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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子血&朱砂痣

蚊子血&朱砂痣

作者: Jennifer0707 | 来源:发表于2020-08-06 00:10 被阅读0次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里写到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我并不是男人,也无从考证是不是每个男子都有白玫瑰和红玫瑰,但是我,却邂逅了一支红玫瑰。

    最近开展同理圈,听退休叔叔阿姨讲他们的故事。听中、高考后家长说他们的经历,有一天,圈很“冷”大家并没有什么话题要说,一个进门就口若悬河的大姐“抢”走了麦克风,你们不说我来说。

    我仔细打量着她,穿着朴素却很张扬,左右手有3只金戒指,还有一条金项链,配上她鲜红的长裙,在她黝黑的皮肤衬托下黑、金、红三种颜色极不具备美感。

    她洪亮的声音配上飞快的语速,带着我和在场的其他人一起驶入没有后路可退的快车道。

    我女儿中考刚结束,考的很不错……我上次说很多咨询起于亲子关系,终于亲密关系。果然,酒过三巡(故事两件)就聊到亲密关系。

    我跟我老公离婚了,自己带着小女儿一起住,我两这么高就认识,住前后院,她用手比划了个高度,我暗想这是青梅竹马故事的另外一个版本。

    原来我开了个饭馆儿,我老公以前就是个赶大车的(赶马车)后来,他做了某某某,我们开了饭馆,他就找了个比我年轻的。这时候她默默的落泪了,说实话她的时间线一点都不清晰,我想她那么伤心哪还有那么清晰的时间线。

    他找了别人,我也不知道,我要经营饭馆儿,直到后来别人都知道了,他也不再避讳,要跟我离婚。我就是不离。后来有一天我和一个朋友去找了个算命的,算命的说,你老公已经不爱你了,你们不适合在一起了,中午回来我就去他们单位找他了,他要去开会,我叫他,他就骂我。我说:你过来,我跟你说,我想好了,我跟你离婚。

    他别提多高兴了,会都没有好好开,就请假了,带我去吃饭,下午直接去离婚……

    第一天没办成,第二天早晨,他来电话说:今天还去吗?我说:你说去就去,我都决定了。我抱着小孙女跟他一块去的。他出来之后说送我,我说:不用了,我能走。他说:还有孙女,还是送我了。路上他停下,下车取了2万元,给我。说:你跟我一辈子,也没有吃好的,也没有穿好的,自己买几件衣服吧。此时此刻我想到她说这样的话,都好心疼。一辈子很短如果在爱里,一辈子也很长如果在痛里。

    我多伤心,饭馆的客人走的特别晚,我还要拿着一瓶酒去陪他们聊天,说看看今天吃的怎么样,喝没喝好,我陪着你们喝一会,看似是喝酒,实际是告诉他们,我要打烊了。客人说很满意,就走了。我还要收拾卫生,收拾完了已是深夜。天很热,我也很委屈,觉得自己不想活了,就溜达到河边,我走进去了,爱咋就咋。就是这时候,我听见我闺女哭,哇哇哭,孩子醒了没有看见我,哭着跑出来了。我也不能往河里走了,扭头就往回跑,边跑边说:妈在嘞 ,妈在嘞。抱着我闺女她哭,我也哭。我说了个瞎话,太热了,妈睡不着。

    从那天起,我跟我自己说:为了我闺女,我要好好活着。

    再看她那不具备美感的黑、金、红搭配,好像被仙女的魔法棒赋能,通透且散发着光辉,一个母亲的光辉、一个倔强且顽强的女人的光辉,一个充满爱给出爱的人的光辉。

    彼时,她也许曾经是墙上的蚊子血、也许曾经是心口的朱砂痣;此时,她就是一支绽放的红玫瑰。

    有人说:生而为人,我很抱歉。她却说:为了我闺女,我要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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