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王大力与李小柔结婚多年,最近正在闹离婚,具体原因就不说了。王大力为了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与李小柔约定两人名下的房产归李小柔所有,两人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李小柔要求王大力按照约定尽快搬离房屋并办理房产权属更正手续。王大力却反悔了,说两人的离婚协议不公平,要求重新分割。遇到这样的奇葩怎么办?
问题
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法律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解释
这段法条的意思是说,离婚协议书虽然没有强制执行力,但却有法律约束力,是不能轻易反悔的。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生效,那么双方都应该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协议内容。当法院判决协议有效,双方应当履行时,这份判决书就有了强制执行力。
刚才在故事中,王大力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除非在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也就是说当财产分割协议成立生效(订了协议并离了婚)以后,只有存在欺诈、胁迫情形时分割协议才可以反悔,否则必须履行。这里没有公不公平的问题,有些人为了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在离婚时订立协议净身出户,这种协议也是必须履行的。
强调
这里要把生效的离婚协议重新强调一下。前期我们的文章中说了有些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无效,那主要是因为协议订立以后,夫妻双方并没有马上离婚,而是把协议当作一种保证,继续维护婚姻状态。这种情况下,由于离婚的条件没有达成,所以此协议也就没有生效。简单点说,离婚协议签订以后马上到民政局办离婚后续,这样的协议是有效的,对于财产想怎么分就怎么分,不能反悔。反之,签订协议以后又等个几个月或者一年两载才离婚,这是时候把以前的协议拿出来,对方随时可以反悔,只能重新签订。
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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