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任是在同事的婚宴上认识的。那天晚上她打车去参加婚宴,就餐恰好与我同桌,宴会结束我顺便送她回家。回家途中我向她要了电话号码,从此一点一点联系,一直到确认恋爱关系。
确认恋爱关系的第二天,应她强烈的要求开房。后来经常开房,然后租房同居。同居的第一个星期我还是欢欣鼓舞的,因为在同居前还是同居后她都很主动,在性这方面。一直保持一天两次,早一次,晚一次。要命的是一个月保持这样的节奏,说句男人不该说的实话,我有点吃不消。
后来,我开始有意无意的躲着她。她觉的我满足不了她,就跟我在别的事上泄火。之后俩人争吵不断自然而然也就分开了。分手以后她警告我不许把俩人之间的事向任何人说。我没有对任何人说,可是全公司的人都知道我那方面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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