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死时很丢人?晴雯临死揭开更衣、遗簪的真相:作者欲说还休
秦可卿的死因,脂砚斋在第13回末尾,用“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点评。之所以现存《红楼梦》没有这一情节,脂砚斋说,是因为秦可卿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事,“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悉删去‘遗簪’、‘更衣’诸文……”
“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事,指的是秦可卿临死向王熙凤托梦,提醒贾家马上就要面临“树倒猢狲散”的局面,告诫她万不可为表面的繁华遮住眼睛,要趁早考虑后事。
也就是说,曹雪芹本来是写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其间还有“遗簪”、“更衣”的情节,脂砚斋因为秦可卿托梦,对贾家的殷切关怀,才劝曹翁对秦可卿“姑赦之”,对秦可卿笔下留情,删去这段情节。
那么,遗簪、更衣到底隐去了什么事?秦可卿死时真的很污,很丢人?
秦可卿判词脂砚斋在十三回开头写道:“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如果秦可卿本性就是狐媚子,那么她命丧天香楼就是罪有应得,脂砚斋的感受不会是“不忍”。
如果秦可卿命丧天香楼是另有隐情,她判词里的“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她和贾珍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更衣的真相:秦可卿和贾珍间,竟是触及灵魂的知己?
更衣和遗簪,都是女子日常佩戴之物,为何这两个动作,让脂砚斋要回护秦可卿名誉,就得删去天香楼一段?无外乎这更衣和遗簪被发现,就会成为秦可卿和贾珍不伦之情的实锤,
要不然平白无故给一个女子,还是宁国府的当家奶奶下这一字,那是要承担风险的。
那么,秦可卿和贾珍之间,真的污到不顾礼义廉耻的地步,竟然让人拿到把柄吗?
其实,如果读红楼够细心可以发现,在前80回中,真的有更衣这一幕。
第77回,晴雯病中被王夫人撵出大观园,在表哥多浑虫家只有等死的份儿。宝玉死活央求一个老婆子,又许她些钱,方带着他来看望晴雯。
晴雯也意识到,这可能是她和宝玉的最后一次见面,把此生所有的话都交代一遍,并“伸手取了剪刀,将左指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又伸手向被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袄脱下,连指甲都与宝玉道:‘这个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的一般。快把你穿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像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论理不该如此,只是耽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宝玉听说,忙宽衣换上,藏了指甲。晴雯又哭:‘回去她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耽了虚名,索性如此,也不过是这样。’”
宝玉和晴雯的这段临终告别,看到了吗,实际就是更衣:晴雯主动和宝玉换了贴身衣服。
不仅互换了贴身衣服,晴雯还把自己养了许久的一对指甲送给宝玉。青年男女互换贴身衣服,意味着什么,有多暧昧,不言而明。
在外人看来更衣是肉体的私通,送指甲是感情的互许。
宝玉在太虚幻境里看到秦可卿时说:“既有宝钗之鲜艳妩媚,又有黛玉之风流袅娜。”
也就是说,秦可卿的经历里,有一部分在影射黛玉,而众所周知,红学界里向来就有晴为黛影的说法。
也就是说,作者隐去的天香楼事件里的更衣、遗簪等事,极可能借晴雯写了出来。
擅风情、秉月貌:秦可卿天香楼自缢,惨绝人寰。
晴雯临死的更衣是实写秦可卿,那么秦可卿临死前在天香楼到底经历了什么?她和贾珍之间,到底有没有苟且之事?
原文说,晴雯见到宝玉,一把拉住,做出了很多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比如更衣,比如给指甲。
明清时代,最讲究女子的三从四德。私相授受的行为,是被万人唾弃,要被浸猪笼的。不仅生前受人唾弃,死后也会不得善终。
别人即便真有苟且之事,还要千方百计藏着, 但晴雯,恰恰是在临死前,明确告诉宝玉,不要遮掩,就告诉她们,衣服和指甲都是我的。
“回去她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
晴雯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她说的很清楚:“既耽了虚名,索性如此,也不过是这样。”
也就是说,晴雯是故意给自己泼脏水,她为什么这样做呢?是因为她耽了虚名。她耽了什么虚名呢?
“只是一件,我死了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蜜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不料痴心傻意……有冤无处诉……”
看到了吗?晴雯给自己泼脏水,是因为自己冰清玉洁,却被一口咬死说成狐媚子,并且受了冤枉,还有冤无处诉。
晴雯临终跟宝玉互换贴身内衣,实际更像是对陷害她的人的宣战,潜在意思是:你既然说我是狐媚子,我就留给你狐媚子的把柄。
很多现代人不理解,晴雯为啥用这种方式宣战?笔者认为,就在“有冤无处诉”这句里。
晴雯是被王夫人检抄大观园时,当着内宅王熙凤、婆子、丫头的面,说晴雯是狐媚子的。
而检抄大观园实际是一次秘密行动,王熙凤曾对王夫人说:“太太快别生气。若被众人察觉了,保不定老太太不知道。且平心静气,暗暗访察,才得确实。纵然访不着,外人也不能知道。这叫作‘胳膊折在袖内’。”
其实检抄大观园秘密行动,不仅是为了防止老太太知道,更加怕外人知道,王夫人声色俱厉地怒斥王熙凤:“外人知道,这性命脸面要不要。”
也就是说,王夫人根据捕风捉影,就直接当着后宅人的面,把晴雯说成狐媚子,实际荣宁两府的人都知道了,她的名声已经坏了,而且还是被冤枉的。
但在表面上,检抄大观园是“胳膊折在袖子里”的秘密行动,晴雯故意和宝玉互换内衣,留给宝玉指甲,她让宝玉告诉他们。
而晴雯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死了,她死之后,在里面穿着宝玉的贴身内衣,死后装裹必然会被发现。到时,王夫人极力想“胳膊折在袖子里”的秘密就会被外人发现,贾家的性命脸面就保不住了。
这就是为何晴雯死后,王夫人“闻知,便命赏了十两烧埋银子,又命‘即刻送到外头焚化了吧’”,焚化在古代等同于挫骨扬灰。
晴雯的死,是因为“自己比别人生的略好些”,而秦可卿的判词里“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
秦可卿的死,都说是和贾珍有不伦之情,但实际上,“画梁春尽落香尘”——是悬梁而死,她死的真正原因仅仅是“长的比别人略好”,即是“擅风情、秉月貌”。秦可卿死后落个不洁的名声,恰恰是她死得惨绝人寰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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