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晚,在陌生的地方,喝了陌生的酒。有了陌生的人,入了陌生的夜。
酒后失忆,大抵是惯性的年老症状。喝了酒的人,皮质放松,神经麻痹,丢掉条框,这才使人变得更加像人本身,而不是被世俗规定应该成为的人。
即便常常有人和疯癫联系在一起,被打上了各种恶意的标签,我也从未将它视为魔鬼。
很多在公共场合表达过,自己讨厌喝酒,以及喝酒的人。
我,表示不屑。
太阳不能永远高高挂着,地球会枯。
琴弦不能永远崩在准音,久了会断。
人也不能永远保持清醒,迟早会疯。
有人追求完美,却不曾想过,那种完美是否真实。
就像你不喜欢网红的脸,你说她虚伪。
这是我坚定不移的事情,也是爱喝两口的借口。
我尝过不同的酒,那会儿,有不同的心情。于是大部分人借着各种忧愁,找到了一个放纵自己的理由。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酒类,比如,我喜欢甜味的红酒,却又讨厌扑鼻发酵味。最后钟情的,竟然是一瓶就到的1664,大抵,那个甜,就是甜了。
人第一次喝酒的罪恶感,大多因为惹了事的。不过久而久之,这种罪恶感也就消失了。
如果你也曾醉过,你应该可以理解比起喝酒的快乐,那点所谓的罪恶感不值得一提。
所以到了最后,所有人喝酒的流程都变得简单而一致~~~我们先是心情不好,再让大脑麻痹,最后彻底忘记。当然,我是指,暂时的彻底。
到了第二天,因为醉酒带来的麻烦,可能会引起新的失意。
于是,又来一次轮回,然后,成功逃避。
喝酒这两个字一摆出来,其实就已经足够的堕落了,味道重,不健康,易失控,真要是追究起来,能列出一万个有罪的点。
但,好处也只有一个,爽。
那也就够了吧。
正如一场春梦结束之前,谁都不愿意被叫醒。
喝酒时处于微醺状态的整个逃避过程,也应该得到同理心的认可。
大抵太难。
酒精入喉的那一瞬,便是囚笼打开的时刻。
人呀,要么一直假装阳光,要么彻底不要碰酒。
无数的酒瓶像无数无力的身躯,倒在楼梯间的角落里,无数正儿八经的东西匡匡将将的碰到。
平日里端的越高,倒下来就越容易碎。
想想一路走来,无数人喝完酒之后争得面红耳赤,胡言乱语,泪流满面,吐出来的都是阳光下不可露面的痛苦。
虽然每次喝醉之后,那些痛苦还可能会暴露在好友圈里。
但无所谓,因为那时候,我已经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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