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照片大约摄于希特勒自杀前两天,是他存世的最后一张照片,当时他站在元首地堡的入口处,看着已被炸得满目疮痍的柏林。
6年的战争已接近尾声,德国战败在即,整个国家眼看就要化为废墟。
希特勒决定自裁,不过在那之前他还要与爱娃·布劳恩结婚,并写下遗嘱。
1945年4月30日下午,希特勒和他的新婚妻子走进卧室,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进卧室善后的人发现,希特勒的尸体滑到了地板上,沙发扶手溅上了血迹,爱娃的尸体坐在沙发的另一头。
希特勒自杀时吞下了氰化物胶囊,然后朝自己头上开了一枪,爱娃则只使用了氰化物。
希特勒采取的自杀方式是医生向他推荐的,理由是这种方法最为稳妥。
希特勒自杀后13个小时,他的对手约瑟夫·斯大林就得知了这一消息,因为负责与苏联军队谈判投降事宜的汉斯·克雷布斯将军把希特勒自杀的消息告诉了苏军的瓦西里·崔可夫将军。
希特勒自杀后两天的5月2日,柏林向苏联军队投降,又过了不到一周,也就是5月8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欧洲战事彻底结束。
希特勒立下了一份政治遗嘱和一份私人遗嘱,私人遗嘱的内容如下:
在过去的斗争年代中,我曾认为我不能承担结婚所给我带来的责任。但是现在,当我生命行将结束之际,我决定与与我有过多年真诚友谊并自愿在柏林已遭围困之际来到这里与我同生共死的女人结婚,她自愿作为我的妻子同我一道死亡。这就弥补了我过去由于为人民服务无暇顾及私事而给我们两人所带来的损失。
我的所有财物,不论其价值多少,都属于党。如果党不存在了,就归国家。如果国家也灭亡了,那我就用不着做什么安排了。
过去几年来我所购买的油画绝不是为我个人收藏的,我仅仅是想在多瑙河的故乡林兹建立一个画廊。
我衷心希望我的这个遗嘱能够被忠实执行。
为此,我委任我忠实的同志马丁·鲍曼为遗嘱执行人。他有全权做出决定。他有权把我的任何财物送给我的任何亲族,或者是作为纪念品,或者是作为维持生计的一种补助。当然,特别要考虑我的岳母以及多年来在我身边为我服务的人。
我的妻子和我决定选择死亡,以避免投降的耻辱。我们希望立即把我们的尸首火化于这一块我过去12年来为我国人民服务的办公之地。
1945年4月29日凌晨4点立于柏林,签名:阿道夫·希特勒
见证人签名:约瑟夫·戈培尔博士、马丁·鲍曼、尼古劳斯·冯·贝洛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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