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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爱情闪光的是崇拜,我认为男女之间这样的感情,才能够更加持久和保持新鲜感。
“我崇拜你像个英雄,你宠爱我像个孩子。”
好友莫莫要结婚了,她的眼睛里有不可思议的光芒。
她说,真的没有想到我终究是遇到了让我心服口服的那个人。
莫莫今年刚好三十岁,之前也谈过不少男朋友,身边从来不乏追求者。
但是,有段时间,她却一直是靓丽潇洒的单身女郎。
我开玩笑说:“那么多追求者呢,你倒是挑一个啊。”
她的微笑中有一种坦然也有一种叹息:“我想大概是我的问题吧,女孩子的爱恋里一般都有崇拜的成分在,而我却一直没有遇到让我心服口服的那个人。”
听起来有这么一点骄傲,一点高冷,怎么,一般人你还瞧不上啊。
不过莫莫确实有骄傲的资本,她钢琴十级,又极具才气,有自己的事业。
更重要的是她外表有独属于女性的盈柔之感,而偏偏极具男性的理性与魄力。
那真的是可以让大多数男士都仰望的人物。
我一直在想,什么样的男士才能令她崇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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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位我是见过的,但是却不好形容。或许极为优秀的人都是这样,你并不能用三两个词汇就把他概括完毕。
他真的几乎满足了一个女孩子的所有幻想。谈吐优雅风趣,令人如沐春风。但做事杀伐果断,其胸襟与魄力亦非寻常男士所及。
这或许就是势均力敌的爱情。
就是这样的两个强者,看向彼此的目光里,却满是欣赏与崇拜。
莫莫以前对我说,“我不相信没有崇拜的真爱,我不会进入没有崇拜的婚姻。”
想想也是,如果两个人的爱情里没有对彼此的崇拜,这爱情却是很难持久。
如果没有一个崇拜点,刚开始或许还有一点岁月静好的幻觉,可是时间一长,难免会互相指责,乃至相看两厌。
当对方的缺点渐渐暴露,当最初砰然而发的荷尔蒙慢慢退却。
是什么可以保留住你看向对方充满迷恋而炙热的眼光。
是什么可以冲破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满地琐粹让你依然上前紧紧握住对方的手。
是崇拜。你在我心里是这天下第一等的男儿。你在我心里是这世间最美好的女子。
张爱玲曾经说:女人对男人的爱,总得带点崇拜性。”
其实,男女之间爱恋都得带点崇拜性,这是能让爱情与婚姻闪光的重要诀窍。
不基于欣赏与崇拜的爱恋,是暗淡无光的,是令人乏味的。
我爱你,是因为你的理性与智慧,带领我成长。
你爱我,是因为我的美丽与温柔,有抚慰人心的力量。
我们在彼此身上都看到了神的光辉。我们找到了永不改变的欢欣与鼓舞。
有了崇拜,才有了不断向前的动力。
他那么好,我怎么可以太差,由崇拜而生进取之心,这或许是崇拜最大的意义。
爱情里的崇拜不是你站在山脚去仰望山巅,而是我们都拥有了一览众山小的能力与气势,然后执手并肩,笑看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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