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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作者: 嘿把这个苹果放到你的头上 | 来源:发表于2017-11-30 17:37 被阅读90次

    这是一篇毫无疑问的超长文。

    一般文章分两种,一种是亲读者的,另一种亲作者。这两种有时候会冲突,但写得好就不冲突。而我这篇呢,就属于“至少满足了作者的表达欲”的亲作者类型。至于亲不亲读者呢,说实在的,如果我是一名读者,我自己也未必看的完,因为实在是太长了。

    这是一篇亲作者的文章。我自己写的很满足,感觉把想说的,想分享的都写了。


    如果不是因为共读,我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会有欲望翻这本书。不过诚如我最初对金爱说的,看点不是自己喜欢的书,好减少一点视觉的盲点,这个觉悟是在看《必然》的时候有的,它里头有个猜想,说人工智能以后会很厉害,完全摸透了你的喜好,它有能力只让你喜欢的东西出现在你的世界里,这样人类就会容易陷入自己的喜好中,从而对真实世界失去正确的认知,以为世界就只有你看见的那么多——他被自己的喜爱蒙蔽了双眼。

    房间里尽是令自己砰然心动的东西固然是一种幸福,但不能一直呆在房间里啦。

    《平凡的世界》是一篇长篇小说,作为一个作家的使命,路遥很着重描写了当时的时代特征,据说他为了写这部小说,翻遍了当时的报纸。大约知道自己为何对这类书籍不太感兴趣,因为性格使然吧,据说有些人是对过去感兴趣,对那些实际发生了的事情感兴趣,而我恰好不在此列,对发生过的事不感兴趣,倒是对未曾发生的、正在发生的事特别感兴趣。在我看来,山顶洞人钻木取火和文革大锅饭共产主义什么的我知道了有怎么样呢,都是过去的了。

    言归正传,平凡的世界作为一个长篇,确实有描绘一个世界的架势,由孙、田、金三家展开讲。其实依我看,主要是孙田两家。有几个人我倒是挺想说几句。

    第一个是孙家大菇凉兰花。孙家一共兄弟姐妹四人。从年龄上按顺序应该是:兰花、孙少安、孙少平、兰香。其余三位为何不写,专写兰花,是因为我觉得她的人生我无法理解。像孙少安,孙少平,兰香的人生,我多少能感同身受一下,对于他们所做的决定,也能理解。像孙少安就生动形象地展示了一个勤奋的传统的男人的生活模式,她老婆秀莲一见钟情跟了他以后任劳任怨,假如不是孙少安,秀莲跟了别人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而孙少安找到了秀莲这样爱自己的女人,却是一种幸运,不嫌他出身不要彩礼,为少安的家操心,给少安母性的体贴,秀莲很明白:少安宁愿跟她离婚,也不愿意委屈了他背上的大家庭。他羞于拿回自己应有回报,宁愿自己人(自己和自己的妻子)委屈,也不要大家庭委屈。

    《巨婴国》里有提及到以孙少安为典型的#中国式好男人#和以秀莲为典型的#中国式妖女#。这对夫妻已经成为了武志红的范本。

    兰花是我最不能理解的。因为她嫁了个二流子,她几乎用了一生去“等待”丈夫,她的孩子也跟着一生去“等待”爸爸。这个二流子王满银过年就会回家一次,什么都不留下除了一个能生娃的精子。这个家就是兰花一手一脚干活种地支撑起来的。每年除夕前后,她和孩子们就到公路上去等汽车,看是不是爸爸回来了。看到这里我都感觉很辛酸。

    对猫蛋狗蛋而言,爸爸回来是件超级大好事,他们热切的小脸在尘土中张望,希望能在人群里发现那张他们印象模糊而且陌生的脸。

    兰花太知道自己嫁的是个怎么样的人,可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思想让这样一个好女孩完全“服从”这种安排,她的男人纵有千般不是,自己都一生一世地属于他。直到有一年,王满银带着一个做生意的婆娘回家,和他们睡一床。兰花在村民的眼光下“明白”了真相,她很接受不了——说好的做彼此的天使,现在天使怎么多了一个呢?

    她很愤懑一大早去找已经没什么事的“居委大叔”田福堂,让大家给她评评理,希望田福堂能让人把那婆娘带走。没想到峰回路转,田福堂说,好呀,那派人把这狗那女捉了吧。

    兰花一听,大惊:等等等,我是让你捉拿那婆娘,你怎么能把我男人也捉了去?

    田福堂说,要么不捉,要捉就捉两。

    结果求助无门的兰花决定喝老鼠药自杀。

    我不明白啊菇凉,你是什么构造。说实在的,王满银这样的男人我也不太能理解,他人生的唯一亮点就是“没想到老子竟然已经这么老了,回家吧。”然后就浪子回头了。


    第二个想分享的是金波。

    金波是孙少平的同学,老铁级别,他们一起读完高中,就没有再读下去,在那时候,可以说他们考不上大学是时代的错,刚好撞上文革,学习的时候重点都在红本子上,基本就没教授什么知识。金波的妹妹金秀和少平的妹妹兰香也是同学,老铁级别,她们双双考上各自选择的大学。

    金波家境与少平不同,虽不是富贵人家,但与少平那烂包的贫农级别还是很不同的,年少时少平经常到金波家住。金波的爸爸是个汽车司机,怎么说也算个工人,而在当时,“工人”就意味着改变了自己的“阶级”,你从农民阶级跳到了工人阶级。

    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在现在的我们看来,是很奇怪的,我们经常说的“有钱人的世界和我们不一样”其实也说到一种阶级,但是这种阶级和那个时代的阶级并不一样,他们的阶级是有一种类似“质变”的东西在里头,它有明确的身份象征。

    “如果我读不好书,回家就只能当农民。”

    “如果我找不到工作,就只能重复父辈的命运。”

    还有一点值得提出的,我觉得挺有意思的,“孩子的‘阶级身份’随母亲”,也就是说,爸爸是工人不代表儿子也是工人,母亲一般都是没工作的,因此孩子只能随母亲是个农民。孩子想要跳出农民的身份,就要自己去找一份工作。像孙少安一样后来自己搞了个砖厂,做买卖的,仍然跳不出农民的身份。想跳出农民的身份,必须有一份“正式的”工作,按照我不成熟的理解,当时应该是要进国企才算“正式工作”吧。

    “不愿一辈子当农民”是那时候有志青年的心愿,这不是说农民的身份可耻,这更像是一种年轻的力量,一种“改变命运”的憧憬。孙少平并非孙家第一个想改变命运的人,他的老父亲孙玉厚在年轻的时候,就曾经很努力地想改变命运——他竭尽全力地供养弟弟孙玉亭上学,希望至少出个读书人来改变家族的命运。因此不难看出,想改变命运、迎难而上是年轻人的一个特点,假如人能保持这种不认命的精神,他将永远不会“老去”。

    关于金波,哈哈,跑了一圈总算跑回来了,关于金波作者的着墨点并不多,仅有三件与主线剧情并无明显相关的事件提及到金波。第一件是初中时,由孙少平和郝红梅的暧昧之情引起,孙少平和郝红梅因为相同的贫穷和都爱看书而走近了彼此,那是一种奇妙而脆弱的情愫,不知起于何时,也不知如何消散。少平对红梅是有感情的,但红梅对少平却不能有更多的感情,因为红梅已经穷怕了,地主成分使她格外早熟,在初中时,她已经想明白,她唯有通过读书认识“好身份”的人,然后嫁给好身份的人来洗白自己的身份。穷孩子少平并不在她的好身份名单内,但班长顾养民——长得好、家世好、读书好——正是红梅的目标人群。很快红梅就和顾养民好了起来。孙少平自卑又难受,可是又无可奈何。就在这个时候,初中生金波闪亮登场——

    “金波显然看出顾养民已经夺走了他好朋友的女朋友,这使他胸膛里充满了义愤的怒火。”他诚恳地建议去把顾养民锤一顿。

    初中生少平惊恐地说,不不不,被发现我们会被开除的,而且我们并没有什么理由打顾养民……

    金波说:“咱们现在就是大人了,自己做事自己可以承担,你不要管,这事我们知道该怎么办哩。”说完附赠一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微笑。

    然后当天晚上顾养民就被叫到了男生宿舍,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偷吃了不知道哪一号人的饼干”而被围殴了。这帮“歹徒”还特上道,衣服能遮住的地方都揍了个遍,完事后还提供“揍后服务”——“金波和这群人,就把他从地上拉起来,两个人强制地驾着他的胳膊,另外的人把他糊血的脸顷刻洗的干干净净;接着又把他的衣服上的土也扫得一尘不染,金波甚至拿出一把梳子,把他(顾养民)的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

    揍后服务把顾养民“打扮”得完全不像挨了揍的样子,这还没完,金波还“好心地”告诉顾养民,如果他不小心把被揍的事实告诉了学校,他们兄弟们将会口供一致地指认是顾养民偷了饼干,不认账还出手打人才被打回去的。

    金波这混世魔王的形象算是跃然纸上,讲义气热血冲动,鬼精得很。

    第二件事是金波的友情。金波当兵回来,少平住天桥底找工作,临时工,少平当时特意收拾了一下自己的行头才去见自己的朋友,突然出现的少平把金波吓了一跳,金波说了声给他弄饭吃,就出去了,回来带了一篮子白面包。

    “这时,少平才注意到,金波已经换了一身破烂工装,整齐的头发抖弄得乱蓬蓬地耷拉在额头。”

    “他心里立刻明白,敏感的金波猜出他目前真实处境是什么样子,因此,为不刺激他,才故意换上这身破衣服,显得和他处于一种同等的地位。”

    “他们相互太了解了,任何细微的心理反应都瞒不过对方。”

    我为这种相互了解的友谊,和相互照顾的默契感动。还有——

    “人就得闯世事!安安稳稳活一辈子,还不如痛痛快快甩打几下就死了!即使受点磨难,只要能经一些世事,死了也不后悔!”

    金波这番话和少平的思想不谋而合,少平震惊地发现金波不再只是那个聪明又调皮的金波子了——他已经变得成熟有自己一套思想,空白的这些年并没有让彼此疏远,反而更加接近。

    我想,这就是人和人之间的所谓的缘分,“走出去就会遇到同行的人”是真的,因为走出去的人就会遇到走出去的人。价值观相同的人更容易相遇,而且不必费力就能“同道”,隔三差五就能“遇见”对方,兜兜转转还是那个你,还是那个我。

    第三件是金波的爱情。

    这是绝对浪漫的,浪漫得似乎只能存在于故事里。通过上面两件事,我们已经知道了金波是个心思细腻,重视感情的人。在当兵的时候,他爱上了草原上的一位藏族姑娘。

    以下是金波的自述片段

    “日出的时候,出牧的马群像一团团彩云向茫茫的草原上奔去;日落时,又从地平线那边涌涌地漫过来……每天日出日落,新兵们总会跑出去站在土坯(pi)房的屋脊上,观看这壮丽的一幕……后来其他人慢慢厌倦了……可我永远对这美妙而短暂的景象着迷。”

    “不知从哪天起,从那远方的归牧的马群中,突然传来一个女孩子的歌声……从此以后,那歌声再没中断。”她用藏语唱《在那遥远的地方》。

    “唱歌的肯定是个藏族姑娘,但她是个怎么样的人呢?我多么想在近处看一眼有如此出色歌喉的姑娘啊!可我没条件接近她……从此,一种渴望便强烈地折磨着我。”

    后来金波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在姑娘唱完那首歌的时候,他就在后面用汉语唱一次。就这样,她唱完,他唱,每天如此。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只唱了一段,仿佛在等这边的金波唱第二段。这边的金波就像被心电感应一般GET到那位素未谋面的菇凉的意思。从此以后,他们就每天用歌声交往。

    但这实在是太折磨我们感情丰富的金波了,于是有一天,他不顾军规,跑到那边的马场和姑娘见面了。两人语言不通,但是都不由得哭了。

    “她听不懂我说什么,她说什么也听不懂,互相急得用手乱比划。但两个人都知道对方在说什么,她扑到我的怀里;我仅仅抱住了她,那时世界上的一切都不存在了……”

    然而一切都是存在的,金波违反了军纪,当场就被捉住了,于是一切都结束了,他们甚至不知道对方的名字。第二天姑娘也被调走了,她给金波留下一个杯子。

    金波带着这个杯子回到黄原,每天用这个杯子泡一杯茶喝,对他而言,这就像一个宗教仪式。

    就这样一晃八年过去了。他的爱情时间还是停在那一刻上,父母介绍的对象“不可思议地”来一个吹一个……

    他决定回去找他的姑娘,临行前他把朋友少平挖出来。

    “你大概以为我疯了,为一个几乎可以说是陌生的少数民族姑娘,苦苦思念了七八年,如今又像堂·吉诃德一样不远万里去寻找她。”金波说。

    什么是朋友,朋友就是告诉疯的不止你一个还有我的那个人。

    “我怎么会这么想呢?你记得,去年夏天,我的晓霞已经死了,我仍然发疯地回黄原去赴我们当年订下的约会。而那位藏族姑娘仍然活在这个世界,你为什么不去寻找她呢?你早该这么做!”少平说。

    容我在这浪漫的感情下打个岔,说点不那么直接相关的感受——句号。你没看错,我的感受就是“句号”。人有追求圆满的愿望,我说的圆满并非指美满,而是一个像句号一样的东西,我们一定要亲手主动画一个句号才能再往前看,否则那些感情就像省略号一样折磨着人的神经,使人对它们念念不忘。

    什么可以画句号,其中我知道的一个办法是,使用仪式去告诉灵魂——“这事到这里了,结束了”,不然灵魂那个笨蛋就听不懂,如果他不知道事情结束了,就会不依不饶,时不时缠着你。

    尤其是那些深厚的感情,突然就切断了,就像书里的孙少平和田晓霞,在热恋中,一个意外突然让田晓霞死了。孙少平在田晓霞死后赴约,独自完成了约定,这就是个仪式。

    金波与藏族姑娘热恋,被强行拆散,金波非自愿地接受了个结果,八年后,他重新回到这个早已面目全非的地方,他也完成了一个仪式,他自愿、主动地划上了句号。

    这两个告别的仪式在象征意义上是一样的。其实不止是爱情,所有突然降临的噩耗都需要一次好好告别我们才能再次上路。

    这就是我关于句号的感受。就像成人仪式也是一个句号——告诉你,从今天开始过去的你就成为过去,今天的你是新的,你将拥有新的行为,新的思维,新的责任,新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个想说的是李向前和杜丽丽。他们两之间并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他们的爱情观念南辕北撤相去甚远,因此就想说一说。

    李向前一生只爱一个人,就是田润叶,而田润叶的离别仪式没做好,因此她久久不能从上一段恋情中走出来,嫁给李向前是心灰意冷下的选择。对于李向前的好,身处省略号模式下的田润叶是一点都没看到。可以说这对夫妇就是在热脸贴冷屁股中度过了前半生,直到李向前出车祸被截肢了,残疾的李向前终于想放弃他的爱。

    “你现在自由了,润叶。随着我的毁灭你将再生。我不怨恨你。我之所以到这般地步全怪我自己,谁让我这样爱你呢?我现在失望的并不是自己的爱没有得到回报——尽管我多么希望是这样的,我现在难受的是,你并不了解我怎么样爱过你。是啊,我没什么学问,是个普通人,但普通人懂的事,我都懂。只有到了今天这样的时候,我才明白,我对你的爱也够不容易了。一个男人能忍受的和不能忍受的,我都忍受了。”

    “不知为什么,李向前突然渴望能最后再见润叶一面,他想在死之前,再见一次她。”

    “为什么要见她?他是想对她说,他要办离婚手续。他不能让她成为‘寡妇’。在他死之前,就应该让她成为自由人。”

    恋爱是亲密、依恋、利他。他的前半生都未曾得到过润叶的亲密,但他的对润叶的依恋和利他,是从到到尾,这很感人。如果问,李向前和田润叶在这前半生中谁更不幸,我觉得是沉浸在过去的润叶更不幸,因为她的世界从那时起就没彩色过,而且接收不了外界的温暖信号。

    还好这次截肢意外终于让一直恍惚在梦里的润叶醒了过来。感情的世界无法追究对错,每个人的时间都不一样。

    杜丽丽完全就是“未来人”,其实看见她使我惊讶的原因是,没想到路遥老兄笔下还有这么个人物,虽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但能出现能描写出这么一位女性好厉害呀。

    杜丽丽本来有个幸福的家庭,丈夫就是那种出身好工作好对爱情很传统专一的负责好男人。然而,有一天,这位丈夫突然发现妻子出轨了。一般女性可能要遮遮掩掩为自己的“罪行”开脱。可是杜丽丽直言不讳。

    她说:“我不应该骗你。我爱你,也爱他。”

    她说:“我一直爱你,但感情上不能全部得到满足。你虽然知识面也比较宽阔,但你和我谈论政治人事太多了。我对这些不感兴趣,但我尊重你的工作和爱好。我有我自己的爱好和感情需求,你不能全部满足我。就是这样,在认识古风铃之前,我由于找不到和我精神相同的朋友,只能压抑我的感情。但现在我终于找到了这样一个人……”

    她说:“你怎么能用这样粗鲁的话评论我们的关系?你现在的思想还停留在过去的年代。你现在很痛苦。我理解你的痛苦。我也痛苦。我的痛苦你未必理解。”

    书中写了丽丽丈夫因为丽丽价值观的痛苦和愤怒,却并没对这种价值观进行批判,不难看出他是去理解过这种价值观才能如此写出来。

    可能是我很满意作者这种中肯的写作态度,所以才对这个人物印象深刻吧。想起之前奇粑说里的一段:让那些不婚族找不婚族,一夫一妻的找一夫一妻,同性恋找同性恋,开放式婚姻的找开放式婚姻就好了。去找适合你的地方,认识到差异才能更好地尊重。


    我的天,我实在是话太多了,竟然写了六千字。感恩的心,感谢有你,这样都看完了。

    写了这么长,完全满足了我的表达欲。

    你是不是想问我为何又不写主角孙少平和田晓霞呢?可能是太美好了以致都被作者写完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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