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不仅有多情的植物,还有善感的动物。马就是其中的一种。细读《诗经》中的那些与马有关的诗句,你会顿悟:原来,我已经掌握了另外一门外语——马言。
写作之余,如果忘记吟诵,你将丢掉半间教室。这就好比在充满语文味道的天空中,你因任性而捅出了个大窟窿。
《卷耳》中写道:“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陟彼崔嵬,我马虺隤。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马的脚下站着的是高山,一个“吁”字孤寂地立在山头。这次第,却是愁苦了卷耳生动的眼神。昔日茂盛的卷耳,曾经欢快过“我”的芳心。可是今日呢?它们却不知怎么了,竟然入不了“我”的法眼!在打量之余,低头沉思,诗人才蓦地发现:原来心中牵挂着一个被爱包围的人物,他就是“我”远行的丈夫。
卷耳既有实用价值,又有药用价值。它或许能够填饱幸福的肚子,却根本无法治愈苦涩的相思。都说“女人的心最温柔,女人的梦最漂亮”,倘若卷耳是姑娘的化身,那么马肯定就是心上人的替身。它可以为爱情代言。
《卷耳》用想象的表现手法构筑着思想感情,为作品增添了许多浪漫主义的色彩。这色彩里面是有味道的。《诗经》中的马蹄声,让我们彻底读懂了劳累与心疼。一对恋人天各一方,却心有灵犀。你仰望着我的“烟云”,我眺望着你的“土石”。
审视“马”的篆体字,你会惊奇地发现,那其实是一幅简笔画。“高头,鬃发飘逸,四蹄腾空,尾巴静止”的造型,生动了思念的印记。也无怪乎许慎在《说文解字》中为“马”打出的广告语: “怒也,武也。象马头、鬃尾、四足之形。”一个“怒”字,让我不由地想起了“怒发冲冠”这个短语。马当然是不会戴帽子的,但那飘飘欲仙的马鬃分明已经“出离愤怒”了,像是一团燃烧的火焰。我觉得马是最有资格被聘任为“战神”的动物。它们征战过无数沙场,不知豪迈了多少英雄好汉庆功时的酒杯。
在古代人分三六九等,马又怎么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呢?譬如从颜色上来看,马以纯色为贵,以杂色为贱。清一色,代表着高雅。杂碎、杂种,更像是骂人的鬼话。由此可见,毛色不纯的战马,它们的内心深处其实早已忍气吞声地繁衍了许多屈辱的泪水。
宝刀配好汉,宝马配英雄。那些劣马应该如何安置?或许只能送给普通的骑兵了。
《诗经》中的爱情是温柔的,马作为见证者,其内心深处也有一抹婉约的月光。它们偶尔也会晒晒太阳,想想同伴……
《诗经》中的马,无论大小,似乎都愿意为恋人牵起思念的线,搭起相守的桥。比如《白驹》。这是一匹小马,对于爱情而言,似乎是少儿不宜,但友情是爱情的基础,把白驹放到友情圈里去喂养吧,哪怕是吃了诗人园子里的嫩豆苗,他也不会特别心疼。只要能够把伊人的身影挽留住,把整个园子赠予你,这又有何妨?小马懵懂,不知道世间情为何物。它似乎只知道吃喝玩乐。殊不知,在它吃得正欢的时候,诗人对它的主人却想念得愈发疯狂,愈发痴迷。
不经意间,白驹充当了伊人的“伴娘”。诗人羞于对伊人说:“天色已晚,看在小马的薄面上,你就别走了!想必这就是我的福气吧!”诗人做梦都想成为她的“白马王子”。但这样肉麻的神话,我估计他也只能先说给勇敢的白驹听:“絷之维之,以永今夕。”就像诗文前面所描述的意境那般入画:“絷之维之,以永今朝。”马通人性,它肯定会把这样的情话悄悄地传给它的主子,从而让一对热恋中的男女在相视一笑中读懂写在彼此眼帘上的炽热的情书。
《诗经》中的马,有远行的艰辛,也有相聚的甘甜。不信?你听,那马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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