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老夫妻1980年结婚,婚龄长达40年,丈夫经常对妻子“非打即骂”,今年10月份妻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
法院认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不足以认定感情破裂,并在判决意见中规劝双方“年少夫妻老来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互相支撑”。
@极昼之光明
1.要区分家暴与所谓过日子”磕磕碰碰“之间的区别。法院一般对离婚判决都是慎之以慎,能不判离则不判离。案中说的家庭暴力可能主要发生在早年,女方并没有提供被打受伤的照片,男方虽没有否认“非打即骂”的事实,但认为那是过日子难免的“磕磕碰碰”,也恳请“再给他一次机会”。所以法院驳回了女方的离婚请求。
2.大半辈子都过去了,还离婚吗?老一辈的人,有家暴行为,女方为了照顾年幼子女,一直隐忍,直到子女都成家立业,有了工作以后,才忍无可忍,提出离婚。
大多数女性甚至连提出离婚的勇气也没有,认为大半辈子就那么过去了,余生继续将就得了。环顾我们四周,这样的夫妻有不少。有的男方随着年龄增长,脾气秉性也有所改变,家庭生活还能平静地维持下去。
本案如果女方确认年轻时受到的伤害太大,远不是男方口中轻描淡写说的”过日子时的磕磕碰碰“,无法原谅男方,可以继续上诉,法院在二审时会本着”能判离则判离“的原则,准予离婚。
3.由梅婷和冯远征演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部电视剧播出后,很多人对家暴才有了清醒的认识。现代社会进步很快,年轻人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为了孩子家庭,一再隐忍、委屈求全的现象大大减少。一旦发生家暴,亲朋好友、居委会、派出所都可提供援助,必要时也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回到开头,你认为文中老夫妻年龄已大,应该离婚吗?法院是否”好心办了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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