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索再三,决定把《至此》的第三篇拿掉,把正赶着工的第四篇“放逐”。我的初衷是写着玩玩,甚至连一开始所用的角色名都是借来的,后来因为惹恼了创造它们的人,所以一一改掉了。而里面大多数的设定,例如审美,例如那些稍显露骨的描写,无不违背我的本心。与其狗尾续貂,不如到此为止。
我很少写到爱情,几乎没有,曾经写过一个类似于*梦的故事,但那就像是电影里面的激情xi,是用来夺人眼球的,看不出什么名堂来。像这样本该为之穷尽一生的事物要如何运用寥寥数语来表现出来呢?或许可以表现出一时的头脑发热,或许可以表现出一段时间的美好,可是后面仍是鸡零狗碎,是柴米油盐,是为了一点点的小误会而引发的冷战。自然,在那之后的内容往往会被省略,因为他们自己也知道,想要从那里提炼出所谓的美好将会是较为困难的事。没有人可以永远保持激情,无论在哪个方面。
想要留住那份美好只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毁灭,在最美好的时候将它毁灭。毁灭即成永恒,可是这种美是病态的,也是违背人性的。每个人都渴望去追逐美好,每个人都免不了会被眼前的事物冲昏了头脑,而那时候的人们是充满希望的——就算眼前看不到希望,在心中也还燃着一团火焰。所以这是行不通的手段。
第二种是“远离”——不去触碰它,使之保持你心目中最理想的模样。我爱花,可是从来不会摘下任何一朵。将它留在那里,不加干预,自由生长,于我而言那样才是美好。爱情也是如此,于是我不愿将它写下来,我不愿用自己的私心去毁掉它的美好。生活中,我也许无法回避一段恋情,我和多数人一样,盲目,短视,而又在心中存着几丝希望,几分美好。世俗的心使我万难脱离尘世,使我拥有七情六欲,使我甘心情愿地去做一个凡人。可是至少在“艺术”上,我可以左右它的命运,我不愿去触碰它,不愿去毁灭它,我希望它是美好的,永远都是。
到此为止吧,这就是《至此》的归宿,也是我文字上的爱情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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