领导,要搬进城里的大房子了。

    搬走后的第二天,又下起了倾盆大雨。苏采站在雨水里,抬头看向那扇窗户,心尖上的肉揪在一起,她掏出那把钥匙,原本是打算昨天还给他的,狠狠用力,扔了出去。

    有些事,就是可以永远不让另外一个人知道。

    比如我捡了你的钥匙。再比如:“丁洛,我喜欢你。”


    chapter  4

    马小美打来电话,语调兴奋,说:“小采,你猜,我接到谁的电话了!”

    “外星人?”苏采倚着桌子懒懒回道。

    “丁洛!是丁洛呀!他说我们还是同一个班呢。”

    苏采一下子就站直了,窗外不停的知了声突地静下了来,八月傍晚的天边绯红绯红,空气中弥漫的好闻的花露水的味儿全扑了过来。

    全部美得一塌糊涂。

    美到她暂时忘记他是给马小美打的电话,忘记他也许只是顺带加上她的名字。

    “真想快点开学。”马小美叹道,然后风风火火地结束了电话,“我约了同学去买衣服,你有空来找我啊。”

    “嗯”。

    嗯,想快点开学。

    挂了电话,妈妈又在唠叨:“以后少接电话,不要整天和马小美在一起,她家和我们家不一样,你只有学习上超过她才行……”永远是没完没了的对比。

    她站到镜子前,用手拨拨头发,最后懊恼地皱起眉头。

    孩子那点小小的爱美心思,有了喜欢的人后那点爱美的期盼,在一次又一次被对比后黯然沉寂。

    因为,我没有那些好看的裙子,我没有白皙的皮肤,我甚至都没有足够引起你注意的成绩。

    此后至开学的近一个月里,苏采去找马小美玩了三次,一次逛街,两次聊天,都是没止尽的丁洛。

    在马小美高频率重复这个白马王子的名字并且一副自认是白雪公主的表情后,苏采不再愿意去找她。

    说:“我才不喜欢戴眼镜的男生!”

    可是,只有天知道,现在她有多么喜欢这个眼镜少年。

    就好像现在,修正液已经很少有人用了,因为有毒。她也已经不用它很久了。


    chapter 5

    丁洛在新的学校很快又成了佼佼者。

    夺目的数理化成绩,轮廓渐已分明的脸庞,永不缺空的朋友。

    桌上堆着几本厚厚的题集,苏采将它们平排开来,然后趴在上面侧头看天空。

    时光恍惚呢,在书和考试中过了一岁又一岁。现在,我是十八岁。

    忽然,窗子被人“哗”地拉开,苏采侧着的头没来得及直起来,丁洛就弯了身子,低下头,一股温暖的气息袭了过来,说“苏采,借支笔”。然后拿了笔,再直起身子,拉合窗子。

    一切流于安静。

    苏采闭上眼睛,小小的,细细的暖流缓缓漫开在脸上。脑子像是一个暗室,泡着挂着一张一张成形或未成形模糊或清晰的照片。像是……

    丁洛的新家离表姐家很近,而苏采恰好每天都是去表姐家吃饭。丁洛骑辆漂亮的黑色山地车,车轱辘细细的闪着银光,有时会从苏采身后掠过去。

    那条路的两边,都是成年的柳树,春天的话,会有蒲公英般的柳絮飞得一片一片,散在地上,绒毛般轻柔。晚上在晕黄路灯的映射下,像是下了初雪。

    苏采多希望,在这样的路上,丁洛会停下来和她边走边聊。可是,丁洛连个招呼都没有。可能,他根本就不认识自己的背影。

    所以那时候,苏采就想,无论如何,我不会再这样去暗自喜欢一个人。

    如果可以,她更愿意像马小美那样,张张扬扬地喜欢一个人,也许,那样容易说出口的喜欢根本无关紧要。

    你看,马小美已经有了自己的男友小A,她说等不了丁洛那样好像不近感情的人。

    可是,丁洛其实也不是不近感情,他在高一的尾巴上对一个女孩展开了温柔的笑。

    “怎么会这样,我讨厌他!”马小美半真半假。

    彼时苏采正安静地看着桌子上的那张文理科分班表,然后一笔一笔填上自己名字,学号,最后在文科前的那个小方框上打了个勾。

    “咦,你很早不是说要选理科么,你数学和化学好呀。”

    苏采吸了口气,套上笔套,看看有些惊讶的马小美,说“那又怎样”。

    “嗯……那我选理呐,小A选的是理。”马小美在理科前的那个小框上打了个勾,苏采的心窝处一阵空荡,赶紧翻开数学题集,然后又合上,拿出草稿本,胡乱地打圈。

    是的,你选理科的理由简单直接,“小A选的是理”。而我选文的理由其实更为直接,丁洛选的是理。只是得出的结果相反,你是同方向我是反向而行。

    小美,如果可以,你和小A好好的,你是个单纯的女孩,喜欢不喜欢一个人都写在脸上,可能也正是这点,我才可以和你做了这么多年也许不算亲密的好朋友。

    我喜欢丁洛,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所以很辛苦,所以想去离他远点的地方,幸好,文科也还有数学呢。

    马小美起身说:“快上课了,我回座位上啦,你要不再好好想想。”

    苏采点点头。

    正好这时,丁洛进了教室,他朝女孩这边看了看,坐到了位子上,马小美笑笑说:“丁洛现在真是厉害哦,他要是选文,估计班主任会自杀的。”

    苏采笑了笑,说:“但是绝对不存在这种可能性,唉,看班主任寿命像是长得很。”

    马小美像是觉察到什么,看了看低着头的苏采,夏初的光线轻浮在空气中,能看见细小飞舞的灰尘,女孩原本黑漆漆的的头发在这片光线之下呈出柔和的栗色,发丝间跳跃着若有若无的阳光。她伸出手,拍了拍女孩,说:“苏采,你要好好的呢,如果去了文科班,我们住得还是很近,以后也可以考同一个城市的大学。”

    苏采抬起头来,光线一下子就跳到了她的眼里,禁不住眯起眼睛,笑,回她:“马小美同学――我选文就是为了要逃开你,嘿。”

    “苏采,马小美,你们选好了么?”斜后方的丁洛忽然开了口。

    “嗯,你肯定是理科吧。”马小美应道。

    “嗯,你们也是理科吧,这样好像都会留在这个班。”

    “哦,我是理,不过――”马小美指指苏采,“苏采可能选文吧。”

    上课预备铃声恰当响起,各归各位。


    chapter 6

    丁洛盯着苏采的背影,瘦弱倔强,然后闭上眼睛,记忆里,大雨忽至,柳絮纷飞。

    这个女孩总是用满身的细细的刺保护着自己,从来都习惯一个人,一个人和自己玩。即便在路上遇见,看人的眼神总是遥不可及,所以,她总像一副不停后退的风景。

    离自己越来越远。

    那个在大雨中站在走廊上的小女孩,在我一日一日的想念中长得更为坚强却更加模糊。

    我知道你捡了钥匙,在你低身去捡的时候我刚好发现,于是回头去看,晨光中的你美好清澈,于是我决定把它给你。

    其实有时候暗地里多希望你能用它开了门进我的房间,那样你便会看见一个少年的心里一格一格的都有你,或开心或皱眉或警惕。

    我搬走的那日,坐在车里看着你家的房子,心里难受到像是要生离死别,心里的念叨忍不住像花一样盛放开来:“苏采,我喜欢你”。

    但也只是说给自己听。

    所以回去后赶紧让妈妈打听高中班级的情况,然后在八月的那个傍晚知道你仍会和我在一个班,可是只能先打电话给马小美,想告诉你,我们还会在一起,还会在一起三年,又一个三年,那时候甚至希望有无数个这样的三年。

    只要能和你在一起。

    可是,不知道你为什么会选文科。

    是那句说给马小美听其实是说给我听的“我选文其实是为了要逃开你”么。

    你一直在逃,我也都没有追。

    没想到竟然终有一日,似乎会是老死不相往来。因为,我曾那么期盼地和你在一起一天又一天。哪怕只是看着你的背影。

    是我的错吧。

    可是,如果我说出口,苏采,我想,你还是那个样子。

    拒绝我,再逃开。


    chapter 7

    一年后的十月二号,苏采在爸妈的叮嘱声中坐上了开往广州的火车。

    两天后,丁洛在爸妈的陪伴下坐上了去北京的飞机。

    五天后,马小美和小A好不容易摆脱家人坐上了去南京的大巴上。

    谁幸福,谁不幸福。

    你不是我,又怎能知晓我。

    所以我想去一个终年有阳光的地方,晒得黑黑的,每天用黑人超白牙膏刷两次牙,这样笑起来的时候会很白很白,就是很开心很开心的那种模样。

    我相信,所谓伤痛,向阳自殁。

    我没有什么巨大的伤痕,它们都是浅浅缓缓地划在心上,那样的痛才悠远。

    身在那个北方城市,听说到了冬天会有满屋子暖气的城市的你,还记得曾经住在你对面坐在你后面又坐在你前面的女孩么,她有一个据说很好听的名字,苏采。

    还有,小美,小A,你们还在一起,真好。

    终有一天,我也会有那么一个生死相随的人陪在身边。

    所以,我不能将对你的喜欢定义为爱情。

    我想,这是比爱情更为庞大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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