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6
今天放假,去了天津。于是趁着地利,赶紧读完了这本书。
在一个地方读这个地方的人写的,背景设置在这个地方的故事,感觉真的很不一样。你会路过书里提到的地方,然后故事里的人对于你来讲就从纸上活过来了。你忍不住多看这个地方两眼,感觉好像那些人就在你眼皮子底下经历了你读到的事。这么一想,生活在名人故里的朋友们实在有点幸福,可以经常体验到这种活灵活现的感觉。
说回这本书。除了冯骥才老先生故事写的好,编排也很有意思,前面进放些短的不能再短的短篇小说,几分钟就能看完一个,特别有成就感,等看到最后一个中长篇的时候,你心里完全没有那种要看长篇小说的压抑感。不用担心这个故事很长,总觉得这大概就跟前面的故事一样,几页就能读完了,于是就特别有动力,谁知道,看了半天还没看到结尾,但偏偏故事又很有趣,惹得你一路看下去,最后竟然不知不觉的就看完了。
这有点像时间管理里面的分解目标。把一个大的目标,划分成一个一个小的目标,让你更容易实现的同时也更有动力,不至于像直接面对大目标一样,做两天,因为看不到结果,就放弃了。
最后一个挺长的故事讲的是裹小脚,以佟家大少奶奶这个虚构的小人物的为主角,把缠足这件事情放到历史的大背景下面来演绎。
不知道为什么,我特爱看这种小人物的命运,尤其是和真实时代背景结合起来。
故事写得也很曲折,感觉稍微加工一下就可以拍成电视剧了。但大概如果真的拍成电视剧,反而不是我想看的那种类型了。所以说阅读真的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可以接受各种各样的文字版故事,不管俗不俗套。但如果是电视剧,只要稍微题材老旧一点,就不能吸引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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